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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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天,我收到了香港中文大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向来胸无大志的我当时的规划是四年按时毕业,然后在长三角找一份稳定的教职。然而也许是命运吧,我辗转读了六年,最后也没有拿到教职,而是暂时落户于维也纳大学。石头教授邀请我把读博的经历写下来,可能是因为我走了一条不怎么常规的路,对后来者也许是个借鉴,抑或警示。具体来说,我在博士阶段独立研究了一个非主流的议题——中国的血液供给,读博的六年里反复被人质疑(以及自我怀疑)这个选题是否成立。事实上,直到博士论文定稿,直到我的独作论文在China Quarterly(《中国季刊》)和Modern China(《近代中国》)上发出来,这种困惑也仍然伴随着我。之所以会读博,还要从我在南京大学读大二时的定量方法课说起。这门课的作业之一是设计一份问卷,并收集、分析数据。当时是2009年3月,经历了前一年的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三鹿毒奶粉等诸多事件,我周围的同学普遍对中央评价甚高,对基层政府则颇多不满。我觉得这个现象值得研究,因而进行了问卷调查。2010年3月,我又以《断裂——政治信任的央地差异及其解释》为题申请了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写立项申请的时候,我阅读了李连江老师关于政治信任的几篇论文,很感兴趣。于是,在李永刚老师的鼓励下,我决定申请香港中文大学的博士项目。也非常幸运,2011年3月,我被录取了。到这里,基本上是个顺风顺水、梦想成真的故事。那时的我显然没有料到这个博士会读得如此纠结。香港中文大学依山而建,占山为王。在一个挂着三号风球但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上山”了。刚一入学就觉得自己像个小朋友,一来年龄明显小于系里其他的博士生,二来也模模糊糊意识到可能因为少了硕士阶段的训练,我想问题的方式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另外,虽然我最初为了研究政治信任而申请了博士项目,但等到入学的时候,我已经不怎么想做这个题目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越发感到自己并不怎么关心那个通过问卷调查测量出来的叫做“政治信任”的东西。至于我关心的政治信任到底是什么,要到博五那年才想明白。“上山”的第一学期,系里有一门课由各位老师轮流介绍自己的研究。轮到马树人老师的时候,他问了一个我至今觉得非常刺激的问题:红十字会成立伊始,为什么大家会信任这样一个新生的组织,并给它捐款捐物?顺着这个问题,他介绍了两项有关献血的研究:Richard Titmuss的The Gift Relationship: 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礼物关系:从人血到社会政策》)和Kieran Healy的Last Best Gifts: Altruism and the Market for Human Blood and Organs(《无与伦比的礼物:利他主义与人血和器官市场》)。Titmuss比较了二战后英国的无偿献血制度和美国的有偿献血制度,指出无偿献血更为安全、高效、符合伦理。在促使美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推广无偿献血的同时,Titmuss的这本专著也被视为社会政策研究的经典。Healy则以组织社会学的视角考察了血液采集和器官获取中制度的重要性,并曾获美国社会学会的最佳博士论文奖。这两项有关血的研究都让我眼前一亮。博一基本上是按部就班地上课、看书、做助教,但到学年快结束的时候,越来越需要有一个博士论文的选题。我当时的关切姑且可以概括为国家和社会的互动。很多学者指出,在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和社会不应截然对立,二者的合作必不可少。现有的中国研究关注的多是社会找国家的场景,而我的困惑在于,万一国家要找社会呢?1978年以来,除了抗震救灾、北京奥运等非常态情境,动员体制逐渐式微,那么,在日常治理中,国家是如何找社会的?我于是联想到了马树人老师介绍的对献血的研究。国家需要足够的血液,否则公共卫生难以为继,而血液无法制造,只能从公民身上获取。这个时候,国家和社会是如何互动的?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只是隐隐感觉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于是给李老师写了封邮件请教。我还记得李老师当时说,他看完邮件觉得非常奇怪,“不知道这为什么是个博士论文的题目,”但他想了很久以后认为这确实是个很好的题目。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虽然还是不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研究,但既然李老师都说这是个研究了,那应该就是个研究了吧。就这样,我把博士论文的选题初步定了下来,在成为“血博士”的路上迈出了第一步。这一年的暑假,我走了六个省份,试图寻找一点感觉(李老师称之为“采风”)。在医疗重镇A市,街头的献血点空空荡荡,这个城市每天大量的手术用血从何而来?在B市,若干献血点都设在医院,而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早晨,某三甲医院的献血点人满为患,这些人真是自愿来献血的吗?在C市,我发现血头肆意出没。后面会提到,这个夏天观察到的献血上的地域差异,为我博士论文第四章的写作打下了基础。博士第二年继续按部就班地上课、看书、做助教、写论文、准备资格考试、开题。上课的话,比较值得一说的是上下两学期李老师的研讨课。内容听起来很简单,就是每个星期修改自己的研究计划或毕业论文,发一个新版本给老师和同学课上讨论。我自命疏于写作,从小就不喜欢写作文,立志“以学术为业”以来也对写论文没多少兴趣。但这一年的研讨课着实磨出了我持续写作的习惯。两学期一共十六次作业,可以说每一次都改到了不能再改、且超越前一次作业的地步。李老师曾借着一位音乐家的话对我说:“If you can live without a paper for two or three days, then don’t write.”(如果可以几天不碰论文,那就不要写了。)我至今没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但经过博二这一年的训练,写作对我来说变成了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如果没有太多事打扰的话,每天都能写几个小时。除了写作习惯的养成,这一学年另一个比较大的进展是对90年代中原艾滋血祸的研究。血祸跟我最初的研究问题没有直接联系,但李老师觉得既然要写血,就不能回避这个悲剧。我于是花了半年时间在学校的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看材料,也有一些新的发现,并完成了一篇论文的初稿。在有所收获的同时,这半年的研究带给我的更多的是困惑。研究者当然应该关注重要的议题,问题在于,重要的议题往往是敏感的,而在敏感的议题上所能获得的资料经常是极为有限的。基于零零碎碎的材料,我写了一篇自认为比较接近真实情况的论文,但我写的论文符合事实吗?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而当这篇论文涉及几万条鲜活的生命的时候,这种不确定感尤其让我感到惶恐、焦虑、乃至荒谬。也正是从这篇论文开始,我进入了博士生涯最纠结的一个阶段。好像误入山洞的剑客,不仅不知道出口在哪里,甚至连有没有出口都不知道,只好每天对着石壁乱砍一气。当时读了Philip Guo的The Ph.D. Grind: A Ph.D. Student Memoir(《博士研磨:一个博士研究生的回忆录》),觉得心有戚戚焉。如他所言:“I love being a spectator of research, but the burden of being a continual producer of new research is just too great for me.”(我喜欢围观学术研究,但持续生产新的学术成果的责任对我来说太沉重了。)我实在是不想再读下去了,心想索性转成硕士,然后找个出版社的编辑工作算了。但和李老师面谈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明白我的感受,但他帮不了我,因为他每天也这样struggle(纠结)。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眼前开阔了很多,那个坎也就这么过去了。这以后当然还有很多纠结,但我再也没有动过不读了的念头。博二这年以开题结尾。我在研究计划里写到:血液供给如果依赖市场自发调节,被认为是不安全的;如果依赖社会自愿捐赠,时常面临短缺难题;而如果依赖政府强制命令,那就缺乏legitimacy(合法性)。开题答辩的时候王绍光老师问我,为什么illegitimate(不合法)呢?我特别想当然地回答,因为政府要求公民去献血,这是对身体的剥夺。王老师反问我,那么conscription(义务兵役)呢?跟献血对身体的那一点剥夺比起来,服兵役可是要冒生命危险的,为什么还有很多国家,包括一些自由民主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呢?那一刻,我真觉得脑袋里面突然亮起了一个灯泡,虽然后来我又花了好几年才想明白这个灯泡为何而亮。第三年的主旋律是上课、写作、实地调查。我的选题比较特别,实地调查的经历跟那些研究相对主流的题目的同学比起来也有些特别。因为政治学,乃至社会科学,基本不研究血液,所以身边的老师和同学都没什么人脉,一切都得靠自己;而且这个领域很小,每个城市真正算得上“管理”血液的其实没几个人,很难联系到合适的访谈对象。这一年的实地调查经历过很多挫折,但也有一些瞬间,让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因为一位调查记者告诉我,“你慢慢打电话总会有人理你的”,我就厚着脸皮给好多不认识的人打电话、发短信。发现效果不好以后,我又开始去血液中心组织的活动现场“找领导”。在围观X市某活动的过程中,我偶遇了一位官员,并向他介绍了自己的研究。他很感兴趣,还给了我手机号码。几天之后,我们进行了一次非常详尽的访谈。这次访谈也成为我整个研究的转折点。我也给卫生部写过信息公开申请,并收到了回复。有意思的是,大半年以后的一次会议上,某位官员看着我递过去的名片说:“你给我们写过信息公开申请吧,还是我回复你的呢!”还曾有一位访谈对象告诉我,中国的血液检测技术已经跟国际接轨了,现在遇到的问题不是他们这些学医的人可以解决的,而是“社会科学问题”,需要我这样学科背景的人来研究。不管他说的是不是客套话,我还是挺高兴的。
在实地调查的同时,我开始写一篇期刊论文,回答当初最关心的问题:既然大家都说因为中国的血液管理不透明、不值得信任,所以不愿意献血,那么为什么政府部门不愿意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呢?除了黑幕以外,是不是有一些其他的解释?我努力找官员做访谈,也就是希望回答这个问题,而且在访谈的过程中,我也确实感觉自己找到了部分答案。恰好在这个时候,我得知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组织的《公民意识调查》里有一道题目涉及献血。我十分惊喜,一个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机会出现在了面前。操作起来也很简单,先用调查数据“发现”政治信任对献血确实有影响,再根据访谈资料分析为什么官员不愿意提高公信力,一篇混合研究方法的论文就大功告成了。然而,当真正清完数据、做出模型的时候,我发现所有的控制变量都和假设一致,但政治信任对献血的作用统计上并不显著。我非常郁闷,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于是,这篇一度被寄予厚望的血荒的论文就跟那篇我实在找不到确定性的血祸的论文一样,被束之高阁了。除了这两篇失败的论文,更大的麻烦在于,虽然保障安全且充足的血液供给是个重要的现实议题,但我始终没办法把这个题目在政治学上立起来。一方面是因为血液的研究多少具有跨学科的属性,不是典型的政治学题目。最开始看行为经济学、伦理学、医学等学科的相关文献的时候,我还觉得挺高大上的,但到了后来,问题就来了:很多人觉得我做的根本不是政治学研究。另一方面,我的选题太过新颖。学术研究追求原创,但太过新颖的选题使我很难找到可以对话的文献,也说不清楚这项研究究竟有什么理论贡献。我跟李老师讨论过几次这个问题。还记得有一次他说:“关键是你的研究问题是否重要,四不像还是国家保护动物呢!”还有一次,他告诉我,“现在研究上访的很多,但你以为二十年前是这样的?”当初欧博文教授和他研究上访的时候,那也不是个明确存在的研究领域。但不管李老师怎么说,一直找不到自己的研究在政治学版图里的定位让当时的我倍感压力。事实上,如果不是王绍光老师的肯定,我简直怀疑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和李老师觉得这是个研究了。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在研究上快要完蛋了。我自以为扎实,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写的文章是真是假;我自以为掌握混合研究方法,其实不幸做出了个定性和定量分析相互矛盾的怪胎;我自以为跨学科,其实哪个学科都说不上;我自以为选题新颖,其实很多人压根不认为这是个研究问题……恰好这个时候,香港中文大学一个博士生短期交流项目开放申请,我于是希望抓住机会暂时换个环境。2014年9月,我来到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所访问一学期。也是在这里,我终于定下心来,正式开始了博士论文的写作。东亚所的学术讨论主要围绕中国的政策展开,在这样的氛围里,我开始转换视角,以中国的治理为旨归。如前所述,我最初的关切是国家和社会的互动,但血祸无法在这个框架里进行讨论。之后,我以Elinor Ostrom的Governing the Commons: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为出发点,比较政府命令、市场激励、社会自愿在血液供给上的利弊。但这个分析框架用于中国是非常牵强的,因为中国的自愿献血由政府主导,和Ostrom提倡的self-governance(自治)很不一样;而且,政府、市场、社会说到底各有利弊,很难做出什么有新意的结论。在东亚所的几个月里,我越发意识到1978年以来的血液供给,乃至社会治理,一方面如很多中国研究专家所言,具有很强的调适性,但另一方面,这种adaptive governance(调适治理),借用公共行政学的说法,受到blame avoidance(规避责难)的制约。具体来说,又可以大致概括为“事前难未雨绸缪,只求不出大事”和“事后忙亡羊补牢,同时捂着盖子”两个机制。写邮件给李老师汇报以后,他觉得换条思路也未尝不可,并鼓励我继续写下去。
也是在新加坡的时候,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先前那篇血荒的论文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并不矛盾。道理不复杂,当我们说到信任会影响献血的时候,指的是纯粹的自愿献血,但现实中,很多人是被单位动员去献血的,此时,信任对献血并没有太大影响。在我的模型里,是否是党员和是否有工作单位两个变量都对献血作用明显,也正说明了这种动员效应。进而言之,一方面,在献血这样的志愿活动中,政府的高度介入削弱了公民的参与意愿,但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弥补了自愿参与的不足,血荒虽然严重,但不会对公共卫生的运转构成致命威胁。想通了这一点以后,我感觉第一篇论文已经在望了。而且,这篇文章也让我在心理上过了一关:定性和定量资料的矛盾一度让我陷入困局,但正所谓“曲径通幽”,最后恰恰是这个矛盾使我对政府在血荒中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这一学年的另一个转折点是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和哈佛燕京学社合办的“中国政治研究的质性方法:历史与田野”高级研修班。申请这个研修班完全是阴错阳差,但可以说无心插柳柳成荫,我因为这个研修班而基本接纳了自己非主流的博士论文选题。在此之前,我接触的同龄人绝大多数都做着跟导师的研究有关系的主流的题目,而我对血液的研究显得格格不入。但在南京的日子里,我意识到原来有这么多非主流的题目,好几位教授和同伴的研究都让我眼前一亮,比那些主流的研究有意思多了。还记得当时戴茂功教授(Neil Diamant)对我说:“虽然你现在觉得因为做了一个非主流的题目,大家都在质疑你,但其实要是你做了一个主流的题目,也还是会有很多人质疑你的。”而且,“要是看看某个人的博士论文题目和所在机构,就知道他的导师是谁了,那得有多无聊啊!”虽然我还是很难回答一个非主流的题目如何为学术共同体添砖加瓦这样的问题,但在那个研修班以后,我开朗了很多。从南京回到香港的时候,我已经很大程度上说服了自己这个题目是没有问题的,经验研究也做得差不多了,下一步就是要找到一个学术上的概念把博士论文整合起来。用李老师的话说,需要一个“抓手”把一大包东西提起来。而第一个可用的“抓手”,在七月末的一个晚上出现了。那天我在微信上跟一位老师叙述了一遍整篇博士论文的思路。他认为还是太弱,总感觉浮在水面上,说了等于没说。然后他说:“中共的治理经常的效果就是夹生饭,饿不死你,又让你各种气。明明可以更牛,但是没有;明明看起来混不下去了,可是还行。”这话既出,我们马上都意识到“夹生饭”是个可以挖掘的概念。我联想到了之前分析过的政府给单位下达献血指标以缓解血荒的做法。我最初有个困惑,既然官员都认为下指标非常有效,为什么不索性多发点指标彻底保障临床用血呢?就这个问题,一位访谈对象告诉我:大家都“意思意思”,这个事情就做起来了,要是指标发太多,那就“没得玩了”。做访谈的时候,我只是觉得这话非常有意思,想到“夹生饭”以后,我才理解了背后的道理。我本来应该四年毕业的,但拖着拖着就到第五年了。延期以后学业和生活的压力当然不小,但总的来说,从博五开始我就没前几年那么焦虑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已经有一个东西了。虽然就像王绍光老师调侃的,“你有非常丰富的做菜的原材料,最后却烧出来了一顿夹生饭”,但毕竟,夹生饭已经可以端上台面了。九月份的时候,需要写一份研究概述完成哈佛燕京学社的申请。其实也没有抱太大希望,但反正答辩和找工作都需要类似的材料,所以我花了比较多的时间打磨。在这一次的写作过程中,我明显感到思路开始清晰了。月底,我把初稿发给石磊师兄(H. Christoph Steinhardt),他提醒,我感觉所有的东西都开始连上了。Levi早期的研究回答的是国家如何征税,之后的研究关心如何征兵(也就是从对“钱”的获取到了对“身体”的获取)。这两个东西背后,多少都是政治信任。但她不是要测量民众有多信任政府,而是强调这种信任的行为后果,也就是quasi-voluntary compliance(准自愿服从)。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开始明白多年以前对政治信任的研究想回答什么问题,这些年对血的研究背后是何种关切,而后续的研究又应有怎样的理论取向。到这里,我的博士论文第二章讨论血祸,落脚点是为了保障血液安全,政府仓促推行无偿献血,第三章讨论血荒,落脚点是无偿献血虽然保障了血液安全,但血液短缺的问题愈发严峻,第四章按照计划应该讨论各地对血荒的应对。如前所述,2012年夏天的“采风之旅”让我意识到地域差异值得分析,在研究计划里也提出要比较X、Y、Z三个城市应对血荒的不同做法。X市的实地调查颇为顺利;Y市的“有关领导”一直有些回避,我去了若干次,也做了不少访谈,但其实都是浮在面上的,没谈出什么干货;而在Z市的工作最初还算成功,后来由于相识的访谈对象因为某些原因调离而基本中断。幸运的是,这之后我调整了思路,发现了一组更有意思的地域比较。我之前就注意到若干城市都在着手修订当地的献血条例。地方的政府法制办和人大法工委一般会在网上公布修订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我作为“热心市民”就写一份建议发给他们,偶尔没有回复,但多数时候是有后续的。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不同城市对政府在献血这一志愿活动中应扮演的角色的理解很不相同。用一位访谈对象的话说,就是“我们理念不同”。于是,我放弃了资料有限的Y市和Z市,增加了这一轮献血条例修订中接触较多的O市这个个案,转而探讨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近的X市和O市,政府如何以不同的方式组织献血。就在一边写着博士论文、一边找着工作的时候,我拿到了哈佛燕京学社下一年访学的资助(fellowship),忽然从天而降了一年时间。不久之后,我收到了China Quarterly对那篇血荒的论文的审稿意见,整体比较积极,并给了修改再投的机会,算是在发表的路上终于进了一步。很多人觉得我应该特别高兴,其实并没有,可能对我来说,之前的挣扎要比这些所谓的成绩重要太多。2016年秋天,我来到了波士顿。我非常感谢裴宜理教授(Elizabeth Perry)给了这样一个机会,和她若干有趣的讨论也让我获益良多。这一年的收获当然不少。首先是时间上,多了一年打磨论文无疑是好事,而查尔斯河畔安宁的生活也着实有利于全身心地投入研究之中。其次是语言上,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在全英文的环境生活,口语和写作都有明显提高,这一点后面还会讲到。再次是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亲眼见证了那场“神奇”的大选以后,我对(美国)政治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当然也不仅仅是选举,在美国生活的一年使我对纳税等一系列政治现象都有了全新的理解。(实际上这两年我越发意识到,英文写作最困难的地方不是语言,而是揣摩读者——往往是欧美国家的学者——会怎么理解我讨论的事情。并不是说要迎合他们,但是作为作者,确实有必要了解自己的读者是怎么想的。)#大选次日,校园地标John Harvard的铜像被“占领”了这一年的“大事”之一是那篇在China Quarterly审稿的论文的修改再投。前后有两三个月时间,我发了若干个版本的摘要给李老师,答复概括起来就是没法看、真的没法看、还是没法看。这个过程中也出现过很多情绪波动,我确实觉得尽力了,真的看到了自己的极限,就是改不出来我也实在没什么办法。当然抓狂归抓狂,李老师比较好的一点是,他永远跟我强调,修改的过程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不要以顺为逆,而且,他一直相信我有能力独立把文章改出来。到十月中旬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意识到了问题在哪里,大概是要把一个implication(推论)写成finding(发现)。我把改完的版本发给李老师,他回复说,还是有不小的问题,但终于从百分之八十五到百分之九十了。我自嘲:“居然我还会有进步啊!”他说:“Almost there”(曙光在望)。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最难的一关已经过去了。英语写作是一个让几乎所有非母语的研究者都很头疼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比较有效的提高方法是请tutor(私人教师),开销当然不小,但还是值得的。我在哈佛的时候请过一位有多年英语教学经验的研究生做tutor。我们每次见面一小时,往往只能讨论一个段落。他会指出很多大大小小的我自己意识得到抑或意识不到的问题,并给出修改建议。比如我当时喜欢写长句子,有的人觉得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其实不是,我自己就是没办法把句子写短。我会告诉他为什么我不乐意在某个看似应该断句的地方断句,为什么我偏偏要加入一些乍一看没太大用处的插入语或修饰词,他也会跟我讨论如何灵活运用句式、我对读者的预期哪里出错了,如此等等。再比如语法上,可能是受到中学时代做了无数的单选题的影响,我最初总觉得存在一个正确的用法。但他反复跟我强调,对于水平相对较高的英语学习者而言,语法有时不是对和错的问题。加不加定冠词、用现在完成时还是一般过去时可能都是对的,但它们所表达的意思存在细微差别,而我应该反复掂量,选择一个最能准确传递我想表达的意思的用法。在波士顿的第二学期,博士论文进入收尾阶段,基本就是每天从早写到晚,效率也越来越高,真可谓“死线”(deadline)是第一生产力。当时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夹生饭(compromised governance)和自愿服从(voluntary compliance)两条主线把文章收束起来。自愿服从这条线我一直感觉很难写,只能说勉强写出来了,但肯定没写到位。(这部分的工作我今天也还在进行,希望有朝一日能把这项研究真正做完。)但不管怎么说,a good dissertation is a done dissertation(好的博士论文就是写完的博士论文)。之后回到香港参加答辩。四位老师给出了若干批评和建议,这里只提一点。我在第一章结尾的时候写了句:“This dissertation tries to depict a full picture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incomplete efforts to secure the supply of blood over the past decades.”(这篇论文试图提供一幅全景,以描绘中国政府过去几十年间在保障血液供给上未竟的努力。)马树人老师问我:“博士论文已经写完了,你觉得自己有没有提供a full picture(一幅全景),我们作为研究者,是否可能提供a full picture,是否应该追求提供a full picture?”宇宙浩渺、学海无涯,马老师这个批评在提醒我要反复审视用词是否严谨的同时,也让我和那篇久拖不决的中原血祸的论文和解了。我终于明白,无论多么努力,我都不可能为这么复杂的历史事件提供a full picture,这样的追求也没有太大意义。于是在答辩结束之后,我就把那篇文章投到了Modern China。答辩过后,六年的博士生涯就基本结束了。六年前“上山”的时候带着少不更事的兴奋,而行将“下山”的时候,更多的是对前路的惶恐。但有时我也安慰自己,没必要太过惶恐,因为过去六年里,我一直在独立从事研究工作,而现在,我的手里也确实有了一个虽然不怎么成熟、但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研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在学术界谋得生存,但我粗浅的观察是,学术界就像个大森林,虽然竞争残酷,但老虎有老虎的活法,兔子有兔子的活法。几年前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兔子会被老虎吃掉的那一面,现在则越来越意识到,在一个健康的森林生态里,有些兔子也可以生存下来。如前所述,我的博士论文选了一条远离“主流”的道路。直到今天我都说不清楚这是不是个正确的选择,也不确定这样一条道路是否对每个人都适用。但我知道的是,选择这条路意味着在初期会面临很多的困难。这些我都经历过,而且我也一度无法摆正心态。但是我非常感谢李老师以及委员会的其他几位老师,他们自始至终都相信我做的是一个真的研究、并且有能力独立把它做出来。他们教给了我怎样去approach,但几乎没有帮我走过任何一步。并且,至少我自己的经历表明,选择这样一条路,坎坷也许会多一点,但确实是走得通的。而最终收获的,是不再被标记为某个学校的毕业生或者某个教授的学生,而是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标签:Doctor of Blood。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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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玥。来源:公众号考博圈、必记本。原标题《“血博士”是怎样炼成的》。本文版权归属作者/原载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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