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美国都厌恶的国际刑事法院,双标到底有多离谱?
乌鸦校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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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卸任菲律宾总统的杜特尔特遇到麻烦了。
上个月中旬,国际刑事法院要求菲律宾政府重启对杜特尔特任上扫毒行动的调查,而且罪名还大得吓人:反人类罪。
这个罪名可以说是前国家领导人的噩梦,凡是被判了反人类罪的基本都“不得好死”,比如: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指控1982年时在杜贾尔村杀害当地148名什叶派村民,犯有反人类罪等罪行,2006年被判处死刑且已执行;
乍得前总统侯赛因·哈布雷被指控于执政期间至少杀害了4万名反对者,超过20万名普通公民曾遭到特务部门的监禁或虐待,2016年5月30日被设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的非洲特别法庭以反人类罪及战争罪等罪名判处终身监禁;
前利比亚最高领导人卡扎菲被指控于2011年指使安全部队对平民进行了“大范围的”和“系统性的”袭击,造成了至少1万名利比亚人死亡,犯有反人类罪,还没来得及上法庭就被打死了。
危地马拉前总统里奥斯·蒙特被指控在1982年至1983年执政期间下令屠杀了1771名原住民,2013年5月因宗族屠杀罪和反人类罪被判监禁80年。
国际刑事法院给杜特尔特扣这么个大帽子,看来是想往死里整,那杜特尔特到底干了啥呢?
禁毒。
杜特尔特执政时期,在国内强力打击毒品犯罪。菲律宾的毒品犯罪相当猖獗,贩毒集团在菲盘踞几十年,根深蒂固,因此,老杜的扫毒行动烈度非常高,一度被外界称为“反毒品战争”。
在这样高烈度的禁毒战争中是不可能没有伤亡的,扫毒扫了几年,菲律宾大约12万涉毒人员遭逮捕,数千名涉毒人员在扫毒行动中死亡。
由于扫毒战争牵连过广,影响了一些个人、组织甚至统治利益集团的利益,杜特尔特的扫毒行动,渐渐被舆论塑造成一场大屠杀。
加之老杜“亲中”的立场令美欧相当不满,西方社会开始格外关注菲律宾的扫毒行动。一些人权组织开始谴责,就连传统盟友美国时任大统领奥巴马都谴责杜特尔特不人道,被杜特尔特回了一句“狗娘养的”,可以说是非常刚了。
2018年2月,国际刑事法院通知菲律宾政府,将对杜特尔特领导的打击毒品犯罪行动是否有违反人权行为展开“初步调查”。
连美国总统的面子都不给,杜特尔特会怕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
没过几天,菲外交部就把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以书面方式通知联合国。次年3月,菲律宾正式退出国际刑事法院,并称其决定是出于“反对将人权政治化和以人权做武器的立场”。
但是,国际刑事法院死死咬住老杜不放,多次联合人权观察组织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要求菲政府调查杜特尔特的“反人类罪行”。菲律宾都“退群”四年了,国际刑事法院还是不肯放过杜特尔特。
这到底是对正义的坚持?还是专挑软柿子捏呢?
1
众所周知,民事纠纷由法院民事庭审理,刑事案件由法院刑事庭审理,那跨国犯罪谁来审?更不要说有些犯罪其程度很难用一般的刑事犯罪来定义,比如搞种族灭绝,反人类等。
希特勒在那么多国家杀了数以千万计的人,难道每个国家的法院都审一遍?即使时间允许,那是只审本国的,外国的就不管了?卢旺达大屠杀,两个月杀了一百万人,当地法院怎么审?
所以,人类之间的战争催生了一个特别的需求:国际刑事法院,这需要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庞大组织,以此来惩戒那些全人类的敌人。
早在1919年的《凡尔赛和约》中就有了建立特设刑事法庭的初步设想,但是,学过历史的都知道,凡尔赛体系缺乏有效的大国协调机制,尤其缺乏一个有足够话语权的大国维护条约,条约中的很多条款都无法执行,特设刑事法庭的事儿在签约之后就无限期搁置了。
二战后,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开国际刑事审判之先河,这两个法庭虽是临时性、针对某一特定地区和特定时间内的罪行进行审判的机构,但为建立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人们看到了建立一个国际刑事法院的可能。
1947年,联合国大会要求国际法委员会起草“违反人类和平及安全治罪法”及“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草案,1950年联大又建立特设委员会起草“建立国际刑事法院公约”草案。
但是,冷战时期的国际政治局势使这一努力仍未有成果,两大阵营全面对立,双方都认为对方要在国际法里夹带私货,对自己不利,所以这一搁置又是40年。
直到1989年,在当年的禁毒特别联大期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提出建立禁毒问题国际刑事法院的建议,随后联大要求国际法委员会就此准备报告。
第二年,国际法委员会提交联大的报告并未局限于禁毒问题,而是把范围扩大到刑事犯罪,该报告得到联大的积极回应。于是,国际法委员会在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开始起草一个全面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草案,并于1994年最终完成。
而这个时候,苏联已经解体,冷战已经成为历史,建立一个国际刑事法院的国际大环境也已经形成。
1995年,联大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特设委员会,次年又设立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筹备委员会,对规约草案进行详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决定于1998年在罗马召开外交大会以通过规约。
1998年6月15日,按照联大第160(1997)号决议确定的议程表,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全权代表外交会议在罗马举行,全世界161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17个国际组织和250多个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会议。
同年7月17日,罗马外交大会经过五周时间的艰苦工作,最终在大会闭会的当天以投票方式通过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无记名表决投票中,120个代表团投票赞成,7票反对,21票弃权。
1998年7月18日,规约在罗马开放签署。根据规约第126条规定,规约应在第60份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加入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起的第一个月第一天开始生效。
截至2002年4月11日,共有66个国家批准了规约。由此,2002年7月1日《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正式生效,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宣告诞生。
国际刑事法院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各国捐赠,各国分摊比例与联合国成员国上缴的经费比例相同。如2008年国际刑事法院的经济来源中,欧盟独占鳌头,捐赠了5190万欧元,占比超过50%:日本捐赠1990万欧元,占22%。
时至今日,全球已经有134个国家签署了《规约》,并有123个国家批准了《规约》。但是,蓝星三大善人中美俄却集体缺席国际刑事法院。
美国到处发动战争,对该组织的成立极为反对,因为其关于战争罪的规定几乎是为美国量身打造的,一旦加入,毫无疑问美国大兵会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常客。
我国虽然没有美国这种战争贩子的后顾之忧,但至今也未加入国际刑事法院,这其中的理由,当年参加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外交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王光亚大使在1998年7月就新华社记者提问时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不能接受《罗马规约》关于普遍管辖权的规定,认为它不是以国家自愿接受法院管辖为基础,因而不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
第二,中国对《罗马规约》中的“战争罪”包括国内性武装冲突中战争罪行为这一点持严重保留意见,认为该定义超出了习惯国际法的范畴;
王光亚
第三,中国代表团对《罗马规约》有关安理会作用的规定持保留意见,认为侵略罪是一种国家行为,应由安理会首先判定侵略行为是否存在;
第四,中国对《罗马规约》检察官的调查权有严重保留,认为检察官或法院的权力过大可能成为干涉国家内政的工具;
第五,中国对《罗马规约》中“反人道罪”的定义持保留立场,认为根据习惯国际法,“反人道罪”的适用范围应该只限于战争时期。
基于以上几点考量,我国至今仍未加入该组织。
而最有意思的是俄罗斯,俄罗斯2000年9月签署《罗马规约》,但俄议会一直未予以批准生效,到了2016年,普京直接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一个缺少“上三常”的国际组织,实在是像极了一百年前的国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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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成立的目的是伸张正义、惩奸除恶,但是具体执行起来,该组织好像并不是那么公正,在执法过程中,ICC似乎对某些国家特别“关照”。
自2002年7月在荷兰海牙成立以来,到2013年的11年间,国际刑事法院所调查的8起案件全部与非洲相关,其中有3名在任的非洲国家领导人遭到了指控,他们分别是肯尼亚总统肯雅塔、副总统卢托以及苏丹总统巴希尔。
2004年,中非共和国提请国际刑事法院审理该国与刚果(金)武装冲突期间发生的严重罪行。国际刑事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调查,指控让-皮埃尔·本巴在担任刚果解放运动主席和指挥官期间,对中非共和国平民实施了有预谋的袭击,犯下了战争罪与危害人类罪。
2008年5月,国际刑事法院签发了对本巴的逮捕令,不久,本巴在比利时被捕,随后被送往海牙羁押,本巴是国际刑事法院逮捕的首名被告。
2003年2月,苏丹爆发内战,造成一万多人丧生,100多万人流离失所,其中约50余万人住进了难民营。
2005年3月31日,安理会以11票赞成、4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第1593号决议,决定将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的嫌疑人交由国际刑事法院审理,并要求苏丹政府和达尔富尔地区冲突各方予以积极合作。
2005年6月6日,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宣布,国际刑事法院将对达尔富尔地区战争罪嫌疑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2009年5月18日,苏丹达尔富尔叛军首领阿布加达在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首次出庭。他是法院2002年成立以来第一名主动接受传唤到庭的嫌疑人,也是涉及达尔富尔问题的首名出庭被告。
2009年3月4日,国际刑事法院向苏丹总统巴希尔发出逮捕令。此前,国际刑事法院已对苏丹人道主义事务部部长哈伦和达尔富尔民兵组织头目阿里·库谢卜签发了逮捕令。
巴希尔是世界上第一个被国际刑事法院下令逮捕的在任总统,更离谱的是,苏丹根本就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这在人类历史上还是头一次,突破了以往的国际法常规。
2011年2月26日,安理会通过了将利比亚局势问题移交国际刑事法院进行处理的决议,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宣布将对有关卡扎菲政权犯下危害人类罪的指控进行立案调查。
非洲大兄弟们一开始还挺开心的,想着终于有地方说理了,但后来越来越觉得不对劲:MD你这法院怎么只判非洲人?
国际刑事法院的做法引起非洲国家强烈不满,2013年10月,非洲联盟专门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特别峰会,讨论国际刑事法院只判非洲人的问题。
会议提出,为了维护成员国的宪法秩序、稳定和完整,非盟成员国元首在任职期间都不应该受到指控,也不应该被要求出现在任何国际法庭上。
一些非洲国家驻非盟大使还提议,应在非盟框架下快速设立非洲刑事法庭,以便非洲国家自行调查和控诉本地区违反人权的罪行。
非盟还讨论了34个非洲缔约国集体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方案,但未能最终达成一致。
除了非洲大兄弟,俄罗斯对国际刑事法院也是颇多意见。
2008年格鲁吉亚与俄罗斯在南奥塞梯爆发冲突。当年8月,一名俄维和人员被杀害。
国际刑事法院授权法院检查官调查此案,但检方将调查的重点指向南奥塞梯民兵组织和俄罗斯军方,对格鲁吉亚相关人员的调查则委托给格司法机构。不查被告查原告,这也引起俄方强烈不满。
俄罗斯还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效率和经费表达了质疑:成立这么多年,只办结了四件案子,办案经费却花了十亿美元,你们办案子太烧钱了吧?
这种不满于2016年达到顶峰。
2016年10月18日,布隆迪时任总统皮埃尔·恩库伦齐扎签署法案,宣布这个东非国家就此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布隆迪由此成为第一个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国家。
三天之后,安理会秘书长发言人迪雅里克确认,联合国已收到南非决定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有关信件,时任秘书长潘基文对南非的这一决定感到遗憾。
四天之后,冈比亚政府宣布,该国将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理由是这一法院实行双重标准,涉嫌“迫害和羞辱有色人群,尤其是非洲人”。
冈比亚通讯部长博章称,2002年以来,至少有30个西方国家曾对其它独立主权国家和公民犯下了“令人发指”的战争罪,但从来没有一个来自西方国家的战争罪犯被审判。
半个多月后,俄总统普京签署命令,宣布俄罗斯退出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俄外交部更是措辞激烈地发表声明称,该法院未能满足国际社会期望,没有成为一个独立而有威信的国际司法机构。
不到一个月,四连退,这让国际刑事法院颜面扫地。加上2019年退出的菲律宾,已经有五个国家因为遭受国际刑事法院的“不公正待遇”而直接退群。
有人说了,既然签约加入了就表明你认可国际刑事法院的规则,认可了就得服管,像这样没规矩,一判刑就退群,这还怎么玩?
诶,先别急着理中客,毕竟,权利义务相统一,你国际刑事法院不能只要求成员国“遵守规矩”,而自己却自顾自地“双标”吧。
3
2020年年底,国际刑事法院发布了一份长达184页的报告称,2003年,驻伊拉克的英军士兵对至少7名在押伊拉克人犯下了包括蓄意谋杀等在内的战争罪,还发现了英军士兵涉嫌对伊平民实施酷刑和强奸的“可信指控”。
国际刑事法院首席大检察官本苏达还说:“(我的办公室)进一步发现,多个层面的民事监督和军事指挥失误,促成了英国士兵在伊拉克对被拘留者犯下的罪行。”
然而,铺垫了半天,在报告最后一页,本苏达却宣布此案现在结案,国际刑事法院以后不再调查此事。
至于“结案”的原因,本苏达认为“英国已经采取了真正的行动来调查这些罪行”,而国际刑事法院只有在发现一国无法或不愿对所指控的暴行采取行动时才进行干预。
本苏达说:“国际刑事法院不是一个人权机构,它的任务是决定是否应该在刑事案件中代替国家行使职权。”
时任英国国防大臣本·华莱士马上就坡下驴,对国际刑事法院“放弃调查英国军队行为”的消息表示欢迎:“审查证实,英国有意愿并有能力调查和起诉武装部队人员的不当行为。”
可事实却是,英国国内经过了十年的调查,却没有对任何士兵提出指控。英国一位独立调查人员被要求调查上千项有关英国士兵在伊拉克所犯战争罪的指控,可查到最后,数千起投诉只有一起未被驳回,其他的都被撤销了。
而其他未被审查的案件被驳回的原因,服务检察机关(SPA)负责人安德鲁·凯利(Andrew Cayley )表示,是“缺乏可靠的证据或犯罪行为处于‘非常低的水平’”。
你指控我一千条,我只要立案一条,就不能说我没调查吧?只要我调查了,国际刑事法院就有理由不查我,大家互相给面子,都有台阶下。
那么问题来了,菲律宾检察机关一直说经过调查没有发现大屠杀的证据,你死咬着一个已经退群的国家不放,非要越俎代庖替人家调查;英国犯罪事实清楚明白,就凭一句“我自己查着呢”你就放弃不管了?
合着国家、人种在您这就是有高低贵贱之分?这放弃调查的理由是不是太随意了点?
就连一向和国际刑事法院并肩战斗的人权观察组织高级法律顾问克莱夫·鲍德温都吐槽说:“英国政府一再表现出对调查和起诉英军在海外犯下的暴行没什么兴趣。检察官决定结束她在英国的调查,无疑会助长人们对司法丑陋的双重标准的看法:一种是对强国的做法,另一种是对影响力较小的国家采取的另一种做法。”
这双标的程度,真是连自己人都没眼看啊。
而澳大利亚也有样学样,表示会对澳士兵涉嫌在阿富汗的23起非法杀害事件负责。澳大利亚主动“揽责”的行为,也成功逃避了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ICC至今对澳军虐杀阿富汗平民案不闻不问,而阿富汗方面向澳大利亚索要赔偿时,“主动揽责”的澳方总是进行回避。
澳大利亚士兵虐杀阿富汗平民
国际刑事法院调查了英国,就没有理由不查美国,毕竟,连小跟班都有上千项指控,那作为侵略主力军的美国大兵岂不是罄竹难书了?不查说不过去。
但是问题来了,人家美国早就知道自己屁股不干净,天天打侵略战争谁还不犯个战争罪、反人类罪?禁不起查,所以一直就没加入过国际刑事法院。
但国际刑事法院为了自己的名声,决定还是要查一查美国,你们不是天天说我拉偏架吗?我就给你们展示一下什么叫公平公正公开!
这下,国际刑事法院踢到了铁板上,被蓝星第一流氓整得灰头土脸。
2017年11月,几乎在调查英国伊拉克战争罪的同时,那位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本苏达也提出申请,寻求对有关阿富汗冲突期间可能发生的战争罪行和危害人类罪行进行正式调查。
这次调查不是针对谁,是对参战各方的无差别调查,作为主力的美军自然是首当其冲。根据ICC
2017年公布的文件,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在2003年至2004年期间,美军在阿富汗对在押人员“实施酷刑、侵犯个人尊严、性暴力等行为”。
但是,美国压根就不是你这个组织里的,人家理都不理,你还一点辙都没有,逼急了还对你一顿威胁。
时任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博尔顿于2018年9月警告本苏达,如果调查有关美国、以色列以及其他美国盟友的战争罪行,将面临惩罚措施。“我们会让ICC自行灭亡”。
是的,不仅它自己不让你查,顺便告诉你,他爹你也不许查,敢查就弄死你,孝感动天,霸气侧漏。
这就让国际刑事法院下不来台了:英国好歹给我个台阶下,你这直接威胁我,以后我在国际上还怎么混?
不能怂,国际刑事法院继续要求调查。
时任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再次发出警告称,参与调查美军在阿富汗或其他地区执行任务情况的ICC工作人员将被美国拒签,并且可能面临经济制裁。话音刚落,美国吊销了本苏达的美国签证。
美国一再施压之下,ICC预审分庭于2019年4月12日做出裁决,以缺乏证据以及得到政府配合的可能性很低等理由,拒绝检察官立案调查的申请。
检察官本苏达没有就此放弃,再次提起上诉。2020年3月,国际刑事法院裁定,检察官可以对发生在阿富汗的战争罪指控展开调查,其中包括美国军队、阿富汗政府部队以及塔利班等可能犯下的任何罪行。
这下,川宝怒了:我TM是不是给你脸了?加了的群我都说退就退,你这破群我都没加你总@老子干嘛??
盛怒之下,川宝签署总统行政令,授权制裁以本苏达为首的国际刑事法院部分雇员。
特朗普签署行政令,授权制裁国际刑事法院
特朗普表示,美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该法院对美方人员不具有管辖权。国际刑事法院针对美国军事和情报人员在阿富汗行为的调查,威胁美国主权和国家安全及外交政策。
根据特朗普签署的行政令,美国政府可冻结国际刑事法院雇员的在美资产,还可禁止这些雇员及其家属入境美国。此外,美国政府还威胁在美起诉国际刑事法院。
国务卿蓬佩奥、国防部长埃斯珀、司法部长威廉·巴尔、国家安全顾问罗伯特·奥布莱恩在国务院共同宣布了川皇对国际刑事法院下达的“圣旨”。
宣读完毕,几个人还轮番放狠话。
司法部长巴尔说,有理由怀疑ICC的诚信度,美国司法部已收到大量可靠信息,“我们严重关切检察官办公室高层的腐败和渎职”。
他甚至还称责任都在俄方,是俄罗斯操纵国际刑事法院调查美国,这让根本就没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的俄国人一脸震惊:还有这好事?不交会费也能操纵?
蓬佩奥指责称国际刑事法院“非常低效和腐败”,是一个“袋鼠法院(私设的不公正的非法法院)”,并警告美国的盟友:“你们的民众可能是下一个。”
蓬佩奥还说,美国制裁不仅针对ICC调查美军在阿富汗战争中的行为,还旨在维护盟国以色列的利益。
时任以总理内塔尼亚胡立即对美方举动表示欢迎,称国际刑事法院“沉迷于对以色列和美国进行政治化的‘猎巫’行动”。
国际刑事法院同日在官网发布声明,指责美方的制裁构成威胁与胁迫,“这种干涉法制的企图是不可接受的”,“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攻击,也代表着对残暴罪行受害者利益的攻击。对许多人来说,法院是伸张正义的最后希望”。
国际刑事法院发布声明
欧盟则第一时间声援国际刑事法院。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表示,欧盟是国际刑事法院的坚定支持者,对美国政府决意制裁国际刑事法院职员表示严重关切。
有意思的是,美国宣布制裁后不久,本苏达就被撤了职,而新上任的检察官卡里姆·汗在要求法院重新启动对阿塔的危害人类罪指控时特别强调:新的调查对象排除美国军队和阿富汗前政府及其军队的战争罪行。
这,还真是“公平”呢……
而拜登上任后不久撤销了特朗普针对国际刑事法院相关人员实施的经济制裁和签证限制的行政令,强大的美利坚再一次凭“实力”让不听话的国际组织跪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各种博弈,国际组织内部也是如此,联合国算是当今世界比较长久的国际组织了,正是因为内部各种势力之间通过博弈达到了微妙的平衡,才能延续七十余年直至今天。
而观乎国际刑事法院,上三常悉数缺席,欧盟全体加入,铁板一块,在经济、政治、文化影响力方面一家独大,碾压非洲、南美、亚洲诸国,还是国际刑事法院的主要经费来源国。
因此也无怪乎它成为“对非专属法庭”,更怨不得欧盟以外无论大国小国纷纷动了“退群”的念头。想在这里寻求公平正义?怕不是更多成为老杜这样“被正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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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凤凰周刊《苏丹总统逮捕令让国际刑事法院失威?》
浙江日报《谁在操控国际刑事法院》
中国刑事法律网《中国是否应加入国际刑事法院》
人民日报《国际刑事法院公正性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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