美国IR5申请人有移民拒签史,为何被要求做I-601豁免?
在我们的工作经验中,经常会遇到一些IR5移民申请人来咨询我们,对以下这种情况表示非常不理解:“多年前办理婚姻移民被退档,已经很不爽,现在是孩子申请自己移民,子女申请父母移民,天经地义,居然还被拒签!为什么?”
今天我们和大家分享一位客户的案例,把这个问题和大家说清楚。(为了保护客户隐私,我们只保留案件的背景要素,相关个性化信息做相关的处理)
01
为什么要做豁免?
X女士,在十多年前申请过婚姻移民,在广州领事馆面签后要求补充和美国申请人的关系证据。十年前的婚姻移民要求补关系证据是非常常见的。因为时间隔得太久,X女士记不清是否有补材料。只记得当时面签后2-3年就和前夫离婚,一直以为此事已结束。
2018年,女儿成为美国公民,为她递交了IR5类别移民申请。2019年年底X女士在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面签后,领事给了她一张豁免通知单,上面打钩的条例是INA 212(a)6(c),欺诈和虚假陈述。X女士非常不理解,自己是因为无法移民美国才和前夫离的婚,为什么说自己欺诈?而且此次是女儿申请的移民,铁一般的血缘关系。为什么还要追究十多年前的记录?
一、无论非移民,还是移民申请的拒签记录,只要被签证官定义为有虚假信息。哪怕重新递一个新的移民申请,都有可能被关联。
二、对于签证和移民申请记录,相关的材料和申请表格,一定要留底。像这样X女士,也许当年她的婚姻是真实的,只是因为感情不牢固被补材料,觉得有难度就放弃,后来离婚,没有继续申请。也不记得自己是否有补材料。这是很不应该的,我们后来向USCIS申请调取档案,才发现当年是有补材料进去的。但因为材料得不到签证官的认可,把他们的婚姻定义为虚假婚姻,两人结婚是为了谋取美国签证或者美国身份,因此被退档。
通常这种情况,不应该就此放弃,应该重递I-130,用时间和行动证明自己的感情是真实的。因此,以终为始,以移民官审核标准及签证官的审核来准备申请资料,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士,遇到挫折不要轻易放弃,是让自己的移民申请最终走向成功的关键所在。
02
因婚姻移民拒签史申请I-601的要点
当年X女士跟前夫一离婚就马上跟美国申请人结婚,两人之间的关系证据几乎没有,甚至连合照都少得可怜,所以她的婚姻被领事怀疑真实性再正常不过了。那我们在豁免申请中是如何消除领事疑虑的呢?
首先,我们帮客户全面梳理案件,结合其实际情况,指导其写不可入境声明信和极端困难声明信。其中,不可入境声明信中,我们阐述了当年被认定为“欺诈与虚假陈述”的整个过程。
接着,我们层层分析了被定性欺诈和虚假陈述行为的原因,并从外部条件和自身角度出发,一一做出回应。在面临的极端困难声明信中,我们则详细阐述了申请人以及合格亲属在身体健康、生活环境、经济负担、甚至精神方面,正在面临着的、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极端困难。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移民局批准了X女士的豁免申请。这个案件给我们的警示是,只要被领事质疑婚姻关系是虚假的,如果不向领事解释清楚,这个槛是不可能跳过的。
03
什么情况容易被定性为XU假婚姻?
借着X女士的案例,我们再次为大家总结7种容易被签证官怀疑是XU假婚姻的情况。
1.美国申请人没有固定工作、收入低、报税少,这样领事会担心美国申请人是迫于金钱的诱惑为对方申请移民;
2.夫妻有任何其中一方刚刚离婚就马上结婚,尤其是两人没有保留一些婚前关系/联系证据的情况;
3.中国申请人带着跟前配偶生的孩子,一起申请移民,这样领事会怀疑中国申请人是为了帮孩子拿绿卡才跟美国申请人结的婚;
4.夫妻双方刚见面就结婚、互相认识的时间过短,即我们所谓的闪婚;
5.两人甚至从来没有线下见面、仅在线上的一些软件上有联系,这种情况也很难让签证官相信你们之间有真实的感情;
6.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据被怀疑是造假,领事有自己的办法判断材料的真实性,一旦被怀疑资料造假,后果很严重、很难再次取得领事的信任;
7.电话调查时,美国申请人的回答与中国申请人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也会被严重怀疑是虚假婚姻。
上面七种情况,你中了几条?如果有意外吻合的地方,建议联系我们进行专业评估。让我们侨梁为您的移民申请保驾护航!
今天的分享就是以上内容啦~~如果您近期在申请移民美国的过程中,遇到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添加下方“侨梁小助”微信咨询,我们可以提供移民申请服务,并且实时反馈案件情况,直至跟踪到您顺利拿到绿卡。关注侨梁,让您的移民申请更加顺利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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