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首部“基本法”出台,深圳将加大对合作区的财政支持力度
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首部“基本法”出台。
9月27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52条,就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机构、管理职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营商环境、发展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条例》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次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条例》明确,要将合作区加快建设成为区域合作发展示范区、自主创新拓展区、粤港澳大湾区辐射节点区。
未来,合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纳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深圳市政府将加大对合作区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
作为全国首个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于2018年正式挂牌成立,是全国首个由“飞出地”(深圳)主导的特别合作区,也被称为深圳的第“10+1”区,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个街道。
合作区距离深圳市坪山区60公里,距离广州市区170公里,陆域面积为460.41平方公里,接近四分之一个深圳,实际管理人口13.63万人,由设立的管委会管理。
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深圳GDP超3万亿,常住人口接近2000万,城市面积却不到2000平方公里,土地资源紧张,而粤东西北地区仍是欠发达地区,亟待发展。
因此,深汕两地创新的“飞地”模式,不仅可以带动汕尾的发展,也可以承接深圳制造业的外溢。数据显示,目前合作区引入的企业九成来自深圳,其中绝大多数是制造业。
《条例》也明确,深圳市、合作区与汕尾市建立健全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加强产业对接合作和联合招商引资,支持汕尾市规划建设产业拓展区和承接深圳市产业转移,合作拓展区域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生态协同发展。
合作区自揭牌成立以来,GDP由2018年的38.95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84.25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2023年上半年GDP增速更是超过30%,在深圳各区中一骑绝尘。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拉动其GDP增长的主要功臣。
近年来,合作区正加快形成“一主三辅”(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以新型储能、新材料、智能制造机器人产业为辅)产业发展格局。
特别是与新能源汽车龙头比亚迪的合作,成为合作区引进的一个示范性项目。据悉,深汕比亚迪汽车工业园一、二期共投资250亿元,其中一期项目已投产,二期项目正冲刺投产,全部达产后预计年产值超过1100亿元。合作区已累计为比亚迪供应超420万平方米产业用地。比亚迪的到来,也将带动产业上下游企业在合作区集聚。
“对于合作区来说,汽车生产制造作为支柱型的产业,比亚迪250亿投资、千亿产值不仅能够带动当地的税收和就业,而且能够把相关配套的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带到合作区,对推动当地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表示。
而位于鲘门高铁站附近的深汕湾机器人集聚区,占地面积约13.5平方公里,2022年被列入深圳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之一。目前,片区已引进显控科技、华睿丰盛等8家制造型企业,深汕湾科技园、锐博特等4个平台项目。
截至目前,合作区引进产业项目106个,已投产48个,开工在建40个,计划总投资超过980亿元,全部达产后预计产值近3600亿元。
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撑,界面新闻大湾区频道记者了解到,近日,合作区首支20亿级基金——领创国信智能网联汽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深汕国信智能网联汽车基金”)正式通过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
深汕国信智能网联汽车基金将以“投资子基金+项目直投”的方式布局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网联汽车产业链项目,着眼产业招商与资本招商相结合,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撬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重大汽车产业链项目落地深汕。
此外,在土地管理方面,《条例》明确,合作区的土地管理由深圳负责。深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法授权或者委托合作区管委会履行用地审批权限并履行耕地保护等职责。合作区应当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创新,构建多元化土地利用和土地供应模式。
在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条例》提出,要推动深圳市示范学校支持、参与合作区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学校等的建设,提高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综合水平和质量。
在医疗领域,推动深圳市属医院支持、参与合作区内医疗机构建设,同步纳入市属医院医联体、医疗联盟、专科联盟,推进远程医学应用服务平台系统建设和对接。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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