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许勤华:绿色“一带一路”硕果累累
许勤华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欧亚研究院执行院长
“一带一路”这十年
十年来,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中国始终注重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其中,在努力实现自身绿色发展的同时,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围绕绿色发展开展了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共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低碳化发展,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绿色发展奇迹。在稳步推进国内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中国也积极探索将自身绿色发展的理念和经验成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2016年,习近平主席在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立法院演讲时强调,要着力深化环保合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2019年,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明确提出,要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习近平主席关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了当前绿色转型发展的世界大势,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国际合作指明了方向,为携手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提供了重要指引。
为加快建设绿色“一带一路”,2017年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要建设绿色“一带一路”,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绿色发展对于“一带一路”的重要意义。绿色“一带一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国绿色发展的丰富经验和生动实践,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的“五通”,启动了一大批务实的、惠及沿线国家的绿色项目,正构建起全方位、复合型的绿色合作伙伴关系。十年来,绿色“一带一路”已经在绿色公共产品供给等多方面取得了实打实的成效,深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欢迎。
绿色务实合作拓展深化
十年来,中国积极同沿线国家携手打造绿色“一带一路”。随着绿色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绿色务实合作持续拓展深化、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广泛共识,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
绿色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在中亚、东南亚和中东欧等地区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与中亚地区国家的绿色合作,以上海合作组织合作框架为基础。2018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通过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和2021年杜尚别峰会通过的《上合组织绿色之带纲要》为中国与中亚国家乃至中东国家的绿色合作提供了政策指导。此后,上合组织成员国先后召开四次环境部长会议,就具体合作机制的落地进行深入讨论,不断深化上合组织国家环保交流合作。2016年,中国与东盟签订了《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2016-2020)》,进一步推进系列高层政策对话,共同分享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的理念和实践。2018年,在中国—中东欧国家环保合作部长级会议上,双方通过《关于中国—中东欧国家环境保护合作的框架文件》,并启动了环保合作机制,为中国—中东欧国家生态环保合作提供广阔的平台。2019年,“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正式启动,目前已吸引来自43个国家的150余个中外合作伙伴。
绿色务实合作持续拓展深化。十年来,绿色“一带一路”的建设项目覆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和教育等多个重点领域,积极服务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事业。在绿色基础设施领域,中国在沿线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投资了一大批绿色环保的基础设施项目。蒙内铁路、雅万高铁和中老铁路等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广泛融入了来自中国的绿色技术、绿色智慧和绿色理念。以蒙内铁路为例,该项目在设计施工时全线设置大型野生动物通道,并设置了隔离栅栏。蒙内铁路项目既全面带动了肯尼亚的经济社会发展,又有效保护了当地的野生动植物。在绿色能源领域,从2014年至2020年,中国在“一带一路”项目中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比提升了近40%,帮助沿线国家建设了一批清洁能源重点工程。在绿色“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通过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分享绿色发展经验。截至2023年2月,中国已为120多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培训约3000人次的绿色人才。
绿色发展理念成为沿线国家乃至全球广泛共识。随着绿色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绿色务实合作持续拓展深化,绿色“一带一路”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推进沿线国家乃至全球环境治理与合作注入了新活力。根据《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中国目前已与31个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与32个共建国家共同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随着绿色“一带一路”成为沿线国家乃至全球各国的共识,中国在世界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中国通过绿色“一带一路”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不仅推进自身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多进展,也为推进《巴黎协定》、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达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绿为底迈向新征程
绿色“一带一路”在过往十年的发展中已取得丰硕成果,但沿线国家的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缺口仍旧明显,主要体现在绿色基础设施、绿色金融和绿色能源三大方面。而中国在这些领域的先进技术和高性价比方案供给上具有明显优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形成明显互补。这将为绿色“一带一路”的下一个十年发展提供新的驱动力。
绿色基础设施是“一带一路”高质量互联互通的物质关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发展仍有两大绿色问题亟待解决,即如何促使基础设施满足当地自然环境保护需求和如何实现基础设施的低碳化建设和运营。未来,“一带一路”绿色基础设施的发展需要引导企业采用节能节水标准,提高资源利用率,重视废弃物处理。在设计阶段合理选址选线,降低对各类保护区和生态敏感脆弱区的影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绿色金融是推动“一带一路”新发展的核心动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前面临的环境和气候挑战较多,对绿色金融的需求更为急迫。据非洲开发银行的估算,非洲电力部门若要实现2025年能源发展目标,年均投资缺口约为350亿~500亿美元。未来的绿色金融合作仍将是绿色“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要动力。沿线各国应当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鼓励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并加强在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框架下的合作。通过提供绿色贷款、发行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基金、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等方式,助力“一带一路”实现可持续的新发展。
绿色能源仍将是“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主题。在各国的努力和合作下,沿线国家的能源结构绿色化转型已取得重大进展,且其转型趋势仍在加快。截至2023年5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投资中绿色能源已超过传统能源。尽管“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但现阶段对传统化石能源依赖仍比较严重,能源转型压力仍然较大。尽管“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视为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路径,但由于资金不足、装备制造技术薄弱、专业技术人才欠缺等,总体发展仍有较大上升空间。未来“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仍需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合作,推动能源国际合作低碳转型。中国应积极承担相应产品的“提供者”责任,依托自身优势,助力绿色“一带一路”的新发展。一方面,中国应积极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推动建成一批绿色能源最佳实践项目;另一方面,中国应深化能源技术装备领域合作,重点围绕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智能电网、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开展联合研究及交流培训。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张菁菁 张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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