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加拿大最高法院5:2裁定:特鲁多政府《环境影响法》违宪
10月13日,加拿大最高法院做出了备受期待的判决,以5:2裁定特鲁多联邦政府“环境影响评估法案”(IAA)在很大程度上违宪。
特鲁多政府在2019年颁发“环境影响评估法案”(IAA),I以前称为 Bill C-69),该法案使联邦政府能够根据属于联邦管辖范围的影响(例如对原住民、鸟类、鱼类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来监管能源、采矿和其他项目提案。
该法案长期以来一直在阿尔伯塔省的保守派政治家中引起争议,其中包括前省长贾森·肯尼 (Jason Kenney),他经常将该法案打击该省石油管道。
阿尔伯塔省将该法律的合宪性问题提交给阿省上诉法院,该法院去年以 4 比 1 裁定该法律侵犯了阿省的管辖权。联邦政府就这一裁决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政府对这一不具约束力的意见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于三月份就该法案举行了听证会。 法律专家们热切期待今天的裁决,他们认识到这一裁决对于澄清长期争论的法律领域的重要性。
该裁决是“参考案例”的一部分,该案例涉及省政府和联邦政府向法院征求咨询意见。
周五,最高法院7位大法官以5:2裁定该法大部分违宪。
首席大法官理查德·瓦格纳 (Richard Wagner) 在裁决中表示,“环境影响评估法案”(IAA)第 81 至 91 条规定的程序符合宪法,可以分开。
这些两条涉及联邦政府在联邦土地上或加拿大境外开展或资助的项目,因此属于联邦管辖范围。
不过,首席大法官瓦格纳称,该法案的其余部分,涉及“指定项目”(designated projects),统统都是违宪的。
根据 IAA,指定项目是指法规中规定的项目或须遵守部长令的项目。
大法官写道:“在我看来,国会在制定这一指定项目计划时显然超越了其宪法权限。”
大法官瓦格纳写道,环境保护仍然是当今最紧迫的挑战之一,联邦国会有权制定环境评估计划来应对这一挑战。
“但国会也有责任在宪法规定的权力分工框架内采取行动,”他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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