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7岁女主持人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事件,真相到底如何?
2022年4月20日,安徽合肥的27岁女主持人刘振亚,因为肺部支原体感染在合肥安医第一附院住院治疗,期间因为药物不良反应去世。
刘振亚去世之后,其家人朋友纷纷在网上为其“维权”,“讨说法”,其父母更是在自媒体平台注册了“刘振亚医疗事故家属”的ID,对医院提出各种指责,在网上声讨医院,引起了一场不小的舆情风波。
阿宝关注到舆情后,综合家属提供的资料和网上报道,写了一篇文章《安徽卫视27岁女主持人因药物不良反应离世,是医疗事故,还是恶魔之签?》
由于此前网上大量媒体和自媒体文章中都称死者刘振亚是安徽卫视主持人,阿宝也信以为真。
今天,阿宝接到了安徽卫视同志打来的电话,告知刘振亚并非安徽卫视主持人,希望阿宝修改或者删除文章。
鉴于文章题目无法修改,阿宝删除了那篇文章。
在此,阿宝向安徽卫视和诸位读者深表歉意。
根据百度百科上“刘振亚”的介绍:刘振亚大学毕业后,曾在安徽某电视台(并非安徽卫视)工作。2018年,刘振亚从电视台辞职出来创业,同时在一些教育机构担任播音主持方面的教师。
刘振亚去世时候只有27岁,确实非常令人惋惜。作为一个医务人员,阿宝也完全理解家属失去亲人后的悲痛。对于失去独女的二老,阿宝也深表同情。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认可家属的做法。
失去亲人当然值得同情,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属就有权在网上隐瞒事实歪曲真相,不意味着家属可以误导公众诋毁医院,不意味着家属可以轻率的将事件定性为“医疗事故”,并以事故受害人家属自居。
根据阿宝了解到的情况,死者家属在网上散布的事件相关言论,多有不实。
有的信息,被家属轻描淡写;有的信息,被家属故意隐藏;有的信息,被家属故意夸张;还有一些信息,则纯属编造。
家属称:刘振亚因为“感冒发烧”到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
“感冒发烧”四个字,未免过于轻描淡写。
刘振亚今年27岁,但已经有肾癌病史多年,4年前在安医附院做的手术,切除了一侧肾脏。
肿瘤患者抵抗力一般较差,容易出现比较严重的肺内感染,包括一些特殊病原体的感染。
在住院之前,刘振亚因为高烧已经在门诊输液治疗了一段时间,但效果不佳,体温持续超过39摄氏度。
因为患者有恶性肿瘤病史,持续高烧不退,且CT检查发现肺内已经有明显阴影,医生以“肺炎”将其收入院治疗。
安医附院是个著名三甲医院,平时门诊量极大,住院床位也非常紧张,如果不是刘振亚病情确实很严重,医生是不会将其收入院的。
刘振亚的病情,绝不是家属轻描淡写的“感冒发烧”那么简单。
刘振亚4月15日住院;住院第3天也就是4月17号,医生建议做纤维支气管镜检查;住院第4天也就是4月18日,刘振亚做了纤维支气管镜检查。
家属称:刘振亚诊断明确,根本不需要做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刘振亚是被医生“洗脑”后才同意做了这个检查。
这个指责,属于歪曲事实。
事实是,刘振亚住院后,医生给她使用了美洛西林+舒巴坦治疗,但效果不明显,患者始终高烧不退。
美洛西林+舒巴坦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对绝大部分肺炎病原菌都有效。患者连续输注3天广谱抗生素无效,医生必须考虑一些特殊病原体感染的可能,并进行相关检查,以指导下一步治疗。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建议行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并对灌洗液进行NGS检测,是完全必要而且合理的。
NGS是一种快速基因检测技术,能够通过基因分析快速从送检物中筛查出病原体,指导下一步治疗。
刘振亚肺内感染严重,持续高烧多日,且有肿瘤病史,自身抵抗力较差。根据刘振亚的病情,通过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和NGS检测快速明确感染病原,针对性的使用药物,是完全必要的。
家属称:因为医生操作失误,刘振亚做检查时口鼻大量出血,走着进去,坐着轮椅出来。
“大量出血”之说,未免过于夸张了。
事实是,由于炎症等原因,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时,有少量出血是正常现象。
刘振亚鼻腔较为狭窄,医生经鼻下镜困难,出现了少量出血。后医生改为经口下镜,顺利完成了检查。
刘振亚的少量鼻腔出血,并未造成不良后果。
至于走着进去坐轮椅出来,很多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患者都是这样的,这主要是因为麻醉和检查后的不适。
家属称:医务人员以微信转账方式私收了3500元现金。
这3500元,是NGS检查的费用。
由于没有收费项目等原因,目前公立医院尚未开展NGS检查,在全国范围内,该项检查都只能外送到商业检测机构去做。
这3500元,就是商业检测机构收取的正常费用。
这笔检测费用,并非交给了医务人员,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均没有代收过这笔钱。这笔钱,是患者直接交给了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
为了开展业务,一些商业机构为患者提供各种上门服务,以便利患者。
NGS检测的必要性,以及这笔费用的用途和去向,患者是完全清楚的。
但是,之前家属故意对这笔钱的用途含糊其辞,让很多人误以为是医生索要红包。在阿宝之前文章将这笔费用讲清楚之后,家属才承认这笔钱是做了NGS检测,改指责医院收费程序不合规。
这笔钱不是医院收的,也不是医务人员收的。即便有程序问题,那也主要是检测公司的问题。医院管理即便有瑕疵,也不能否认该检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更不能因为医院的这点瑕疵,就把刘振亚的死赖到医院身上。
家属称:医生擅自改用莫西沙星,未做皮试也未行心电图检查。
这纯属颠倒黑白。
事实是:刘振亚18号行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取得灌洗液标本做了NGS检查,第二天检查结果出来,确认刘振亚属于支原体感染。
这个调整,从医疗角度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肺炎支原体是一种特殊的病原微生物,没有细胞壁结构,大量作用于细胞壁的抗生素对其没有治疗效果,包括患者之前输注的美洛西林+舒巴坦。而莫西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其作用机理不同于其他抗生素,对支原体有效。
在明确刘振亚肺炎是支原体导致后,医生将抗生素调整为莫西沙星并无问题。
相反,如果医生不调整抗生素,继续用之前的无效药物,那才有问题。
刘振亚使用的莫西沙星,每天使用一次,每次使用一支,每支价格只有39元,属于物美价廉的抗菌药物,不存在不当利益驱动。
调整抗生素的目的和必要性,医生在查房时候也做了明确告知。
莫西沙星确实存在导致严重心律失常的风险,但风险低于万分之一。中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超过10万人,输注莫西沙星出现严重心律失常甚至死亡的概率,和出门被车撞死的概率相当。
因为严重不良反应风险极低,所以莫西沙星被认为是安全的。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药物,都存在无法完全预测和避免的极低概率的严重不良反应。
我们不可能因为如此低的概率就对所有使用该药的患者采取各种监护措施,就如同我们不可能因为出门可能被车撞死就采取各种复杂的监控防护手段一样,我们的医疗资源承担不起这样的消耗。
刘振亚入院时心电图没有异常,没有使用莫西沙星的禁忌。按照诊疗常规,输注莫西沙星无需进行皮试,也无需和手术一样签署知情同意书之类的东西,输注后也不需要进行心电监护和心电图检查。
所以,医生改用莫西沙星治疗刘振亚的支原体肺炎,完全没有任何可指摘之处。
事实证明,莫西沙星对刘振亚的支原体肺炎效果非常好,用药当天,患者体温就下降到了37摄氏度左右,自我感觉也非常好。
家属称:患者输注莫西沙星后出现明显不适,但医务人员未做任何处理。
事实是,肺炎患者有一些胸闷,属于正常病情表现。而输注莫西沙星后出现腹痛等症状,也属于常见且正常的药物反应,无需做特殊处理。
刘振亚家属没有告诉大家的是:刘振亚的猝死,并不是在输注莫西沙星时候发生的,而是在输注结束很久后发生的。
刘振亚的莫西沙星,上午就输完了。输完液后刘振亚没有任何异常表现,精神状态很好,还和家人朋友视频聊天。
晚上8时24分,刘振亚突然发生心源性猝死,之前并无明显征兆。
刘振亚,不幸抽中了那支恶魔之签。
家属称:现场抢救混乱,错过了8分钟黄金抢救时间。还有人称当时只有实习护士在场。
事实是,当时值班的住院总(副主任医师)等医务人员在第一时间就对患者进行了抢救,包括心肺复苏。
家属自己提供的数据是:患者8时24分出现抽搐,8时37分就完成插管用上了呼吸机,中间仅仅用了13分钟时间。
患者并非住在重症监护室,插管医生是事发后从麻醉科赶来的。
普通病房突发意外后,这样的反应速度,我觉得已经够快了,至于现场抢救混乱,那大概率是家属的感觉而非事实。
抢救,并不是从插管开始算的。家属将插管时间作为抢救开始时间,并以此指责医院错失了黄金抢救时间,这属于偷换概念。
最后,据我了解,刘振亚发生不幸后,家属虽然非常悲痛,但对科室和医生并未表达任何不满。直到最近,才突然开始在网上喊冤讨公道。
中间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希望,是误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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