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彩虹糖禁令」揭美食品管理乱象
5化学添加剂被禁 商界不满州级监管「越俎代庖」
香港文汇报讯 美国加州众议院近日通过法案,禁止在当地销售的食品中使用5种化学添加剂。由於著名糖果品牌Skittles(又称彩虹糖)使用的食用色素属被禁的添加剂之一,故此法案又被称为「彩虹糖禁令」。这项法令引起许多食品製造商不满,业界争议应由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统一确定各类添加剂安全性,而非由州级监管机构「越俎代庖」。也有消费者权益倡导组织批评FDA审批程序混乱,只能由各州取而代之。
今次被禁用的5种添加剂,包括一种名为「Red 3」的食用色素,通常用於糖果、雪条、曲奇饼或开心果等零食。FDA早在数十年前已批准在食品中使用Red 3,FDA其後进行检讨,并在1990年以临床实验发现Red 3「会令老鼠致癌」为由,禁止将其添加於化妆品。FDA也在1992年发声明称,应采取措施将Red 3剔出可食用色素清单,但至今仍未批出禁令。
欧盟早禁用料不影响生产
对於加州的「彩虹糖禁令」,支持者认为食品製造商并非没有其他选择,当局针对这5款在欧盟几乎已全面被禁用的添加剂,并不会影响食品生产。参与起草法案的加州民主党议员加布里埃尔就称,「如果我认为通过法案会导致彩虹糖下架,我肯定会投反对票。我不相信这会导致我们吃不到彩虹糖。」
贸易组织「全国糖果协会」公共事务高级副主任金德尔斯伯格则反驳称,任何禁用程序都应由FDA经手,否则各个州份标準不同,只会徒增製造商的生产成本,「加州州议会的立法用意或许是好的,但这不是正确做法。」反对该法案的加州共和党华裔议员方文思亦直言,「我们不应本末倒置。」
美FDA审批过程缺乏监督
部分消费者权益倡导组织指出,美国的食品添加剂需要经过FDA统一批准才能使用,然而对於一些被普遍认为是「安全」的添加剂,FDA往往未有作全面评估就批出许可,审批过程也缺乏监督。对於食品製造商而言,因应不同州份的禁令重新配置产品原料,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对规模较小的公司更是一大挑战。
非牟利组织「环境工作组」一直关注化学添加剂问题,该组织政府事务负责人费伯批评称,FDA从1970年代以来,就再未有审查部分获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没有对Red 3发出禁令,才引发今次争议,「FDA的监管程序如此混乱,以致现时各州份自行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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