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男性暴力,请让女性有保护自己的自由
唐山烧烤店对女性施暴,是一起典型的性别暴力事件。它因为性别而起——骚扰不成、恼羞成怒;它因性别产生暴力——攻击者为男性,体力更强,人也更多。
遗憾的是,这种事情并不可能被根除。
首先,现在不知道警察多久到场,但即便3分钟到场,暴力造成的伤害已经形成。
其次,见义勇为值得提倡,但这起事件中,施暴者是一群人,围观者不能确定会一呼百应,的确会害怕不前。
第三,法律对于此类事件的威慑是足够的。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判五年。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致人重伤的,三年到十年。
这是一起恶性程度很大的案件,唐山必然严格按照法律从严执行,后续正义性也不用太担心。
仅仅是愤怒,甚至仇恨男人,只能积聚仇恨的流量,那么,如何让女性第一时间就能降低伤害,拥有更强的自我保护能力?
看这段视频。
美国女权主义者嫌防狼喷雾程度不够,但中国女性却无法获得。
在电商平台输入关键词“防狼喷雾”,显示的都是没有这类产品。当然,这肯定不是电商平台歧视女性。
其实,防狼喷雾并不违法,警察也推荐。但无法正大光明的卖,有些网店偷偷在卖,所以,可及性就是个问题。而且,地铁安检不允许,那就几乎无法日常携带。
讽刺的是,输入“防狼”,首先出来的是很多甩棍,直到第四排才出现了警报器——一种启动后响声很大的东西,吸引路人。这营造了一种性别印象——女性遇到危险,呼救就够了,不用自卫,更不应该能够借用器具填平体力差距,进行自卫。
讽刺的是,警报器、甩棍这些可以合法卖出的器具,不是填平了体力差,而是加大了。试想一下这副画面:当女生按下警报器,警报声大作,但对周围的人来说,并没有差别,暴行早已众目睽睽;这时施暴的男生拿出了甩棍。。。。。即便女生拿出强光电筒,男生只需虚起眼睛,甩棍一顿乱打过去。
防狼喷雾是一种可以降低体力差的器械——即便双方同时拥有,也能提高女性击退对手的几率。一个身强力壮的男性,与一个羸弱的女性,同时持有喷雾器,本来绝无赢面的女性,也可能让这个男性失能。
如果唐山事件中的三个女性,有一个人有防狼喷雾,能使对方两、三人失能,那么,情势就会发生变化。至于视频中所说的枪,几乎填平了男女体力差异。
但警报器不是这个类型的机械,它是靠呼唤外力形成威慑;甩棍也不是,它放大本来的攻击力,甚至增加男性力量更多。
中国的情况当然与美国,但男人永远比女人体力更强。所以,让更多女性拥有更好的自我保护器具,以及通过培训建立相应的意识,部分填平体力差距,是一个好办法。填平体力的好处,那个美国女生在视频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限定只有女性能使用防狼喷雾,比如:只准女性凭身份证购买;不准借给男性,否则担责;过地铁安检时,女性可以合法持有,但男性不行。即便有女性把自己的喷雾给了男性,这也不会让女性的处境更坏——因为反正都打不过。
或许很多人会反对我:女生还要自保吗?难道不应该是国家保护女性吗?
正如前面所说,国家要根除这个现象,除非200米设一个警察执勤,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至于公众要敢于见义勇为,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如果真有那一天,中国的社会面貌会完全完全不一样。这都是长期的事,但安全问题却是一个短期的事。
最重要的,女性重新拥有借助器械自卫的自由,也是一种国家保护。
每次与安全、恐惧相关的事件,大多数人都是呼吁更多的安全,并暗中交出自己的自由。但只有拥有更多的自由,才能最终获得安全。
某种程度上,正因为交出了更多的自由——被禁止拥有自卫器具,才导致了更大的伤害,无法自救。在昆山龙哥反杀案件中,正当防卫的范围得到了扩大。但女性的正当防卫权利的扩大,基于与男性的体力差距,必然需要辅助性的工具。
最后简单提一提,大家自己解读。
很多男性会说,女权问题不可能单独被解决。这句话,其实,反过来说,那就是:正因为密不可分,所以,当女权问题部分解决了之后,整体性的问题,也会被部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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