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保护受害人还是罪犯? 传媒禁制令成受害人「紧身衣」
当性暴力施虐者接受审判时,受害人想要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事,却往往因为法庭颁佈的报道禁令(Publication ban)而受阻,而撤销这种禁令的成本高昂且耗时,现在这些女性想要改变这一现状。
Carrie Low、Jade Neilson、Brandy Mullen、Kelly Favro 和 Morrell Andrews 是「我的声音我选择」(My Voice, My Choice)组织的成员,该组织敦促立法,允许像他们这样的性侵犯倖存者选择加入或退出法庭公佈其身份的禁令。
凯莉·法夫罗(Kelly Favro)于2015年遭到埃里克森 (Kenneth Erickson)性侵,事过多年,她在卑诗省法院登记处查找当初性侵她的男子名字时,竟然一无所获。凯莉最终发现这种遗漏是故意的,由于法庭颁佈了媒体报道禁令,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她自己和被告的名字都被隐藏,儘管该禁令颁佈的初衷是保护受害人的身份在公众面前曝光。
但是凯莉从未寻求匿名,无论是庭审期间还是之后,尤其令她不安的是,攻击者的名字也被隐藏。「我必须取消这个愚蠢的禁令,才能公开他的名字,并且与其他女性自由的分享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性暴力受害人不再沉默,反抗以自己名义实施的报道禁令。
违令最高入狱两年罚款五千
39岁的凯莉是加拿大衆多性侵犯受害人之一,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被禁止暴露,但如今在数字时代,这些禁令还可以限制受害人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分享自己的经历,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私下分享自己的经历。
违反禁令的受害人将面临严厉处罚,最高可入狱2年,还可能被处以最高5千元的罚款。
在加拿大各地的性侵案件中,报道禁令几乎已经成为自动的,检控官经常在庭审开始时提出禁令,而许多受害人并不知道这些命令的存在。对于凯莉来说,报道禁令意味著其他女性无法看到她的案件,也无法识别性侵罪犯。
解除禁令耗费了凯莉6个月时间,禁令最终于2021年1月被解除。公开发表意见后,凯莉加入了全国各地妇女的在綫社区,这些妇女也在与报道禁令做斗争,为了公开自己的经历而出席昂贵又複杂的法庭听证会。
去年冬天,他们与受害者倡导者和法律专家一起发起请愿活动,向下议院委员会提出了详细的建议,重点是让刑事司法系统更好的满足受害人的需求。
今年4月下旬,联邦司法部推出新的立法,开始重新考虑如何对待性犯罪受害人施加此类命令,该法案建议检控官在下令媒体报道禁令之前必须询问受害人的意见,此法案目前还在等待上议院的批准。
在一场更加广泛的运动改变法院对待性侵犯倖存者的方式之后,对改革这些命令的支持浪潮高涨。多年来,倡导者们一直认为法律体系对性暴力受害者支持不力。根据加拿大统计局的数据,只有 6.5% 的向警方举报的性侵犯事件导致肇事者被判入狱。
受害人质疑报道禁令压制她们
在全球#MeToo运动中,大批性虐待倖存者勇敢地挺身而出。如今,更多的受害者质疑报道禁令是保护女性还是压制她们。
妇女法律教育和行动基金执行董事兼总顾问帕姆·赫里克 (Pam Hrick) 表示:「过去 40 年来,我们在更多地了解倖存者的需求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这说明了文化转变和一些倖存者感到能够公开发言的赋权,觉得听到他们的经历对自己和其他人都很重要。」法律专家和倡导者一致认为,媒体报道禁令一开始是善意的。这些命令于七十年代推出,现在根据《刑法》第 486.4 条强制执行,旨在鼓励受害者挺身而出,不用担心自己的名字会出现在电视或报纸上。
最初,违反这些禁令的处罚主要针对媒体——当时唯一的「报道」方。随著科技的发展,出版的概念也在不断发展。如今,这可以包括从电子邮件和短信到社交媒体帖子和播客的任何内容,这意味著受害者可能会因为分享自己的故事而受到惩罚。刑事和宪法律师斯蒂芬斯(Megan Stephens)表示,即使通过电子邮件向治疗师发送有关其法庭案件的材料也可能构成违反禁令的行为,她曾代表女性努力取消这些命令。
Morrell Andrews
与家人分享都会遭罚款
2021年,法院判定安省基奇纳市的一名性侵犯受害者违反了自己的报道禁令。在她的前夫被判对她实施性侵犯后,该女子通过电子邮件将法庭裁决笔录发送给家人和朋友。这种通讯在报道禁令下被禁止,并传回给了她的前任。她被罚款2,000元,另加 600 元的受害者服务附加费。
支持者认为,法官对她定罪并处以罚款,没有体现法律的精神:报道禁令的目的是保护受害者,而不是罪犯。她的定罪后来在上诉中被推翻。
倡导者表示,虽然出版禁令对许多受害者来说仍然有价值且必要,但现在一揽子使用让人感觉家长式作风。如今,越来越多的女性希望公开发言,帮助他人,并夺回被剥夺的权力——无论是通过犯罪本身,还是随后与法院系统打交道。
美国体操队队医拉里·纳萨尔(Larry Nassar)性侵逾百名运动员的令人震惊的案件之后7年,才促使安德鲁斯女士(Morrell Andrews)站出来。她声称, 2013 年当她 18 岁时,她的驾驶教练对她进行了性侵犯。这名男子对较低的袭击指控表示
认罪,并获得有条件释放,缓刑两年。
现年 28 岁的安德鲁斯女士在受害人影响陈述中批评法院,称法院未能提供有意义的补救措施。她计划公开分享她的话,希望激励倖存者,但她被警告说她不能这样做:因为报道禁令。安德鲁斯认为,现行法律错误地假设所有受害者都希望保持匿名,而匿名就等于受到保护。
2020年春天,一名男子被指控对萨曼莎·盖格(Samantha Geiger)进行性侵犯,随后,报道禁令使她陷入了沉默两年多。当她要求撤出报道禁令时,检方将她的请求推迟到审判之后。报道禁令使她的案件远离了新闻,一些熟人甚至认为她的案件并不真实,随著谣言的不断涌现,她在网络和现实生活都受到过骚扰。
罪犯被定罪并被判处监禁6个月,盖格女士也无法庆祝,甚至无法将消息发到脸书通知家人。「家人们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能跟他们谈论此事,否则可能被处以5千元罚款和最高2年的监禁,这比性侵罪犯受到的惩罚还要多。」
当她去年秋天成功解除报道禁令时,袭击她的人已经被释放,时至今日,创伤仍然记忆犹新。
尼尔森将报道禁令称为「紧身衣」
凯莉·洛 (Carrie Low) 计划通过播客讲述她的经历,不过检控官警告她有报道禁令,如果谈论她的经历,可能会被检控。「我一直公开名字和我的故事,为什么别人要为我做出选择?」关于她的案件的报道禁令直到2021年10月才解除,直到这时她才感觉自己重新获得了控制自己的能力。
尼尔森 (Jade Neilson)将关于自己的报道禁令称为「紧身衣」。儘管她一再提出希望解除禁令,却遭到检控官的强力反对,直到去年才获解除。
尼尔森在12至15岁时,曾遭到1名在青少年项目工作的年轻人的诱骗和性虐待,当她得知10多年后该男子仍在与儿童接触时,她选择了报警,警方于2021年5月提出指控。儘管此案最终以针对该男子的限制令告终,但是她花了一年多时间才撤销自己的报道禁令。
这名28岁的温哥华医疗保健管理员表示,我们需要面对的是一部机器,大多数受害人都面临著一个让他们退缩的制度。她为那些无法解除报道禁令的受害人感到沮丧,由于这些禁令主要适用于性犯罪案件中的儿童受害人和原告,尼尔森认为法律体系的规则不平衡。「总的来说,性犯罪影响到妇女和儿童,我们制定的法律极大的影响了女性为自己说话的权利和能力。」
支持者呼吁政府在新立法中更进一步
倡导团体目前正在努力为受害人提供更加清晰、更容易获取的有关此类禁令所涉及的信息,包括受害人如何选择退出。他们希望法官停止要求那些被指控犯罪的人权衡受害人公开发言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们敦促立法者取消对直言不讳的受害人的惩罚。
斯蒂芬斯女士与其他批评者一样,担心该法案当前的设计可能会使棘手的过程进一步複杂化,她认为,新的建议为希望取消禁令的受害人举行听证会,成本高昂且耗时,而检控官们要求法庭颁佈报道禁令时,只需要站在那里提出要求就行了。
倡导者说,他们的目标是承认性侵投诉人有不同的需求,并且应该在整个司法程序中给予他们更多的自主权。
虽然有些受害人希望公开此事,但另一些受害人则希望保留媒体报道禁令,因为她们担心自己的隐私和安全。
大批女性担心遭家人及社区排斥
多伦多南亚妇女中心的工作人员採访了50 名女性,了解她们在疫情期间的生活,包括性虐待、身体虐待、情感虐待和经济虐待的经历时,许多人强调她们不想让谈话离开房间,因为担心遭到家人和社区的排斥。该中心执行董事塞卡 (Kripa Sekhar) 表示:「由于羞耻、恐惧和不确定性等问题,他们甚至不敢站出来谈论此事,这也是一段艰难的旅程。」
一些专家认为,默认情况下,应该在案件一开始就继续实施报道禁令,以保护需要匿名的倖存者。加拿大妇女基金会副总裁杜加尔(Anuradha Dugal)表示,「对少数族裔女性的一层支持和保护,但这个制度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支持或保护她们,而且实际上还特意指责她们」。
问题是,新的改革将如何在时间紧迫、案件量大的基础上发挥作用?检控官如何找到时间就报道禁令与受害人沟通?多伦多律师、前联邦检察官帕克 (Robin Parker) 表示,一个挑战是,报道禁令通常是在被告第一次出庭时实施,而原告(被视为证人)往往缺席。
帕克女士认为,儘管她认为应该在审判前努力谘询申诉人,但检控官「工作过度、不堪重负,而且资源不足」。此外,官方代表的是国家,而不是申诉人。「官方无法向投诉人提供任何类型的建议,特别是法律建议,」帕克女士说。她一直试图填补这一空白,无偿帮助十几名安省投诉人解除报道禁令。「但是……为什麽我要充当志愿者来解决性别暴力缺乏资源和资金的问题呢?」 帕克女士说,并补充说,更好的解决方案是为投诉人提供值班律师资助,甚至可以通过虚拟法律援助诊所进行资助。
可藉鉴澳大利亚经验
澳大利亚是在这个问题上做出有意义改变的典范,继「让我们说话」(Let Us Speak)运动之后,澳大利亚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受害人现在可以在媒体上表明自己的身份,只要她们年满18岁、有能力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并且不透露其他受害人的身份。
在加拿大,专家们还敦促对律师和未来的法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如何在全国法庭上一致地处理报道禁令。布兰迪·马伦(Brandy Mullen)认为,对性犯罪受害者的沉默最终会加深对这些犯罪的否认。
马伦教授在安省巴里的乔治亚学院教授健康科学,她说自己在5岁至9岁之间遭受性虐待,这种侵犯一直影响她的成年生活。几十年后,当马伦教授向警方报案时,为了解除报道禁令,她在衆多律师、法庭和法官之间徘徊。在她看来,沉默有利于施虐者,而不是受害人。「许多人不愿意相信这是在他们的家庭或社区中发生的事,他们想对此视而不见,这对人们来说非常不舒服,而人们不喜欢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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