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影响数代华人!美国大学录取时考虑种族,被判违宪!
本周四,一个让许多亚裔感到振奋的消息传来:
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裁定,大学在招生时不能明确考虑申请人的种族!
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基于种族的平权行动招生违宪!
这项裁决结束了长达数十年的“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政策,该政策旨在增加大学黑人和西班牙裔学生的数量。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撰写的意见指出:
“由于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项目不可避免地以消极的方式使用种族因素,涉及种族刻板印象,无法与平等保护条款相协调。”
2014年,保守派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录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起诉这些大学基于种族的招生政策。
称它们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六章和第十四条修正案(14th Amendment)的平等保护条款。
这些案件经过下级法院的审理,下级法院的判决站在了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一边,然后在去年提交给最高法院进行口头辩论。
该案认为,亚裔美国学生首当其冲受到平权行动的不利影响。
因为尽管亚裔学生成绩优异,但与其他申请者相比,他们在哈佛大学模糊的“个人评定量表”上得分较低,尤其是在“受欢迎程度”和“积极的性格”方面。
尽管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都坚称,它们在招生中使用种族因素并不歧视亚裔美国人。
我们之前分享过一篇文章:亚裔孩子的悲哀!满分依然上不了好大学...
这位勇敢站出来,在美国主流媒体上控诉自己在大学录取时被歧视的少年被很多人支持。
18岁的Jon Wang来自佛罗里达州,父母是第一代华裔移民。他在满分为1600分的SAT考试中得了1590分,数学部分考了满分,而他的高中平均成绩(GPA)为4.65。
他申请了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哈佛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而这些学校全把他拒了。
在采访中他提到:“作为一个亚裔美国人,我被哈佛大学录取的几率是20%,而作为一个非裔美国人,我的几率是95%。”
他目前就是是起诉哈佛大学和北卡罗莱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的原告成员之一。
他认为,就是所谓的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招生政策令成绩优异的亚裔无法被录取。
为什么会出现affirmative action?
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最早出现在1961年3月6日,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签署的行政命令10925,它是用来照顾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的优惠措施。
可以理解为,给这些群体给予优待来消除歧视,从而达到平等。
平权行动主要集中于就业、教育等,比如入学的种族配额。
听上去很好的一个概念,为什么很多亚裔要反对呢?
马丁路德金在著名的I have a dream演讲里说:
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当时非裔因为肤色被歧视,他希望社会能更多的看到非裔的能力。
平权行动起初旨在支持帮助消除对少数及弱势群体的歧视,从而达到平等。
然而时过境迁,如今在美国的就业和教育领域,平权行动的存在令非裔凭借自己的肤色在录取和求职过程中得到特殊优待。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保障少数及弱势群体变相让他们享受优待,并不会在本质上消除歧视,反而会对没有享受到优待的群体,形成“逆向歧视”,而亚裔则是最大的受害者!
亚裔们追求的是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也就是左边的图,希望“机会平等”或者说“过程平等”。
而支持affirmative action的人,则如同右边的图所示,认为应该追求equality of outcome “结果平等”。
其实equality of outcome和equality of opportunity,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面的第三张图,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但理想的解决方案很难实现,即使能实现,也需要漫长的过程。
我们在现实当中,面临的还是机会平等(equality of opportunity)vs 结果平等(equality off outcome)。
而且,这两种观点的冲突,会延续很多年。
如今,虽然所有美国大学今后录取时,都不能考虑种族这个因素了,同时,这也意味着,整个affirmative action(除了种族,还有性别、收入等因素)在所有领域都会被挑战。
比如招聘,在一亩三分地论坛里被很多人争议的 diversity hire,可能也会告终。这次最高法院判决的只是大学录取,但是,必然会有人乘胜发起诉讼,要求终止在招聘过程中的 affirmative action。
最高法院目前保守派大法官人数居多,也的确是推翻 affirmative action带来逆向歧视的最佳时机。当然,保守派居多,也意味着堕胎权方面的倒退,等等。
在重大议题上,不会有任何政党或者任何法院,让所有华人都满意的,因为任何种族内部,也会有分歧。
还是说回地里群众们关注的 diversity hire话题,等相关法案通过之后,不光是非裔拉丁裔不受优待了,一些专门帮助女性的政策也可能会消失。
最终这场风波会带来何种程度的变化,Race blind是否会拓展到其他领域?基于性别、收入等因素的考虑是否也违宪?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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