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与动物
爱散播诽谤言论的哲学家
斯奈尔斯摩公地或其他任何地方的动物都是可移动有知觉的有机体-包括变形虫到黑猩猩在内的一切物种。对于这些物种,有些会被人类吃掉,有些则被当作免费劳力.运输工具、娱乐及试验工具来使用。多数哲学家对这些动物没有好感。
亚里士多德认为,虽然动物经常模仿人的行为······
笛卡儿(Descartes)坚称,动物是无思维也无痛感的机器···
康德则认为,残忍对待动物可不对。
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主张,缺乏语言就不可能进行思考。
动物权益
许多动物保护主义者认为,动物也拥有必须受到尊重的道德“权利”或自然“权利”。“权利语言”通常是弱者用以保护自身、抵御强者的方式。“弱者”可以是普通平民.他们勇于和独裁政府作斗争:“弱者”也可以是少数派,他们努力保护自己,不受仇视自己的大多数人侵犯:而在这里,弱者是指保护动物的那些人,他们希望动物能不受虐待。道德或法律权益通常以社会契约的基本方针作为支撑,假如不是专制政府,那么百姓会同意遵守其制定的合理法规。
我们能证明动物也有权益吗
曾有人试图解决“权益与契约”的问题。你可以说,是动物的人类保护者代表动物为其签订契约-这就好比成人为口齿不清的未成年婴儿代办事务一样。你可以认为,动物也拥有天生应有的权利,但这要得到证明,实属不易。你也可以认为,这种权益对于任何有理性的生命体而言,都是本来就不言自明的-这一观点很可能遭到以层架式鸡笼养鸡的农民的反驳。更令人信服的方式是,你可以发表一种目的论观点-动物具有享有权益的功能。
这一观点主张,功能与权益具有同样的意义,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男性具有必需的适当器官可使女性受孕,但这并未提供男性可以这么做的权利。
功利主义论证
总体说来,似乎最好抛弃所有道德或自然的“权利语言”。人们更善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所要的究竟是什么。狗将獾的毛皮撕成碎片,这种行为要么非法.要么就合法,这种情况下,獾也拥有某种最低权益,而在法律上,獾是否获得充分的保护则是另一回事。
另一种保护动物的哲学方法是功利主义的观点,正如我们现在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者赞成为最大多数人创造最大幸福。
满足动物的需求、渴望与权益,可能会使动物以其自身的方式获得快乐。
动物与痛苦
我们无法证明动物是否体验到痛苦,然而也无法证明除我们自己之外的其他人是否有痛感。尽管如此,假若他们真的体验不到痛苦,我们又会十分惊讶。
功利主义主要的成就在于,它改变了人们对待动物问题的态度。理性主义哲学家就动物的推理及语言能力展开争论,试图说明它们是否拥有权益。边沁称:“问题不在于它们是否存在推理能力,或它们是否会说话?”而在于“它们是否能感受到痛苦?
物不是物品,道义上看,因为它们也有知觉故而具有价值。人类有种恶习,对待他们无法想象或认识的那部分事物,总是有失偏颇地将其视为“外族”。对雅典人来说.任何雅典以外的人在道德上都毫不重要。因而那时一些雅典人将所有说希腊语的人都关押起来。
然而,并没有许多功利主义者认为,动物具有与人类完全相同的道德地位,他们通常坚称,人类生活要比动物复杂,因此人类幸福就该比动物的幸福优先考虑。
动物实验
功利主义者在确定动物实验是“对”是“错”的时候,不得不承认,动物确实在实验中遭受痛苦,全世界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动物变瞎、烧伤、瘫痪或触电而亡、致癌、脑损伤,随之被屠宰。
一些通常被视为令人厌恶的行为.倘若经由那些订有特定科学议程的白领来实施.就能为人们所接受。一些科学家会坚决主张,尽管其他物种遭受痛苦,但只要能保护人类自己.那种行为就应当得到允许-即使对动物造成的危害可能只是源于一种新品牌的化妆品!
一些动物保护主义者声称,动物在道德上与我们是平等的,在无反抗能力被强制下的四足动物身上做实验始终不对。他们指出,动物往往是人类可怜的替代品-然而与此同时,他们也矛盾地强调指出,我们人类与灵长目动物的DNA之间存在十分紧密的联系。
尽责的科学家与一些可行的道德指导方针
一位将人类与动物的利益放在心上的功利主义科学家可能这么说:
科学家必须令我们相信,研究带来的裨益要超出使用动物做实验以给其带来的痛苦。(因此如果因你的研究成果能拯救100,000儿童的生命,那么即使实验致使1.000只老鼠死亡,你的行为也具备了正当的理由。)
科学家必须公开声明.他也愿意给患脑损伤的婴儿做同样的试验。(这表明,他很确定该行为的严重性,也能证明,他并不是那种视动物为物品的“物种歧视者”。)
一些科学家会提出反对意见,这样苛刻的规定可能阻碍所有“纯粹”的研究。而另一部分人则会说,为满足人类的好奇心,动物必须付出的代价实在太高。
有关人的论证
有关“人的论证”则有所不同。哲学家采用“个人”(person)一词以避免道德论述中“人”(human being)等词所产生的含糊与混乱。当人们说已3年没有意识的昏迷病人不算是“人”(human being),并不是指该病人已渐渐变成一只长颈鹿或什么的.而是指他不再是“个人”(person)或不再是具有形成、成长与死亡记载的“人”。
尽管我们可能认为,那些丧失记忆且拒绝说话的人仍然是人(person).而那些不具备任何上述这些特质的,我们则不将其视为人(也许这是因为他们陷入了晚期昏迷状态)。
非洲黑猩猩算是人类(person)吗
如采用上文中这种标准,我们将视虚构的外星生物为“人”(person),即使很显然它们并非人类。更重要的是,许多人会将一些高等哺乳类动物涵盖在“人”的范围内-如无尾猿、鲸、海豚等等。有充分证据表明,一些无尾猿有自我意识,有理性,会制定计划.甚至能以有限的方式使用语言。
倘若我们强调,作为人类,我们与动物只是在等级上存在差别.而不存在种类上的不同,那么也许我们在处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时,态度会有所不同。现在由于以上这些原因,出现了一些争取为无尾猿提供所有人类权益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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