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赢了, 历史时刻!美国大学录取看种族则【严重违宪】!亚裔学生不用再被“压分”阻挡名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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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消息>
美国最高法院宣布,
学院和大学不能再将种族
作为招生录取的明确因素。
美国大学招生将大变天,
以后可以不看族裔录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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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The New York Times报道: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周四驳回了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注重种族的招生计划,法院以六比三的结果做出了裁决。
首席大法官小约翰·G·罗伯茨在多数意见书中写道,这两个项目“不可避免地以负面方式运用种族因素”,“涉及种族成见”,违反了宪法。
这一裁决意味着全美的公立和私立大学在招生过程中不能以种族因素来评判学生。
这个判决结果也证实着亚裔美国人申请上述两所学校时所遭遇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确实存在。
01
#质疑# 长达数十年的"平权行动"
Affirmative Action,平权法案,平权行动,又称优惠性差别待遇、积极平权等,是指防止对“宗教、肤色、性别或民族出身”等少数群体或弱势群体歧视的一种手段,将这些群体给予优待来消除歧视,从而达到平等。
它是是1960年代伴随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性革命等一连串民权运动兴起的一项社会运动,1965年由民主党的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发起。
平权行动主要体现在就业和教育,例如大学入学时的种族配额以及选举时的性别配额等,以此减少歧视及减少少数族群在就业和教育上受到不公平待遇。
所以,平权行动旨在支持帮助消除对少数及弱势群体的歧视,从而达到平等,也就是说它是用来照顾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的优惠措施。
听上去很好的一个概念,为什么很多要反对呢?
02
#受害者# 亚裔学生的公平在哪里?
时过境迁,如今在美国的就业和教育领域,平权行动的存在令非裔凭借自己的肤色在录取和求职过程中得到特殊优待。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保障少数及弱势群体变相让他们享受优待,并不会在本质上消除歧视,反而会对没有享受到优待的群体,形成“逆向歧视”,而亚裔则是其中最大的受害者!
据《纽约时报》报道,在《No Longer Separate, Not Yet Equal》这本书中,作者调查的数据显示,美国大学录取学生时,分别会给西班牙裔和非裔学生的SAT成绩加130和310左右的分数,以帮助他们达到分数线;而亚裔学生则需要减去140分,才能保证入学的种族多样性。
无数的案例证明:“按比例录取”政策,导致许多优秀的亚裔学生被拒之门外,原本的“平权招生”已经变成了一种对亚裔学生的变相歧视。
亚裔学生成绩接近满分,却被名校集体拒收
例如,今年6月8号,华裔学生 Jon Wang 曾公开指责平权法案,声称自己虽然有1590的SAT成绩以及满分GPA,但自己的亚裔身份和肤色给自己带来了不公平的待遇,被哈佛、伯克利、卡耐基梅隆等一众名校全拒;反观非裔、西裔申请者却有更大的可能性收获录取。
亚裔们追求的是机会平等也就是左边的图,或者说“过程平等”。而支持“平权行动”的人,则如同右边的图所示,认为应该追求“结果平等”。
有人认为,其实这两种方式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面的第三张图,才是解决问题之道。
从想法变为实际法律的过程一定是漫长的,无论哪个解决之道被真正应用,落实肯定还需要漫长的等待。
03
#历史时刻# 最高法院推翻平权法案
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案件,是美国高等教育领域数十年来第一大案。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先后将哈佛大学和北卡莱罗纳州立大学教堂山分校(UNC Chapel Hill)告上法庭,指控其对亚裔美国人申请者采取了歧视性政策、没有在录取工作中采用种族中立的立场。
今日,美国最高法院针对平权法案进行重新讨论,并明确表示:学院和大学不能再将种族作为招生录取的明确因素。这一里程碑式的判决,打破了高等法院几十年来有利于黑人和拉丁裔学生的先例。
在此次法庭中,法官Samuel Alito质问哈佛的律师,为什么亚裔美国人学生在申请中经常得到比其他种族更低的个人分数。但律师顾左右而言他,不肯正面回答问题,使得Alito很生气:“我仍然没有听到对给予亚裔的个人分数之间的差距的任何解释。”
这次做出裁决的首席大法官John G. Roberts Jr.认为:
“必须根据学生的个人经历来对待他或她——而不是基于种族。”
“许多大学长期以来的做法正好相反。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错误地得出结论,一个人身份的试金石不是战胜的挑战,建立的技能,或学到的教训,而是他们的肤色。我们的宪法历史并不容忍这种选择。”
首席大法官约翰 · 罗伯茨(John Roberts)在意见书中指出:
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招生计划违反了宪法的与平等保护条款,因其不足以证明将种族作为衡量标准是可行的,它不可避免地以消极的方式利用种族,涉及种族刻板印象,缺乏有意义的结束时间。
The Harvard and UNC admissions programs cannot be reconciled with the guarantees of the Equal Protection Clause. Both programs lack sufficiently focused and measurable objectives warranting the use of race, unavoidably employ race in a negative manner, involve racial stereotyping, and lack meaningful end points.
然而,法院并没有完全消除录取计划中的种族问题,并补充说,“当涉及到种族与申请人为校贡献品质或能力等问题时,大学仍可考虑种族对申请人生活的影响。
但总的来说,这项裁决可以说是结束了长达数十年的“平权行动”政策。
写在最后、
对于这场判决,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美国主流媒体指出,这是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将推翻了40多年来大学对非裔和拉丁裔学生优先录取的先例,未来大学校园将更多白人和亚裔学生。
不知道这是不是美国社会对越来越激进的“平均主义”做出的一次重大修正。但一定会对美国高等教育现有的制度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亚裔学生来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不再需要用超出他人几倍的努力去弥补种族带来的录取劣势,这是标志着亚裔学生能够在同一起点公平公正获得美国名校录取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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