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社会不能杜绝霸凌,我怎敢教育孩子继续“乖”?!
“乖”不应当是孩子的美德。
“乖教育”是一种有问题、无原则的教育。
前天写了一篇《被“轻判”的大同霸凌案——法律为什么要“保护未成年人渣”》文章,简单聊了聊对近期引起公愤的大同霸凌案一些观点,可能文章写得有些仓促了,有些读者误以为我是在反对严惩霸凌受害儿童的那两个恶童,这里澄清一下,我并没有那个意思,那篇文章的主旨,其实是想探讨时下被很多舆论所提议的“降低刑责年龄”是否真的是杜绝校园霸凌的可解决之道。如该文所述,在现行法律框架和法学基础理论上,这个想法是具有相当难度、且会造成很多连带问题的。
于是很多人自然会问,那该怎么办?如果我的孩子遭遇了霸凌该怎样。
我想解决之道无非两途——要么学校和社会负起责任、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和杜绝校园霸凌事件。要么,我们就不得不让自己的孩子长出反抗的牙齿——换而言之,我们要让孩子在欺凌面前学着“不乖”。
是的,考察此次大同校园霸凌案,有一件与骇人听闻的霸凌同样触目惊心、匪夷所思的事情是,受害的那位小学生,在遭遇同宿舍两名恶童持续一年半的的殴打、欺辱甚至是性侵等让人不忍描述的行为过程当中,居然选择了逆来顺受,虽然现有资料无法确知这个孩子是否曾向老师举报,但家长居然是在一年半后才偶然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将此事曝光的。
到底是什么样的内情与性格,导致了这起恶行被隐瞒这么久才被曝光。我们对事情的内情所知难详,但我想有一种教育因素,也许在这起案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那就是我们的教育经常规训孩子“要乖”。
“要乖”、“听话”,这些词汇在我们自己做小孩子时、以及我们长大教育孩子时,都是经常被使用的高频词汇。但非常有趣的是,这两个词在英文中是没有对应翻译的。
我还真拿这个问题问过一位旅美多年也有孩子的高知朋友,问她“乖”这个词儿在英语中到底怎么翻译,她想了半天,说也许是“well-behaved”吧。
我说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well-behaved不是有教养、修养良好的意思么?跟咱们形容的“乖”完全是两个不同概念啊!
是的,在西方尤其是英美人的观念当中,修养良好绝对不意味着这个人好欺负、打不还口、骂不还手。恰恰相反,在名誉受到侮辱后断然进行反击,是一个传统“绅士教育”必备的条件。
比如苏格兰大哲学家、写出了《论人性》的大卫·休谟,曾经在法国启蒙哲学家卢梭有过一段交情。
在卢梭最困窘的时候接济过他,但好心当成驴肝肺,卢梭那个偏狭的私德,你是知道的,后来这哥们不知道抽了什么风,非认为休谟的帮助他其实是为了害他,于是动用其影响力在整西欧知识精英圈子泼污休谟。宣称休谟帮助他只是“出于一个可怕的阴谋”,“试图把我带到英国,只是为了让我丢脸”。
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与狼,郝建与老太太,休谟与卢梭……
感到自己人格受到侮辱后的休谟立刻发起了“加倍奉还”的奋起反击,甚至不惜向卢梭提出名誉决斗的要求。他在后来写给另一位大牛亚当·斯密的信中就曾如是说:我认为,您应当理解我受到侮辱之后的反击行动——我认为一个有教养的人,在受到这等侮辱的时候,却不敢为自己的荣誉而战,是可耻的。
是的,有教养(well-behaved)绝不应单独代表“温顺”、“听话”、“乖”,教养同时应该是有棱角的,在他人越过某条线之前温良礼让、尊重他人的底线,而在他人践踏了这条线之后宁拼个鱼死网破,也要捍卫自己的权利、自由与荣誉。
当然我们不能指望那些八九岁的孩子熟练的掌握这其中的奥妙。但相比西方精英培养孩子“well-behaved”的教育,我觉得我们对孩子的教育经常会奔向截然相反的两个极端——
要么如前所述,老师和部分家长会一味要求孩子要“乖”、要“听话”、要在一切条件下对他人礼让、忍让、甚至退让。
要不然,则完全奔向了另一头——极力把孩子养熊,养的有“狼性”,要求其与他人接触时“寸步不让”,鼓励孩子野蛮生长、野蛮竞争,甚至有机会、有势力的时候就肆意践踏他人的权益与底线,宁可欺负别人、也不被别人欺负。宁我负人,人勿负我。
这就是传说中的“熊家长”。
这两种教育方式,其实都犯了一个错误——它们都没有教育孩子自己与他人的权利边界究竟在哪里。
因为不懂边界,所以孩子的行为要么就无限度的忍让、逆来顺受,也就是所谓的“乖”,要不然则是无限度嚣张、无所顾忌,也就是所谓的“熊”。所以到头来,欺负与被欺负者甚至可以说是同一种教育思维下的一体两面——这两种教育中共同缺失的,就是个体与他人之间权利边界感。
但有意思的是,我们的文化自古以来,好像还就很喜欢这种教育方式。
比如那个几乎每个中国孩子都听过的“孔融让梨”的故事。我就特别反感。
“孔融让梨”原本只是《后汉书·孔融传》李贤的一条注释:“《融家传》曰:‘年四岁时,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可以看出在这个原版故事当中,孔融所“让”的仅仅是“诸兄”,其所强调只是儒家学说“尊长”的那种秩序观。
但这个故事在后来的流变当中,多出了一段孔融“让幼”的情节,也就是不仅“诸兄”孔融要编出一套理由去让,“弟”他也要找一套理由(比如“我是大哥,理当让着弟弟”)。
这样一来,孔融就从那个原本强调儒家长幼秩序观的儒学神童,进阶成为了一个舍己为人、总是在无原则、无条件的先人后己的“乖孩子”、“好少年”。
长大后,我一听这个故事就膈应。如果我自己将来有一个孩子,我一定不会让他读到它——尤其是后来那个既让兄又让弟还为此受了夸奖的版本。
在这个版本中,我一点都看不出来孔融自己该有的权益意识,这种无原则的谦让稍不留神就容易在孩子那里发展成退让、忍让、乃至逆来顺受。被这样教育出来的“听话孩子”“乖孩子”,在遭遇霸凌之后不敢反抗,甚至不敢向家长及时举报,就不稀奇了。
这不是孩子的错,这是我们的教育有问题。
当然,我也知道,编出“孔融让梨”这样的故事,要求孩子这样无原则的让、无原则的乖、无原则的听话的人是什么想法——说白了,无非是因为“乖孩子”好管。
在一个多子女的家庭中,如果真有一个孩子能不问长幼、公平,自己总去承担更多义务,而少享受更多权益,家长的负担会轻上很多。
而在一群孩子组成的班级当中,如果有更多的“乖孩子”,吃了亏、乃至挨了欺负都不抱怨、不还手,学校和老师维持秩序的成本,也能节省不少。
由此再联想到这些孩子长大后,如果他们愿把自己“乖孩子”的脾气养到成年,成为“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老实人、顺民,那无论单位领导、还是有关部门,管理起来就更加省心不少了。
所以我们的家庭、学校,喜欢教孩子“乖”,我们的社会、文化喜欢教育所有人“乖”。甚至“乖”这个汉字本身,原本是乖张、狂悖、桀骜不驯,在数千年的语词流变中,居然也走向了它原本意思的反面,成了今天“听话”“顺从”的代名词。
足见“乖文化”,这个在西方甚至得不到准确翻译的字眼,在我们的社会中有多么大行其道。
可是我想说,教育孩子要“乖”,不是不好,但却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提供给孩子一个能够让他老实、顺从、谦让,却依然保证他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的环境。
这个责任,应该由社会、学校、老师以及每一个成年人承担起来。如果我们不承担这个责任,孩子面对的学校小环境,是一个弱肉强食、唯力是从、霸凌甚至未成年人犯罪横行的黑暗森林。我们再教育孩子要“乖”、要“听话”、要“礼让”,这就不再是一种良性教育,而只是学校和社会为了方便管理,单方面降低自己的成本而对孩子进行的一种精神PUA。这比某些无良老板平时让员工996、007,发工资的时候又让员工多“怀一颗奉献之心”的普通PUA还要可恶一万倍。
而进一步推而广之的说,一个社会,要求个体顺从、听话的前提,一定是它能够提供一个良善、无条件保障所有人平等权益的公共秩序。如果没有信心提供这种公共秩序,那就应该允许甚至鼓励每个个体勇于自力维权,捍卫自身的权益。
这两种社会模式都是可行的、并无优劣之分。老师、学校、乃至社会,有多大的金刚钻就揽多少瓷器活就好。最可怕也可恶的,是像大同的那所寄宿学校所发生的那样,一方面继续“乖教育”,用听话教育束缚住了老实孩子的手脚,另一方面又纵容恶童肆意妄为。这样即教育孩子“乖”,又让乖孩子受欺负的环境,无异于是在吃人。
所以在我们的社会彻底杜绝校园霸凌之前,我劝所有的家长不要再教育自己的孩子“乖”,我们宁可让孩子“野”一点。或者说,我们最好把孩子培养成一个“well-behaved”的人,让他们知道自己与他人的权利边界在哪里,我有势力时,我不去侵犯你的边界,你得势后,你也别来侵犯我的疆土。否则我就跟你拼个鱼死网破,让你知道我不好欺负。
愿我们的孩子对霸凌,能如此“不乖”。愿他们走向社会,面对其他侵犯,也会如此“不乖”。
全文完
本文3500字,感谢读完,喜欢请三连,多谢。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