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座和二等座同价”引热议,律师解读→
近日,“为什么无座和二等座是同价”的话题引发热议。
对此,12306客服回应称,目前的定价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由铁路运输企业自行定价,按照价格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会根据市场情况,实行多档次浮动票价体系。12306客服表示,针对这个问题会进行记录建议,看今后铁路部门在相关票价坐席进行修改时是否能采纳。
铁路部门的回应
一是设置无座票的背景。
对于铁路旅客列车设无座票的背景,原成都铁路局曾在答复网友时表示,铁路运输企业发售无座车票是为了满足旅客出行的应急需求,旅客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
2014年初,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4年春运形势和工作安排等方面情况,时任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胡亚东也表示,铁路部门发售无座车票,是让更多旅客能够回家采取的一种方式,旅客可以自愿选择购买。
二是无座票指的是无预留座位票。
12306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大多数情况下,列车的无座票指的是无预留座位票,也就是说,在有空位的情况下,乘客是可以坐的。如果车厢都坐满的情况下,无座乘客只能站着。
部分高铁列车的车厢上方座位号旁边会有三色指示灯,乘客可以根据三色指示灯来查看座位使用的情况:
绿灯亮表示此座席未售,无座乘客可以使用;
红灯亮表示此座席已售,无座乘客不可使用;
黄灯亮表示该座席在当前至下一区间未售,但是此座席的中间区段已售,无座乘客可在本区间使用。
三是可能出现另一种不公平。
2006年,乘客丁昌祥认为列车的有座车票与无座车票价钱相同这一规定不合理,因此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后以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硬座票价没有区分有座和无座的不同情况,更没有公布对无座票价格按低于有座车票价格执行的规定,且被告本身无权制定、变更票价;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等为由,对原告的要求予以驳回。丁昌祥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当时,铁路方面的代理人在受访时说,如果有人图便宜,在能买到有座车票的情况下也买无座车票,就会出现座位过剩。如此发展,会出现买了无座车票,也可享受座位的情况,这就出现另一种不公平。
网友看法
针对“无座和二等座同价”,网友看法不一。
律师解读
针对无座和二等座同价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从定价和公平两个方面进行解读:
从定价方面看,高铁票价是目前是由铁路运输企业自行定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定价也不能随心所欲,而是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高铁票价时,应把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作为基本依据。
从公平角度讲,在有座票卖空的情况下,卖无座票,无座票的价格应该与有座票的价格有差异。如果价格相同,意味着消费者花了同样的钱,却享受不同的待遇,从公平角度讲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岳屾山律师建议适度调整无座票的定价体系,比如把无座票的价格和有座票的价格做一个区分,一方面是考虑公平,另一方面是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目前,我国高铁发展迅速,人们出行很方便,但它的票价对于一些群体来讲,还是有些偏高。如果降低无座票的价格,可能就会满足这部分群体的出行需求。这也避免说因为票价导致一部分人无法享受我国高铁的快捷服务。”
针对有网友提到的可能出现“买了无座票却霸占别人座位”的情况,岳屾山律师解释说,“比如我买了无座票上车,发现有空座我就坐下,这是可以的,也是资源最大化利用的一种方式。如果座位的主人来了,让坐是理所应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15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如果出现霸座情况,铁路方面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劝阻,从而保障有座票乘客的权益。《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扰乱列车秩序的行为也有相关的处罚规定。
还有网友提出,可能出现“都买无座票,都去坐二等座”的情况。对此,岳屾山律师表示,这是另一种不公平,即花一部分钱,享受全部的服务,“这需要铁路方面进行精准计算规划,明确什么时候放出无座票,放出多少无座票。比如是有座票卖完再放出低价无座票,还是在有座票充裕的情况下放出适当的低价无座票。”
岳屾山律师表示,铁路方面根据旅客购票、客流情况等进行研判,调整无座票的数量、价格等,至于管理上存在的不方便和一些难处,可以通过制度设计等来调整,最终目的都是最大限度满足人们的出行需求。
监制/李浙 主编/王兴栋
撰稿/战星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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