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快递工凌晨猝死,揭开了老龄化社会的伤疤
浙江宁波有一位姓孙的大伯,今年60岁了,他在某快递公司分拣中心工作。
现在人们热衷网购,快递量自然是多到爆炸,所以分拣工都是两班倒,24小时要时刻保持有人在岗。
2月15日这天轮到孙大伯上夜班,凌晨3:50左右,身穿蓝色工作服的孙大伯突感不适,在分拣过程中突然倒在了装满包裹的麻袋上,紧接着浑身无力滑落地面,再未能站起来。
孙大伯倒下后,大约过了四五分钟被同事发现,过了约半小时后救护车赶到。
等到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孙大伯因为心脏骤停超过40分钟,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医院的病例显示的很清楚,孙大伯无遗传病,无基础疾病。
死亡原因大概就是因为连续熬夜,连续的高强度工作,导致心脏骤停,周围又没人发现,抢救不及时,最后导致死亡。
说真的,看到这条新闻之后,作为一个经常熬夜工作的人,我真的很害怕。
看来以后我得提心吊胆的继续熬夜了。。。
这还真不是在写段子,而是没办法,有人说这是工作狂,每天非得工作到那么晚吗?
其实啊,这世界上哪有什么工作狂,不过就是一帮辛苦的打工人罢了,还不是为了每个月的收入能够多一点吗?
资本家无感,但打工人看到这条新闻自然是觉得非常心酸的,所以我很能理解孙大伯的遭遇。
有人又问了:60岁,按理说这年纪应该已经退休了,在家里种种花溜溜鸟,带带孙子吃吃早茶,颐养天年。
可为什么他还要出去工作,还是这种高强度的快递分拣工吗?难道他真就不知道这里面的危险性,真就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我听完笑了笑,我想说这位朋友可真是没生活。
要么就是大富大贵,年薪百万,根本不理解底层百姓的艰辛。
我二姨夫,今年65了,他之前是开大卡车的,退休之后一个月五六千的养老金,按理说这么多钱吃喝不愁了吧?
可他照样出去找了份工作,给人家厂里面当保安,白天没事看看大门,晚上就在传达室里面睡觉,一个月三四千块钱。
以他的口气,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出去找点事做做。
说的很轻松,一副云淡风轻,享受生活的样子,可说回来,当保安就轻松了,你得当差,你得站班,你得晚上睡在传达室里面,来个人就登记,一个月就休息两天,还得拆开了分上下半天去休息。
还是那句话,谁没事爱出去工作啊,在家颐养天年不好吗?
没办法,他每个月别看退休金多,但要补贴儿子啊,彩礼十几万,结婚十几万,这些债刚还上,但儿子婚房每个月还欠着7000多的房贷。
他儿子,就我表哥,工资可以了,一个月5000多,在我们这算是平均标准了,你以为真像抖音上说的那样人人月薪上万,怎么可能?
现实是你一个月到手能拿到5000块的工资,你就已经超过身边很多人了,他家在三线城市生活,这真的就算很可以了。
可是每个月要吃喝拉撒,他下面还带着女儿呢,媳妇去年又跟他离了婚,怎么办?最后还不得是老两口补贴吗。
所以,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人天生就热爱工作,不过是为了糊口,为了能吃饱饭,能还上房贷,生活的稍微体面一点。
其实我爸也是一样啊,他今年就要办退休了,他说退休之后他也和我二姨夫一样,找个地方当保安去,每个月多个几千块钱,不说补贴给我用吧,我当然是不要这个钱的。
但好歹,这笔钱也能给他攒上,平时看看病吃吃药的时候,医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降了很多,肯定不够用啊,也能补贴补贴。
这就是生活,一个普通职工退休之后的生活。
以前可能我们没发现,但现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身边这种55岁,60岁以上,退休了还在外面打工人实在是太多了。
以前有很多,现在有很多,以后你还会见到更多。
这叫什么来着?哦,对了,这叫促进低龄老年就业,银发红利。
就上面这条新闻,最近在网上被很多批评。
但批评来批评去,这些批评者们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实际情况就是:这些老人们退休之后,都是自愿出来工作的,就为了能给儿女减轻一点负担,能让他们每个月房贷少还一点。
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批评又要什么用呢?难道,还能立法给禁止,不准他们出来工作了?这怎么可能呢。
人房贷还不起,这不跟你拼命啊,你有本事让他少还点贷款,让他每个月医保多个几百块钱?要真能做到这些,谁还愿意出来工作啊。
多了解点社会实际,与其去批评,倒还不如想想办法给建立一个成熟稳健的保障体系,去保障这些老人们的合法权益。
前面咱们聊到的那个猝死的孙大伯,在岗工作期间死亡,按理说,这应该算工伤吧?
可当地人社局却回应这不算工伤。
理由有两个。
第一,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这句话很好理解,因为你到年龄该退休了,都每个月拿养老金,自然不能算劳动者了。
第二,工伤的前提是要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缴纳,那就不能算工伤。
这条微博下面自然喷的人也是很多。
可实际上,人家工作人员其实并没有说错。
60周岁,的确到了退休年龄,如果你每个月在领取养老金,那还就真的不算劳动者。
这是咱们的规定啊,只是问题是,咱们当初制定这个规定的时候,还没有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如今十几二十年过去了,当初的青壮年,现在已经逐渐到了退休的年纪,成了退休还要出去打工的低龄老年劳动者。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的规定是不是也应该与时俱进,跟着修改一下了呢?
咱们再看第二条。
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缴纳了,才能认定为工伤。
这话听起来简单,可实施起来却非常困难。
现在很多企业连五险一金都不给年轻员工上全了,又怎么会给你这种已经退了休的老年人,买工伤保险呢?
你去问我二姨夫,你当保安,老板给你上不上五险一金,上不上工伤保险?
人家老板直接就一句话怼你:你都退休了每个月有退休工资,我还咋给你上五险一金,你这是打算80岁以后再领一份钱还是咋的?
你要是再去追问他,给人老板说的急了,直接就一句话反问你:你干不干,不干我找别人去了?
知不知道,现在你当保安都要找关系的,不然只能像孙大伯这样,大半夜还得去干快递分拣工。
所以没办法,这就是现实,企业里是不可能给这些退了休的老年人主动去买工伤保险的。
那么,有没有可能,我们去立个法,强制要求这些企业必须得给60岁以上的老年人买工伤保险呢?
立法当然可以,所有人都会支持,当然会全票通过。
可是落实了下面的企业里,到时候就会变味。
资本是很无情,他们一看要上工伤保险了,干脆招聘的时候,我就写个要求,不招60岁以上的了,只找年轻的过来。
这样一来,本意是在保护低龄老年劳动者的权益,可实际上却堵死了他们工作的机会,他们反而更难就业了。
所以啊,这才是真正伤脑筋的地方,不只是我一个人伤脑筋,而是全社会要一起伤脑筋,一起想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
日本有909万65岁以上的老人从业者,而这里面里面有789万人在打零工,说白了就是没有任何保障。
以前看到这条新闻,很多人觉得日本人太辛苦了,老了还要工作。
可现在呢,大家会觉得非常的心酸,因为说不准自己有一天也会这样。
最后,借用新闻中的那个问题:
想过没有,当你老了,你会做什么工作?你又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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