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干一年活还要倒贴129万?“野生导演”王一淳举报知名影视公司,该公司还手握徐峥、张艺谋等“导演天团”财经2022-06-15 05:06 半路出家、自称“野生导演”的王一淳,把自己与知名影视上市公司欢喜传媒(HK01003,股价1.22港元,市值44.6亿港元)的恩怨纠葛摆到了台前。6月13日晚间,王一淳发布了一条向税务部门“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的微博。图片来源:微博截图王一淳在微博中表示,因为欢喜传媒全资子公司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欢喜传媒”)投资拍摄她的新片,所以曾给由她出面成立的承制公司支付第一笔551万元的制作费用。但在疫情压力下,欢喜传媒暂停了后续投资,解决方案未达成一致,欢喜传媒将王一淳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要求王一淳方面返还此前支付的新片投资款。王一淳表示,欢喜传媒在收到投资款后,未按相应金额予以退税冲红,属于税务虚假抵扣。针对王一淳的实名举报,欢喜传媒予以否认。6月14日,欢喜传媒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书面回应称,按照法院判决书规定,欢喜传媒应就退款金额(约)505万元开具红字信息表,对方一直坚称应将551万元投资款发票全部退还。应按照505万元进行退税冲红,还是按551万元?这便是欢喜传媒是否涉嫌税务虚假抵扣的焦点,也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图片来源:欢喜传媒往期作品王一淳:给欢喜传媒白干一年活反而需倒找129万?2016年,并非科班出身、影视工作经验近乎为零的王一淳,将自编自导的电影《黑处有什么》搬上大银幕。彼时,她曾接受每经记者采访,讲述了该片诞生的过程。“300万制作费自掏腰包,2015年该片凭借在FIRST青年电影展斩获最佳导演奖,和和影业于2016年初全资收购该片。”此后,王一淳在影视圈崭露头角,但她始终是“半只脚踏入”,创作步调不快,也没有大资本的介入。而王一淳与欢喜传媒的矛盾,早在三年前就已埋下。2019年,她开始筹拍第二部电影《绑架毛乎乎》,该片在剧本阶段获得上海国际电影节创投单元奖项。疫情之前,欢喜传媒在看中此片后,开始与王一淳进行投资合作。“(双方)约定以欢喜出资、我出面成立承制公司(静深影业)、收取0承制费的形式来完成我的新片《绑架毛乎乎》的制作。”王一淳在举报文章中说。2020年4月,项目如期开始筹备;5月,欢喜传媒向静深影业账户打来累计40%制作费551万元;6月,欢喜传媒方面叫停了该项目。欢喜传媒给出的理由是:“暂停这个项目是公司的商业决策,疫情过后,公司正在对目前的项目进行重新评估,最终决定将我们这个项目暂停。”图片来源:王一淳微博对此,2020年6月8日,该项目制片人提出,欢喜传媒系单方面解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继续筹备,承制方静深(影业)另行融资,欢喜已投资的资金按实际项目的实际成本占投资百分比。”但制片人提出的解决方案,未得到欢喜传媒方面的认同。一周后,欢喜传媒就将“财务、法务、行政只有我(王一淳)一个人的静深影业告到了北京朝阳法院”。一年以后,法院判决结果显示,静深影业应返还欢喜传媒投资款505万元。再加上赔偿欢喜传媒损失、违约金,支付案件受理费等,静深影业总共需要支出583万余元。“因为影片筹备期已经支出96万多,此时静深影业账户余额是454万,也就是余额之外,静深影业还需要另外返还欢喜传媒129万元。”图片来源:判决书截图“静深影业由我出面成立,这就意味着这笔钱我要个人支付给欢喜传媒。”王一淳在“实名举报书”中写到,“在此之前,虽然我和欢喜传媒签订了新片的剧本转让和导演协议,并按欢喜传媒要求开具了前两笔费用的发票,但欢喜传媒并未支付我一分钱剧本转让费和导演费,只是将我的剧本版权转移到了他们的名下。”“所以在法院判决后我面临的结果是,在给欢喜干了一年活儿之后,我没拿到一分钱编剧费、导演费、承制费,还要倒找他们129万,如果不支付,就连自己剧本的版权也是他们的了。”王一淳称,为了拿回剧本版权,2021年10月,她支付欢喜传媒106万元,欢喜传媒将剧本版权转回给她,但表示将继续追讨剩余的22万多元。欢喜传媒:王一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法院判决书显示,欢喜传媒将静深影业告上法院的原因是,在2020年6月初(暂停项目之前),发现静深公司在未经欢欢喜喜公司(欢喜传媒全资子公司)知悉和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汇付至共管账户中的影片开发费用支付给其他第三方,尤其是王一淳的私人工作室毛乎乎工作室。欢喜传媒认为,静深影业此举严重违约。要求与静深公司解除承制协议,静深公司返还款项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法院裁决支持了欢喜传媒的诉求。“他们说的私人工作室就是指的青岛毛乎乎工作室,这个工作室和静深公司一样,是在欢喜授意下,我出面开设的,用于为剧组提现,支付一些没有发票的小额款项,这个做过剧组的人都知道,可以说青岛毛乎乎工作室和静深公司都是承制体系的一部分。”王一淳在微博上就此回复称。图片来源:王一淳微博同时,她还晒出了在项目筹备阶段发给欢喜传媒方面的报销清单,其中有成立静深影业和青岛毛乎乎工作室的费用报销。“所以,他们对这个财务流程不仅知情,而且是授意、受益。”6月14日,欢喜传媒方面向每经记者提供了案件一审、二审判决书,并公开声明:欢喜传媒与王一淳的合作纠纷是非曲直已由法院审理和认定。王一淳导演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是合法正当程序。图片来源:欢喜传媒供图税务争议:税务抵扣金额到底是505万还是551万?双方的纠纷,并未因二审判决而平息。“今天(6月13日),我接到了法院要对个人进行强制执行的电话。”王一淳在举报材料中表示。2021年底,王一淳接到了税务局的通知。“因为静深曾经收到欢喜传媒551万投资款,并给欢喜传媒开具了相应的发票,除非欢喜传媒退回或冲红之前的发票,否则静深需另缴近百万的企业所得税。”王一淳在举报材料中说。为了让欢喜传媒方面“退回或冲红之前的发票”,双方又经过一系列的沟通。直到今年2月28日,王一淳接到欢喜传媒方面的回应:“欢喜传媒决定依据税法相关规定予以退税,此案执行案款的冲红退税金额为5051799.52元。”冲红退税505万元,与当初的投资款551万元,差了46万元。“这个金额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算出来的。当时静深收到欢喜投资款551万,静深给欢喜开出551万增值税发票,现在欢喜已收回全部投资款,他们理应按551万进行退票冲红才对。”“直到今天(6月13日),我没有接到欢喜传媒任何退税操作,也没有任何人和我沟通退税的流程和金额。”王一淳说,“今天,我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图片来源:王一淳微博截图关于王一淳所指控的税务虚假抵扣,欢喜传媒财务方面也对每经记者做出了回应:“第一,我们不存在直接退对方税的事情,我们应该就退回的款项开具红字信息表。第二,判决书判定我们应收到的退款金额是5051799.52元,我们应就此金额填开《信息表》,并非对方所说需要退还发票。2022年2月28日,我提出发票解决方案。但对方一直坚称我们应将551万投资款发票全部退还。双方未达成一致,故未完成《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写,但我方已做好相关税款处理分割,相应的进项税额在留抵税额中。等待双方达成一致后,即可按税法规定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做进项税额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欢喜传媒在影视圈颇为知名。2015年,资深制片人董平联合导演徐峥和宁浩,借壳21控股有限公司上市,随后将21控股改名为欢喜传媒,徐峥和宁浩也将自己6年内电影作品的独家投资、制作权和优先发行权交给了欢喜传媒。很多观众对董平不熟悉,但他曾参与制作过《大宅门》《让子弹飞》《鬼子来了》《卧虎藏龙》等多部作品。虽在港股上市,但近几年,多部大片背后都有欢喜传媒的身影,例如欢喜传媒独家投资并制作了《囧妈》,参与出品《我不是药神》《夺冠》《我和我的家乡》《一秒钟》等。欢喜传媒的独到之处是“导演合伙人制”,绑定大导演。据统计,欢喜传媒共与14名导演签订过独家合作协议,其中股东导演有7名,包括王家卫、陈可辛、顾长卫、张艺谋等。记者|丁舟洋 毕媛媛 编辑|程鹏 杜波 杜恒峰校对|卢祥勇|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镜像等使用如需转载请向本公众号后台申请并获得授权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