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空姐超重10%立即停飞减重!律师称涉嫌违法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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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航业内相关人士表示,海南航空此次明确提出对超重10%的女性空中乘务员停飞,在国内航空业中属于首创。
来源 | 上游新闻、经济观察网、澎湃新闻、上市公司公告
封面 | 海南航空官方微信
海航:
超重5%未超10%给30天自我减重
民航业内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海南航空此次明确提出对超重10%的女性空中乘务员停飞,在国内航空业中属于首创。
对于海航严格限制女性员工体重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动法,受访的专业法律人士表示,海航的这一规定增加了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如未经过合法的法律程序制定相关劳动规章,相关举措涉嫌违法。
6月4日,海南航空客舱部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专业化形象的筛查和管控提示》,除相关日常工作要求外,其中对该公司的女性乘务员体型体重制定了具体的管控标准,对这一规定出台的原因,相关文件内容表述称,“专业化形象是重要的直观的职业形象”“我们作为窗口单位,应是一道靓丽的名片”。
该标准提出,海航女性乘务员标准体重计算公式为“身高(cm)-110=标准体重(kg)”,体重超过该数值即为超重,对超重人员公司将进行分类管控。对于超重数值在5%以下的女乘务员,该公司提出将以月度为周期进行体重监控,避免组员体重持续上升。“待一月监控期满后,着制服赴乘务队进行当面复核,完成现场称重及三人面试小组评议。”
对于超重5%、未超过10%的女乘务员,该工作细则规定,将给予乘务员30天自我减重期,并以周为单位进行监控。乘务队将在每一周期结束时对乘务员进行现场称重及三人面试小组评议。“若体重上涨并突破10%上限,则立即停飞。”
对于超重10%的女乘务员,公司要求立即停飞减重,乘务员所在的乘务中队将协助组员制定减重计划,督促减重效果。
资深人士:
因审美剥夺工作权利涉嫌就业歧视
有航空自媒体对于此事评论称,海航出台的这一体重管理规定,其本身采用的体重数值较标准体重数值更高。
记者查阅包括世界卫生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体重计算公式发现,海航的这一数值标准,较相关机构的标准体重计算数值高5公斤。对此,海航出台的文件则作出“通融处理”,称标准体重计算公式是一个体重区间。“身高(cm)-110=标准体重(kg)”直接得出的体重值,“更为科学,视觉效果更好,也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标准。”
记者查阅交通运输部2018年11月修订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及其附件《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发现,相关规定对于空中乘务员的体重等并未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内航空公司中,对于空乘的体重并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但在实务操作中,会按照《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给出的建议标准进行要求,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即对于女性体重要求控制在“[身高(厘米)-110(厘米)](公斤)(±10%)”以内。
▲海南航空女空中乘务员形象。图片来源/海南航空官方微信
一位曾从事多年空乘管理工作的某大型国企工作人员黄女士告诉记者,国内监管机构制定的准入性标准多为涉及航空安全的内容,如乘务员体重等内容未作限制性要求。“如果纯粹因为视觉审美的考虑就剥夺体型偏胖的空乘正常工作的权利,这绝对是就业歧视,出台、执行这样的规定对于作为劳动者的空乘,丝毫没有尊重。”黄女士表示,从一般常情常理角度来说,审美本来就因人而异,因为主观的审美因素而限制空乘参加劳动的权利,十分不合理。“现在有运动习惯的女性较多,肌肉量上来之后体重肯定会超出苛刻的数值,超重停飞的规定难道是在追求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式美学?”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对记者表示,海航对于女性乘务员出台的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来看属于增加了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属于企业自主决策的范畴,制定需要经过与工会、劳动者代表等进行协商,“自主决策并不代表可以任意制定规章,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要合法合理,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于劳动者的体重进行限制,极端情况下甚至要停止工作,这绝对是违法行为。”郭刚律师称,如果海航依据该内部规定对于相关女性乘务员停飞继而产生劳动争议,案件一旦进入司法流程,航空公司依据涉嫌违法的规章制度作出对员工的处分,很难获得仲裁委以及法院的支持。
一季度扭亏为盈
投资者索赔仍在进行中
4月28日,海航控股(600221)发布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1.48亿元,同比增长106.3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亿元,同比扭亏为盈。
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1-3月,海航旅客运输量达1342.98万人,同比上升100.17%,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62%;收入客公里同比上升107.07%,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59%。
6月8日晚,海航控股(600221)发布关于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进展公告。
公告称,海航控股与相关债权人就188.15亿元救助贷款债权完成留债协议的签署。后续海航控股及子公司新华航空、山西航空、北部湾航空、福州航空、海航技术、乌鲁木齐航空、祥鹏航空、长安航空等留债主体将根据《重整计划》及相关留债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此外投资者索赔仍在进行中。
据经济观察网5月31日报道,多位海航系人员表示,海航集团旗下的多家航司正在筹划重大转型,将从低成本差异化服务转型成“全服务”。
据澎湃新闻,2021年12月8日,海航航空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正式移交,标志着方大集团正式接手海航航空。“新老板”方威建议恢复海航航空原有福利;实施利润提成政策、医疗福利政策、孝敬父母金、免费工作餐;坚决实行“三个不减”,不减一名员工,不减员工一分钱工资,不减员工一分钱福利待遇。
方威表示,“绝不能在人力上降成本”“从今天起,海航航空所有公司到时间必须开工资,遇到节假日要提前,晚发一天财务总监或总经理、董事长免职,这就是方大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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