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放过“布恰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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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南斯拉夫境内的阿族人自行组织了公民投票,并宣布科索沃是一个共和国,成立武装组织“科索沃解放军”,开始了运用暴力手段的分离运动。米洛舍维奇为首的南联盟和塞尔维亚当局采取强硬镇压措施,派遣大批塞族军队和警察部队进驻科索沃,试图消灭“科索沃解放军”。
1999年3月24日,北约为“保护人权”,对南联盟发动了代号为“盟军”的空袭行动。至1999年6月10日,“盟军行动”的空袭正式结束。科索沃战争以塞尔维亚人的失败而告终。
北约19个国家中有13个国家直接参加了对南联盟的空中打击,连续78天的轰炸给南联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不列举了。
战争结束后,联合国成立了国际法庭审理战争期间有违“战争法”的罪行,战犯之中有一位克族将军——普拉利亚克,他的罪名之一是下令摧毁一座始建于16世纪的古桥。不过,这座桥在战争期间是合法的军事目标,所以这项罪名在后来被推翻了。
法庭初审判决普拉利亚克20年监禁。普拉利亚克提出上诉,但是,尽管古桥的罪责最终被推翻了,法官却依旧维持初审时20年监禁的判决。
2017年11月29日,在最终宣判时,普拉利亚克在法庭上怒吼道:法官,我不是一名战犯!我心怀厌恶地接受你们的裁决。然后当庭喝下了毒药!
如今的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科索沃战争期间就是葡萄牙总理。
前天,古特雷斯到访基辅,他的一句话意味深长。他说:我们谈到了战争罪,但最恶的罪行是战争本身。
如果最恶的罪行是战争本身,那么当年北约主动出击,连续78天轰炸南联盟,是不是犯下了“最恶的罪行”呢?
许多人肯定不同意北约当年的行动是“最恶的罪行”,因为北约的理由是“保护人权”。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经在联合国响亮地提出,“联合国宪章其目的是保护个体的人类,而不是保护践踏他们的主权国家,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无权躲在国家主权后面侵犯人权”。
安南的这个说法应该没人反对吧?那么,如果是为了“保护人权”而发动的战争,当然就不是“最恶的罪行”了。那么,如果俄罗斯此次的“特别军事行动”也是为了保护顿巴斯民众“独立公投、不受迫害”的人权呢?
事实上,在古特雷斯到访基辅前与普京的见面中,普京就指出:“莫斯科承认“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和“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举动是基于科索沃的先例,这个先例是由联合国创立的。我清楚地记得国际法院的判决。如今俄罗斯应两个独立共和国的邀请,开展特别军事行动,并不违反任何联合国宪章。”
古特雷斯哑口无言,表示理解普京。毕竟,他当年就是参与轰炸南联盟的葡萄牙国的总理。
既然俄罗斯的行动不违联合国宪章,那么“最恶的罪行”就应该是“战争罪”了,因为战争的目的和性质可以被各种解释,而战争罪却是直接侵犯“高于主权”的人权,无可抵赖,谁犯谁就是邪恶的。一场战争的性质,其实是由它决定的。
比如前几天震惊世界的“布恰大屠杀”。如果俄罗斯犯下了这种战争罪,那么毫无疑问,俄罗斯的这场战争必然是邪恶的,人神共谴之!
可奇怪的是,媒体上,尤其是西方媒体上,关于这件事的后续消息越来越少,全世界正义善良的人士们这么健忘吗?非也,也许真正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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