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被控寻衅滋事案开庭:当地曾成立77人专案组
▲ 2013年7月2日,唐慧在法院外接受媒体采访。(新华社 / 图)
检察院指控,唐慧伙同其兄唐世科采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等方式,实施了一系列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律师为二人作无罪辩护。
2023年7月12日上午9时半,唐慧、唐世科被控寻衅滋事案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法院开庭审理,预计开庭时间为3天。
唐慧是湖南永州人,一度被称为“上访妈妈”。2006年,唐慧多次上访,称女儿被多人强奸、强迫卖淫。2012年8月,原湖南省永州市劳教委对其处以劳教一年半,理由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唐慧不服,申请复议,对她的劳教决定被撤销。随后,唐慧起诉永州劳教委,要求行政赔偿。2013年7月,湖南省高院终审判决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9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此案引发舆论对劳教制度的关注。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教法律规定的决定,实施五十多年的劳教制度被废止。
十年后,唐慧及其兄唐世科被控寻衅滋事再度引发关注。
道县检察院指控,2010年5月至2021年9月,唐慧为达到非法牟取暴利或其他非法目的,伙同其兄唐世科采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等方式,实施了一系列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唐慧、唐世科的辩护律师为二人作无罪辩护。代理此案的一位律师认为,在起诉书中指控的3起事件中,唐慧和唐世科在事发时都是被害人的身份,后续随着事情的演变,造成了一些失控,但不构成寻衅滋事。唐慧的辩护律师是徐利平和朱孝顶,徐利平曾是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的代理律师,唐世科的辩护律师是任建宇。
被指控事件最早发生于13年前
唐慧和唐世科被控寻衅滋事罪,共涉及3起事件,其中两起和医疗纠纷相关。
时间最早的一起为13年前发生的“宫外孕”事件。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5月10日,唐慧因腹痛到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四医院”)就诊,B超报告显示为宫内早孕(建议复查),唐慧拿了医生开的保胎药后离开医院。同年5 月14 日,唐慧从长沙回永州,途经衡阳时因腹部突然胀痛被送至衡阳一家医院住院,次日被诊断为 “宫外孕”,进行了右侧输卵管切除术等。病情稳定后,唐慧转入四医院康复治疗。住院期问,唐慧、唐世科商定以四医院没有查出宫外孕导致其右侧输卵管被切除为由,索要“医疗赔偿款”。
据起诉书,2012年9月,经唐慧申请,永州市医学会出具了《医疗意外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宫外孕输卵管妊娠及破裂在临床上不能准确预测和预防,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同年10月25日,唐慧以四医院“误诊”为由上访。并采取横冲马路、溜走失联等方式给当地镇政府接访人员施压,四医院被迫答应拿出6 万元“医疗赔偿款”,以支付扶贫资金的名义通过富家桥政府转交给唐慧。
另一起医疗纠纷为“碱中毒”事件。事发于2017年7月29日,唐慧的母亲刘和英因病入住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以下简称“南院”)。住院期间,唐慧和唐世科拒绝让刘和英抽血检查,使医院未发现其严重低钙。8月7日11时左右,刘和英出现抽搐,医生用碳酸氢钠予以镇定处理;当日15时许,刘和英再次出现抽搐,经动脉血气分析,碳酸氢盐指标偏高,疑似碱中毒,医生予以停止碳酸氢钠输液,同时抽血检查电解质,发现刘和英严重低钙,经补钙治疗后,刘和英抽搐症状立即缓解,并恢复正常。
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唐慧、唐世科对南院医护人员实施了多次辱骂、恐吓、侮辱和恶意虚假举报以及诬告陷害。还编造“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医师涉嫌故意杀人”“南院泌尿外科医师报复威胁老人、拒绝救治”等包含恶意攻击、侮辱、毁谤内容的虚假信息,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点击量和转发量特别巨大,严重毁坏了南院及医护人员的名誉,扰乱了永州市中心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除此两起,第三次被指控涉及寻衅滋事的是“野生樟树被采伐”事件。
2019 年5月,永州市零陵区因树障引起大面积、频繁停电现象,零陵供电公司决定进行电力清障。2019年5月31日,零陵区富家桥供电所清障人员在富家桥镇晓里塘村一带清障施工时,将该村二组马家巷山上的14棵野生幼年樟树及其他林木采伐。经价格鉴定,涉案树木价格为1140元。
同年8月26日,唐慧、唐世科以“唐世科自留山中的野生樟树被非法采伐”为由报案,2019年9月至2020年4 月,零陵区供电公司先后7次主动或在富家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下与唐世科协商,赔偿金额从3万渐次提高到50万,最后零陵供电公司同意赔偿50万元。
据起诉书描述,在准备签订和解协议时,唐慧、唐世科害怕背上敲诈勒索的嫌疑,决定通过司法程序以被害人的身份“名正言顺”获取赔偿款。为实现“合法”获取巨额赔偿款的目的,2021年1月至6月,唐慧、唐世科全然不顾被采伐林木土地存在权属争议且法律明确规定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樟树)属于国家所有的情形,伙同文春霞(唐世科妻子)通过恶意虚假举报、撒泼耍赖、辱骂、追逐、拦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和网络虚假发帖等手段,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犯罪行为。
成立77人专案组
开庭前一日,2023年7月11日晚11点半左右,唐慧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和徐利平在道县看守所会见了唐慧。
这次会见时长约40分钟。朱孝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唐慧不认可检察机关起诉书中描述的情况,也表示自己此前所作供述并不真实。
起诉书中称唐慧“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共计67800元”,其中6万元为四医院的医疗赔偿款,另7800元为“碱中毒”事件中富家桥镇政府劝返工作人员给唐慧、唐世科报销的上访费用。而按照唐慧的说法,自己在这三起事件中均没有主动提出过赔偿款的要求,这些钱款均是对方为了不让自己上访,主动给她的。
对于“宫外孕”事件,唐慧向律师描述的情况是,在去四医院就诊时,她特地询问了医生自己是否有宫外孕的可能。医生告知她没问题,孩子发育良好,她才在第二天去了长沙,4天后就出了事。她也并未就四医院误诊一事上访,她当时去反映的是她女儿被强奸、强迫卖淫的事。
在唐慧手写的一份控告书中,她自述,“碱中毒”事件中,她妈妈突然全身抽搐达六个多小时没有得到医方救治。至于签字不抽血,是因为那天妈妈闹情绪不同意抽血,自己也确实签了字,但签字只代表那一天不抽血,且医生没有跟病人及家属说清不抽血的理由。
“野生樟树被采伐”事件中,唐慧在控告书中写道,她和哥哥、嫂子回家扫墓时发现树木被砍,哥哥唐世科向供电所和森林公安反映情况,但遭到供电所干部恶言相向。之后,随即报警,唐世科又向纪委和森林公安反映案情,其间又跟纪委领导进行了辩论,但没有得到有效回应和处理。和解协议只是供电公司的一厢情愿,唐世科从来没有跟他们提过钱,决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开庭前,此案已经召开过3次庭前会议,主要聚焦于管辖权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2021年5月17日,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向永州市公安局请示,根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指示,成立永州市公安局“8·31”专案组(依法打击唐慧、唐世科系列违法犯罪案件),需抽调永州市公安局6人、零陵公安分局47人、道县公安分局20人、宁远公安局3人、江华公安局1人,共计77人。2021年6月3日,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向各部门发文,同意抽调。
庭前会议上,律师向法院提出,唐慧是永州的知名人物,该案应该移送永州以外的其他法院管辖。此外,唐慧、唐世科的辩护律师均申请排除二人的全部口供。
2023年7月12日,首日庭审在下午5点40左右结束。唐慧、唐世科的辩护律师均为二人作无罪辩护。朱孝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开庭后,法官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律师再次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之后进入讯问被告人环节, 唐慧拿出手写的13页材料,对3起被指控事件的情况做了陈述。
朱孝顶表示,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后,律师将继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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