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金融机构合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随后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由此掀起了新一轮支持民营经济的热潮。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遵循政策导向,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将成为未来的工作重点。
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的困难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作用通常可用“五六七八九”来概括,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不过,近些年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例如,民企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一直到2021年之前都在持续上升,但2022年却下降2.7个百分点至56.9%。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自2015年中见顶之后持续回落,今年前7个月下降至52.3%,与2011年初水平相当。
今年以来,民营经济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上半年私营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3.79%,为历史水平的6%分位左右,但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长达63.5天,为历史水平的97%分位,资产负债率为60.3%,为历史最高水平。这种情况下,民间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前7个月增速为-0.5%,为非疫情时段以来的最慢增速,低于国有企业投资增速(7.6%)。
当前民营经济之所以面临困难,可以说是周期性、结构性和体制性因素的叠加。
从周期性因素看,2010年以来,受劳动力数量增速放缓、固定资本形成速度下降及全要素生产率(TFP)难有明显提升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潜在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根据央行此前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潜在经济增速为5.1%~5.7%,低于“十三五”期间的6.5%左右。民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力量,必然更容易感受到经济增速放缓的压力。
从结构性因素看,民营经济在制造业和房地产业领域较为集中。受地缘政治格局变化、全球产业链重构等因素影响,出口面临较大压力,进而使制造业产能过剩问题凸显,截至目前生产物价指数(PPI)已连续10个月负增长。而房地产业面临市场供求关系的巨大变化,居民部门收入增速预期减缓、对期房不信任度上升及买涨不买跌心理共同导致购房意愿下降,房地产市场持续降温,房企债务风险上升。
从体制性因素看,国家强调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但在实际运行中民营经济仍然面临着要素获取不公平、市场进入有歧视、政商关系待改善等难题。而且,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都抑制了民营企业扩大投资的意愿。
“31条”的主要亮点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31条”)发布。回顾历史,我国此前共出现过三轮高规格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分别是2005年1月颁布的“非公36条”、2010年5月颁布的“新36条”,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企座谈会并于2019年12月颁布支持民企发展的“28条”。
与以往相比,“31条”的主要亮点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定位。“31条”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重要地位和重要贡献,可以说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二是新目标。“31条”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这代表了对民营经济的新期望。国家对国有经济的要求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单个体量大,因此优先考虑“做强”。而民营经济大都体量较小,因此首要考虑“做大”,这同时也意味着民营经济占经济的比重不能降。
三是新提法。“31条”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强化法治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社会氛围等方面提了不少举措,有不少提法都是首次出现,如“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等。这些新提法,将有助于打消民营企业顾虑,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四是新举措。文件最后专列一部分“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做好总结评估,这在以往的文件中是没有的,也反映出中央将从组织层面加强落实,确保“31条”的效果能够落地。
多措并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为落实中央决策,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积极响应。8月3日,人民银行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会议强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金融部门责无旁贷,也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也相继召开座谈会,以实际行动落实决策部署。具体来看,下一阶段的金融支持政策将围绕三个方面展开:
从政策导向上,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民营经济。近些年来,金融管理部门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制定相关考核内容,把降低民企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放在重要考核位置,千方百计打通民企融资梗阻,尽最大可能为民企减费让利。预计这将继续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主基调。
人民银行在下半年工作会议上表示,将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着力增强新增长动能。一方面,预计降准降息将有可能继续推出,以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另一方面,不排除创设新的结构性政策工具,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此外,金融、财政、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还将进一步加强,以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民营经济。
从配套措施上,做好“几家抬”机制建设。“31条”指出,要“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此次人民银行座谈会也强调,要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扩容增量,强化金融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近日,上交所召开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座谈会,也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下一阶段,预计金融管理部门会积极推动债券产品创新,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支持各类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共享机制,引导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动态风险监测。同时,还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通过信贷、债券和股权的三箭齐发,加大对民企的资金支持。
从体制机制上,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从实践中看,一些金融机构存在“给民营企业贷款有风险”的思想束缚,这在很大程度上与考核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有关。所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应成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民企的重要内容。
下一阶段,预计金融管理部门会引导金融机构全面梳理绩效考核、业务授权、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尽职免责等政策安排,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优化内部业绩考核、评价和激励体系,强化正向激励,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为尽职免责提供机制保障;提高风险评估能力,提升贷款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有效解除“敢贷”“敢放”的后顾之忧。
(作者单位: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
本文刊载于《金融博览》2023年第9期
投稿邮箱:
订阅方式:
1. 邮局订阅:邮发代号22-488
2. 电话订阅:010-6326 5031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