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了会觉得,自由不过是种幻觉
讲述 | 张新刚
来源 | 看理想节目《现代的精神:世俗时代的到来》
01.
当我们说自由时,我们在说什么?
如果回顾一下,我们会发现在100多年前,中国人第一次接触到自由这个概念的时候,它是非常不容易理解的。这尤其反映在对于西方概念的翻译上。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是19世纪英国关于自由的一部经典著作,严复先生,这位我们近代非常著名的思想家翻译家,在翻译这本书时,对liberty这个词不知道应该怎么翻译成中文。
有人说翻译成“自由”,但是严复说,这个词在中文里往往指向一种放纵、肆无忌惮等等一些非常负面的、贬义的含义。可以说它是一个糟糕的词。
严复不停寻找能够和西方近代的自由观念相近的一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资源,希望看到在中国思想传统中,也有西方的这样一种自由的态度。
他首先在庄子解释中力图为自由澄清本意,想强调自由并无贬义,他说自由“初义但云不为外物拘牵而已”,就是不受外部阻碍的含义,是个中性词。但即便如此,在中文语境中要准确传达西方文化中的自由意涵,仍颇为艰难。
当他后来去修订密尔的《论自由》的一稿时,在出版前夕,他把书名修改为《群己权界论》,群就是群体的群,己就是自己的己,权界论就是权力的界限。
《群己权界论》台湾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这个意思是说,当我们个体独处的时候,自由是没有界限的,但是个人一旦进入到一个群体之后,就会发现你是自由的,别人也是自由的,所以对于群体中的自由就需要有约束。如果没有一个总体上的约束,群体中的人就会像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一样,相互冲突,相互竞争。
那么,人的自由的界限应该是什么?也就是每个人的自由都必须以他人的自由为一个界限。这就是严复用“群己权界论”来翻译liberty的含义。严复试图向中国读者去阐发群己、权界这些概念,通过一种解释性的翻译来替换liberty。
这是20世纪早期非常重要的中国对于西方近代观念,特别是自由观念,接受的一段过程。
02.
古代人的自由:
公共事务的主权者,私人领域的“奴隶”
其实不仅是中国,即便是在西方,现代人的自由观念也是崭新的。如果让一个西方的古代人,一个古希腊或者古罗马人,去看19世纪密尔的《论自由》,他也会觉得,现代的自由的讨论是一种非常陌生的东西。
为什么这么说?19世纪初一个重要的法国思想家本杰明·贡斯当在1819年发表的一篇特别有名的演讲《关于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中, 有这样一段话。
他说,在希腊的城邦或者罗马的共和国里,你是国家中的公民,公民就意味着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享有参与到共和国的公共事务中,进行辩论和决策的权利。
这就是古代人的自由。古代人那里没有我们今天现代人所说的私人领域,也没有基于个体的权利去构想社会秩序的想法。而社会这样一种权威性机构,城邦或者国家,是可以干预个人生活的所有领域的。
在古代政治社会里,并没有个体自由的概念。古代的自由是要积极地参与到城邦的公共事务中去的自由,这是一种属于公民的特权。
比如,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就提到,雅典的公民经常就城邦的公共事务在公民大会上进行讨论,他们的决策就是最终的决策。公民的权力非常大。
甚至作为一个城邦的公民,他们可以对执政官、将军、一些重要的政治家进行审问、解职、谴责,乃至剥夺财产、流放,甚至处以死刑。
在雅典,当民众怀疑某些重要的政治人物有不良的野心的时候,就会发起不信任投票,用陶片放逐那些伟大的政治人物。所以我们看到,在雅典历史上的一些特别优秀的政治家,基本上都被城邦陶片放逐过,因为公民们特别担心万一他们成为僭主,会给城邦带来总体上的专制或者奴役。
所以贡斯当说,在古代人那里,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但是在私人关系里却都是“奴隶”。古人作为公民虽然可以决定战争与和平,但是作为个人,他的所有的行动都受到了限制。
所以,古代的自由观念是非常积极的、主动参政的政治自由。人们并没有一种个体自由的观念。
为什么古代人会有这种独特的自由呢,这其实和古代政治体的一些根本性的特征高度相关。古代的共和传统中,它的政体总体上是非常小的,人口也不多,可以支持这样的自由。
加之在那样一个多国林立、变动不居的状态下,城邦或者共和国的安全保障也有赖于公民战士阶层,一方面公民就是城邦的主人,另外一方面也需要依赖城邦的公民阶层区域进行作战和其他相应的政治事务的决策。
这种自由的形式,体现为公民和共同体的命运息息相关。古代的士兵通常是公民兵,而不是职业兵或者是雇佣兵。今天世界上很多领土和人口规模有限的国家,比如瑞士、韩国,全民都要服兵役。因为这样的国家小,人口比较少,必须依靠国家中的人去服兵役,在国家有需要的时候保家卫国。
这样就把个体和共同体的命运非常紧密地绑定在了一起,并且最大程度上营造公民的爱国情绪。
这种关系甚至一直影响到美国建国阶段。制宪会议的时候,有很强的一股反对力量,在各个前英国殖民地独立之后,他们不想弄成一个大的美利坚合众国,就想保持原来殖民地的小规模。
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因为只有规模小,每个人分配着土地,每一个士兵都是公民士兵,这样才能够保证国家的公民和国家有血肉相连的关系。这就是当时反联邦党人的核心主张,它体现了一种非常重要的共和主义的爱国精神。
因为一旦组建成为一个庞大的国家、一个合众国之后,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就弱化了。它会稀释人的爱国情感。因此古代人的政治参与的自由传统其实在后来现代国家出现之后还一直都有。
我们需要通过结社的方式来保留一些政治自由,由此来对抗民主社会里可能会出现的多数人的暴政,或者是来自于专制权力对个体的暴政。
03.
现代人的自由:
自主支配个人生活
那现代人的自由又有哪些意涵?其实我们现代人一谈到自由,并不会首先想到前文提到的参政议政、对抗多数暴政等等。
在日常中,我们会假定自由只受法律的约束,不会因某个人或是某一群人的专断意志对自己造成伤害。
现代人可以自由选择职业,支配你自己的东西,安排你的日常生活,甚至选择是否信仰神,以及信哪个神。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每一个现代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支配个人生活。这样才是现代人通常理解的一种自由观念。
为什么现代人参政意识或者对政治的关注会变弱?其实和古代一样,也是和整体的规模有关。因为古代国家小,人口少,人和城邦形成非常紧密的关系,但是现代民族国家的规模非常大,人口也基本上几千万起,多则几亿甚至十几亿人。这就导致了每个人参与政治的重要性相对就降低了。
我们一生能认识几个人呢?我们周围能形成的稳定的生活群体其实是非常小的,而个人去影响一个国家或政府的公共政策的能量也小得多。
另外,一个古代的公民之所以能够频繁地去参与城邦公共事务,是因为有人帮他做了一些养活自己的事情,让他有了闲暇。
比如,公民有奴隶阶层能帮他承担大量的营生糊口的工作,给他提供基本的生活必须品,然后他才能够有闲暇去参与到公民大会的讨论中。如果天天自己的事都忙活不过来,都无法糊口,怎么去参与到那些公共事务中呢?这是古代自由和现代自由在条件上一个很大的不同。
古今还有一个很大的变化,是古代社会里非常重要的常态式战争。希腊也好,罗马也好,城邦或者共和国中一个重要的日常性事件就是战争。你必须经常讨论是不是要战争,还是要和平。所以这些政治事务也成了人们的一个日常性的事务。
现代社会里也会有战争。但18世纪以来,除了两次世界大战之外,我们看到社会的底层更多的是一个商业社会。商业社会相较于古代社会而言还是和平的,它依靠交易、规则来沟通。商业社会通过一系列的消费生产,来使得人爱自己,爱个人的生活,这也是关于自由内涵变化的重要社会背景。
所以在现代社会里,大家讲到的自由,是不受政府强制的私人活动空间中的自由。因为现代人的日常生活表面上不是被政治这一种形式活动主宰的,我们有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商业生活,政治在人生活中的地位下降了。
每个人不只是通过参与城邦的政治事物来获得幸福,实现人生价值,而是可以用别的方式的追求。就像我们今天可以去做一个商人、艺术家、学者,有各种职业选择。
所以现代人更加重视个人生活的领域,并且强调只要不违反法律,政府和公共权力就不应该去干涉个人,因为这是个体的权利。而这也是一个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非常根本的差别。
04.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这样一种古代人和现代人的自由之差异,被一个英国的政治哲学家,以赛亚·伯林,用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做了区分。
他说,消极自由类似于现代人的自由,也就是一个人能够在不受他人阻碍的情况下活动,如果这个人被别人阻止去做他本来可以做的事情,这个人就是不自由的。如果这样一个私人的空间被压缩到最低限度,那就是受到了强制和奴役。
所以在以赛亚·伯林看来,现代的消极自由其实开始具有了一种内在价值,这样一种内在价值就是关心个人的权利,以及私人的活动空间,而不是一个集体的权力(power)。
自由是现代人实现幸福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当然我们还要进一步去追问,除了消极的自由之外,如果想在私人生活里实现自己想做的事,是不是还需要一些自主性和能力去实现?
这就带向了以赛亚·伯林的所提出的积极自由。这种自由意味着你不仅要拥有一种不受公权力干预的自由,你还要去争取一种理性的自主状态。
也就是你做任何事情是出于自己的理性,而不是出于外在的原因,并且你还需要有些能力,能够实现你所想要的东西。
所以简单来说,以赛亚·柏林的两种自由观念,一种是free from,就是免于干预、免于被支配的自由,另外一种是free to do something,是你有自由和能力去实现你想要成全的自己。
在柏林的基础之上,当代一位非常著名的英国历史学家昆廷·斯金纳提到罗马法中还有一种自由观念。他说在罗马法规定之下,罗马社会里有两种人,一种是自由人,也就是公民,还有一种是奴隶。
而按照罗马法的规定,奴隶并不是法律一部分,他们没有什么法定的权利,没有任何法定的义务,他们严格意义上是财产,而不是真正的人。
这种古代的罗马法中的自由观念给我们思考自由提供了一个新的向度,也就是说,如果在罗马社会中有一个具体的奴隶,他的主人很善良,或者说他主人有一段时间并不在家里,随时随刻对奴隶发号施令。
那么我们能不能说他们是自由的?或者存不存在“自由的奴隶”这种悖论性的表达呢?
斯金纳说,肯定不是的。因为自由并不是一个暂时性的状态或者一个偶然的场景。自由是一种稳定的、法律所赋予的身份。对于罗马的奴隶来说,就单单主人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就足以让奴隶不自由。
那么自由是什么?自由就是不做奴隶,就是不依附于主人的某一种专断性的意志或者权力,就是不生活在某人的权力之下。如果生活的每一个领域都要依靠主人的仁慈恩典,那么在这个领域里你就不是自由人,你就是奴隶。
所以斯金纳就提出一种新罗马式的自由观念,叫做无支配的自由。自由是什么?是免于被干涉,免于受支配,免于依附专断性的意志。
关于自由有一些纷繁复杂的讨论,当我们日常看待自由的时候,每个人所表达的含义其实是千差万别的。而作为一种公共性的观念,它是一种具有内在价值的现代观念。
回到严复先生翻译的《群己权界论》也就是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在密尔看来,自由有最重要的三个面向:
第一,是思想的和意见的自由,当然包括表达意见的自由。
第二,是个人选择的自由,你依照自己喜爱的生活方式,按照你的性格倾向去选择的自由。
第三,是在不伤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从事社会经济政治活动和其他活动的自由。
如果回答我们开篇提出的那个问题,为什么自由是比生命和爱情都重要的事?密尔对于自由的定义就是问题的答案。
自由正是因为有这么多非常核心的含义,才能够成为大家去宁愿抛弃生命和爱情去追求的东西。也是在这些层面上,我们才能够去理解现代自由观念,理解为什么要一生放纵不羁追求自由。
本文内容整理自看理想App节目《现代的精神:世俗时代到来》第11期,内容有增删,完整内容可移步看理想App收听。
音频编辑:hyl、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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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猫爷
配图:《弗兰西斯·哈》《特洛伊》
《世界上最糟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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