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判决罕见:恋爱纠纷≠免死牌社会2022-07-07 12:07 澎湃首席评论员 沈彬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死缓!死缓!三个死刑(包括死缓)的判决,是相当罕见的,并且法院认定三人均系主犯。要看到,三个凶手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杀人行动经过长期周密安排,且其主观动机极其龌龊卑鄙,虽然其中涉及“恋爱纠纷”,但这不是免死的理由。法院以“3个死刑”捍卫法律的严肃性,体现朴素的死刑报应观,以极刑告慰死者、安抚家属,震慑潜在犯罪。正像王万琼律师所分析的:这起“一立执、两死缓”,反映了命案中趋严的司法理念。大学都没有顺利毕业的无业者洪峤,喜欢摆弄军械,却对外声称是“国安人员”,一直招摇撞骗,骗取了张晨光、曹泽青的无条件服从,组建所谓“第一特殊作战分队”。而洪峤对两名手下的“考核”居然是杀人——杀害自己的女友李某月。之后,三人处心积虑地5次准备实施谋杀,包括:打算骗李某月到泰国游泳,用网将其缠住,造成溺水死亡假象。最后,三人策划并准备了摄像机、头盔、迷彩作训服、伪装网,甚至还专门盗窃了单目夜视仪,并反复演练作案方法,终于将女被害人骗到云南勐海作案地点,徒手扭断其颈椎,将其残忍杀害,并且埋尸。七月骄阳之下,回放三名凶手处心积虑地杀害女大学生过程,仍让人打个冷颤。洪峤有着严重的反社会人格,甚至和女友交往仅仅一个月,就开始和“小弟”盘算怎么做到杀人无痕。懵懂的女大学生李某月,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次次成为“恋人”演练谋杀的对象。最终法院认定,洪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予以严惩”,适用死刑;另两名被告人均系主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值得强调的是,虽然本案当中,法院认定了“恋爱纠纷”因素,但是没有因此机械地做出从轻判决,而是以死刑捍卫刑法应有的报应原则:三名凶手穷凶极恶,罪有应得。我国的死刑政策是坚持“少杀、慎杀”,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之前,相关司法政策中也曾强调,“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因被害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案件,应当慎用死刑”。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这是充分考虑到,相对于陌生人犯罪,因为婚恋、家庭纠纷等矛盾所引发的犯罪,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轻,本着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原则,予以酌情从宽处理,体现的是司法的精准。但是,一段时间以来,这一“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却被滥用、误读,甚至发展成个别行凶者以为“只要涉婚恋纠纷,就不会死刑”,从而有恃无恐,铤而走险,公然以身试法,特别是将魔手伸向和自己有过婚姻史、恋爱史的女性,公然的血腥暴力案例一再发生。比如,2020年,四川南充女子顾翠芳被前男友屈江56刀砍杀,凶手一再强调本案是“婚恋纠纷”,但是法院最终认定,凶手实施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乃至砍人行为,“远远超出正常恋爱范畴”,判处凶手死刑。“少杀、慎杀”是原则,但是,保留死刑就必须发挥其震慑犯罪的积极作用,因恋爱、婚姻、家庭等纠纷引发案件,能否酌定从轻,应该结合具体情形做出,绝对不能让“恋爱纠纷”成为免死借口。本期高级编辑 周玉华推荐阅读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