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政府移民新政:“公众负担”vs.“公共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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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当地时间6月3日,移民局(USCIS)官网发布消息,更新了“公众负担”信息页,提供“因公众负担(Public Charge)导致拒绝入境”及“非公民可领取公共福利(Public Benefits)”的相关信息。
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将相关重点总结如下:
主要更新目的:
提供更多信息,帮助移民及其家人(包括美国公民及其子女)(其中不乏美国不可或缺的一线工作人员)减少对“公众负担”的过度恐惧和困惑,便于充分获取“公共福利”,保障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和健康,而不导致“公众负担”。
主要更新内容:
明晰“因公众负担导致拒绝入境”的常见误解,例如:
移民局不会将与新冠相关的疫苗或公共福利列入“公众负担”范畴。反之,移民局鼓励所有人,包括非公民,寻求必要的医疗护理,包括对新冠的治疗或预防服务。非公民有资格获取与流行病相关的福利和服务(包括食物补助、住房补助等),而不必担心会对其移民身份造成负面影响。
移民局继续依据1999年的“临时实地指南”来确定非公民是否因公众负担导致拒绝入境{《移民法》第 212(a)(4) 条},此次更新对极少数非公民(例如,获准留在美国暂缓遣返的人士)进行了澄清,这些非公民既属于“因公众负担导致拒绝入境”,又符合1999年“临时实地指南”所认定的可获得公共福利的资格,包括社会安全补助金、对贫困家庭临时援助,以及长期护理、医疗补助等。
将进一步更新:
1999年的“临时实地指南”是2019年公众负担最终规则前实施的政策。2019年公众负担最终规则不再有效。2022年2月24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对“因公众负担导致拒绝入境”发布了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在完成对NPRM收到的公众意见的分析后,DHS计划在2022年7月或8月发布一项新的最终规则,该规则将实施因公众负担导致拒绝入境的新规定。新的最终规则最终将取代1999年的“临时实地指南”。
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与广大读者一起拭目以待,待最新的最终规则发布后,我们将为大家及时整理总结,如此一来,大家不必对“公共福利”望而生畏,既可合理领取“公共福利”,又不会因“公众负担”对移民身份造成负面影响。
请注意:我们发现臧迪凯联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的原创文章和成功案例有被他人抄袭的情况。如果您正在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建议您最好直接洽询律师,详细了解赢取案件的步骤和关键策略。臧迪凯联合律所十分乐意和您分享这些成功案例的来龙去脉;更重要的是我们将如何与您携手并肩共创新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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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Tsang & Associates, PLC)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于1984年成立(前身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总部位于加州洛杉矶,上海、台北办公室服务当地客户,实现美、中、台三地联线,帮助了世界各地无数家庭和企业成就美国梦。
网站:https://tsangslaw.com/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Pepperdine法学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伙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美律师协会成员,2021年度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国联络委员会主席。
陈婕(Amy Chen)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会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语言和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
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跨国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作者: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
文章来源: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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