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省发文:涉案民营企业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网上恶意损害企业家声誉的,国家网信办也出手了
今天(3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引发关注。
措施提到,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申月表示,将严厉打击网上恶意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甚至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3月2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指出,支持民营企业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刻认识民营经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意义,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
措施表示,要全面加强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关心服务,及时回应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关切。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实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培养计划,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光彩精神,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积极推荐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和社会信誉好的民营企业家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按程序、标准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
措施强调,要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根据民营企业的需求,引导律师行业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活动,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缓减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费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能不捕的不捕”的说法引发了大量关注,不过,这样的说法不是海南首创。
在去年3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就有提到,“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根据具体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
此外,包头市人民政府网也发布过《包头市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措施》,其中也提到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据券商中国报道,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会议提出将在制度和法律上明确对民营经济的定位和要求,从政策和舆论上给予民营经济鼓励和支持,释放出了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信号。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3月13日的总理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强承诺,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会越来越好,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
他说,新一届政府将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依法保护企业的产权、企业家的权益,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值得注意的是,3月2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称,近年来,有不少企业反映在公司发展关键阶段被网上恶意散播的不实信息所困扰,有的被“敲竹杠”,有的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遏制这种不正之风是很多企业的共同呼声,请问这次“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具体会整治哪些问题?采取哪些措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任申月表示,营商网络环境是企业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要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当前,网上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各类虚假不实信息时有出现,损害企业品牌形象,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甚至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蒙受经济损失,企业家遭受名誉侵害。中央对这个问题非常关注,企业界反映很强烈。
今年,国家网信办准备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就是要聚焦网上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这也是我们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工作举措之一。
这次专项行动我们会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着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合法权益;二是着力治理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的网络乱象。
具体开展三方面治理工作:
一是依法依规及时处置网上涉企业的六大类虚假不实信息,具体包括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和翻炒旧闻等。
二是依法依规处置网上涉企业家的六大类侵权信息,具体包括泄露个人隐私、诋毁侮辱谩骂、虚构私生活话题、关联炒作负面新闻、捏造违法犯罪事实、违规使用姓名肖像等。
三是严厉打击网上恶意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甚至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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