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变革逻辑:律所“一体化”并没有那么高不可攀
作者 | Echo
来源 | 知律
最近一段时间,在与一些律所负责人交流时,发现不少人会陷入一种自我矛盾:想要推进一体化变革,让律所变得更好更有竞争力,但又觉得一体化“门槛”太高,风险系数大:
“一体化离我们太远了,不适合我们”;
“一体化改革是很好的,但是既要求有专业管理团队,又要求有较多的余钱”;
“一体化要求案源统一、收支统一、人员统一、知识统一、文化统一......我们做不到,折腾半路,大家分崩离析,离散伙也不远了”
……
交流下来,我能察觉到律所管理者对一体化变革的期待,但又顾虑重重。
事实上,很多人对一体化的理解走偏了,变相的把公司化的一些特征提取出来,作为衡量一体化的标准,人为给自己设了一道坎。
一、一体化真的有那么高不可攀吗?
答案是否定的。
何不换一个思路看待律所一体化。
什么是一体化?为何我们想要一体化?律所管理者想要达到什么目标?
一体化的本质,是整个律所能够真正同心协力,一条心地往前冲。只有这样,才能在加剧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赢得可持续发展,赢得律所的未来与成就。
但涉及到变革,总是值得谨慎商榷的,毕竟变革不是儿戏,步子迈得太大,容易崩盘。
万事总得迈出第一步。如果律所能够在下面两个关键点上达成共识,一体化变革并非难事。
第一点:在律所关键性事务上达成共识;
第二点,在容易分歧的事务上达成共识;
怎么理解呢,好操作吗?我们以具体事项来解读。
二、在关键性事务上达成共识
让我们来设问一下:什么样的事务是关键性的呢?
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律所,关键性的事务不一样。
比如说,对于某些六七十人的中等规模律所,往往会面临一个问题:“要不要扩大规模?”
当律所管理者意识到: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必将影响到行业中的个体,概莫能外:当竞争加剧,如果律所一成不变将无法保持现状,那么通过变革提升竞争力成为必选项。
当下规模化成为很多律所的必选项,毕竟规模化是律所快速做大创收和提升品牌影响力的有效途径。
那么,律所要不要也跟着潮流,主动扩大规模?还是保持现状?
如果扩大规模,将意味着律所的一系列变动,资金筹集、人才策略、品牌策略、分配与激励机制、管理能力等等。
牵一发而动全身!
所以,是否扩大规模必然是关键性的,是优先于“是否减少分红,多留点余钱在律所”或者“是否引进专职管理合伙人”等要思考的,合伙人只有在此问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才能决定其他相关系列事务的走向,否则那些事务就没了意义。
而一旦这样的关键性事务在律所中达成一致,无论是要“扩大规模”,还是要“保持现状”,律所都已然朝着一体化大大的迈进了一步。
又比如说,对于某些有心发展但增长缓慢的律所,对未来的定位和发展策略是什么?——是继续坚持独立发展路线,还是与其他律所合并,或者转为其他大所的分所?
一旦在这种关键问题上产生摇摆或意见不统一,很多事情就无法继续执行和推进。
如果律所管理者坚定“一体化”变革的决心,那么,必须要在律所定位和发展策略上达成共识。
不同律所关注的关键性事务可能不一样,有的是钱,有的是人,有的是文化,有的是管理,等等。
在关键事务上有了共识,接下来,就可以一点点迭代更新,不断产生更多的默契和信任。这样的律所,无论外面贴的标签是什么,本质上,就是一体化的。
三、在容易分歧的事务上达成共识
我们来设问:哪些事务容易产生分歧呢?
律所在发展中碰到的分歧五花八门,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做些大致分类。
从“宏观”来看,
律所的定位和战略是什么?
未来要走向哪里?要发展还是安于现状?
律所的使命愿景价值观是什么,想塑造怎样的律所文化?发展需要的人才和资金从哪来?......
从“中观”来看,
作业模式:要不要设置公共律师或助理?合伙人能否自行配备助理?
管理模式:要不要设置专职管理团队及专职管理人?分配模式:要不要设多级利润池?律所利润用于分红与发展的占比?谈案与办案要不要分离?(律所是否统一管理和分配案源)
要不要专业化?衡量的标准怎样设置?
要不要产品化?谁来牵头做?要不要组建市场推广团队?要不要投入营销广告?该不该花大力气培养青年律师?会不会人财两失?......
从“微观”来看,
律所名片是否允许私自设计版式?
邮箱要不要统一?
对外的文书版式(页眉页脚logo等)要不要统一?
专业部门举办活动,费用由律所承担还是部门承担?要不要做公众号或者开视频号?
......
一方面,想要一体化,步调一致的往向走;另一方面,又被无处不在的分歧消耗了意志和精力,该如何做?
看似工程浩大,但实际上,有些“微观”层面的分歧,本身并不是问题,因为如果“宏观”层面的分歧一旦消除,“微观”层面的分歧也就迎刃而解。
所以,尽可能先在更大的“宏观”层面达成共识。
具体举例说明:
例一,要不要加强品宣,搞不搞活动,以品牌推进发展呢?
观点A:“做活动花费不少,并不能直接获客,性价比不高”;
观点B:“移动互联网时代,做大做优品牌,能够有效获取更广泛的案源”;
各种声音不一而足,如何取舍?
但一旦律所在”品牌化“定位上达成共识,那么再讨论要不要做品宣就无意义,要讨论的是如何做而已。
例二,该不该花力气培养青年律师?
观点A:“应该设立青年律师成长基金,给予青年律师更多学习和培训的机会,未来将成为律所的中坚力量”;
观点B:“没什么必要吧,花大力气培养出来的人,说走就走了,浪费人力与金钱”;
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培养人才并不仅仅是动动嘴皮,是需要长期投入的,所以产生分歧实属正常。
但一旦律所在”人才兴所“的文化上达成共识,同样的,再讨论该不该花力气培养青年律师也就无意义,要讨论的是如何培养。
例三,律所名片、邮箱等要不要统一,让律所以整体的形象对外输出?
名片、邮箱、文档格式等看起来只是小事,是统一管理还是任其散漫?是放任个性还是整齐划一?看起来是很细枝末节的小事,如果不达成一致,也容易产生矛盾和内耗。但如果律所在”品牌化“定位上达成共识,这些与品牌有关的细节也很容易统一。
......
律所管理者必须静下心来,梳理出这些分歧点,从大到小排个序,先就这些问题达成共识,形成统一决策。
四、正确看待一体化,在变革的路上行稳致远
勿庸置疑,一体化是有必要的。
但必须正确看待一体化,完全一体化(本质上是公司化)只适合非常特殊的土壤。
比如说,并非所有的律所都适合全员授薪制,
并非所有的律所,都适合计点制,
并非所有的律所,都适合谈案和办案分离......
不加思考与变通,照搬别人的经验,往往会弄巧成拙。
但我们并非无计可施,望洋兴叹。
如上所述,一体化的本质是梳理出关键问题,并达成共识。如果在两个关键点:关键性事务、以及容易产生分歧的事务上,管理层达成了共识,那么律所就已然开始"一体化"进程了。
比如说,着手3-5个层面,选择性、局部性、阶段性“一体化”,
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迭代,由一体化1.0版本进化为一体化2.0版本,或者更高版本......这是一个不断优化、调整、迭代、升级的过程。
我们不妨称之为“阶梯式一体化”。
以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为例,在进行一体化变革中,卓建首先在以下几个层面上着手:
1)建设律所文化,确立“文化立所”的方针,营造家文化、团队文化、学习文化,夯实精神家园,为未来战略发展培育土壤;
2)明确律所定位和使命,确定战略目标,制订了一五、二五、三五规划,让未来清晰可见;
3)律所改制,全体合伙人股份制(真金白银出资),合伙人参与投资,享受分红,形成利益共同体,让内部更易达成高度统一;
最近几年,卓建又陆续在下面几个层面有序推进:
4)推行专业化,进行大部制、网格化管理,倡导个人进团队、团队进部门,践行“专业强所”。
5)聘请运营总监,组建专职管理团队,进行一体化管理与运营;
6)开分所,开始全国扩张,在深圳龙岗、广州、西安、重庆、杭州、马鞍山、大连、福州等地陆续开设了分所,并依托金助理软件实现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卓建并没有实行全员授薪制,谈案与办案也没有分离,在分配机制上也没有实行计点制,仍然是提成制。但是,没人能否认卓建是一体化变革的成功者。卓建在一体化的变革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获得业内广泛的认可。
四、道阻且长,行将必至
综上,一体化,并非强求一步到位;一体化与公司化也并非一回事,无谓去做争执;但我们可以从关键问题开始,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的展开。
也许律所“一体化”的菜单上,密密麻麻记录了很多条目,一时间令人望而却步。
但至少,律所已经在“关键性事务、以及容易分歧的事务上”达成了共识,大的方向不会出错。
那我们可以先梳理出本所的8-10个关键性事务,按紧急、重要等纬度进行实施“阶梯式一体化”改革,先达成其中几项,但总的方向,都统一指向共同的目标。
道阻且长,行将必至。但至少这一刻,我们已在路上。
行业的未来值得期待,律所的变革值得探索与尝试。
只有当我们不停奔跑,才能留在原地。
END
智合长期征稿中
如果您在律所/团队管理有独到心得或有趣经验,如果您对于法律行业的最新热点、未来发展有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欢迎投稿,分享您的见解和智慧~
来稿请投:[email protected]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