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中心关停对EB-5投资人的影响|移民局新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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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移民局的重要公告及EB-5问答页面的更新包括众多内容,主要涉及了2年投资期定义的变更(移民局官宣:新EB-5投资仅需2年!)、区域中心关停对投资人的影响、区域中心所需提交报告和诚信基金缴费的要求、以及其他一些相对零散的内容(移民局官宣:老投资人可以双递)。
今天,EB5Sir来谈下区域中心关停对投资人的影响。
为了逻辑地把整个政策原原本本地解释清楚,下面将按照3个阶段来进行解读:
I. 老法的规定和移民局的政策
II. 新法的条文规定
III. 此次,移民局的指南(方便起见,姑且称之为10.11指南)
I. 老法:
区域中心关停
1. 被移民局认为是,Material Change(重大变更),如果投资人还没拿到临时绿卡,将导致投资人的I-526被拒,或者已获批的I-526被Revoke(撤回)。
2. 如果已经拿到临时绿卡,重大变更不直接产生影响,但是已经创造就业的话,也还是需要再挂靠新的区域中心去递交I-829申请,或者没创造就业要去新项目新区域中心那里申领就业使得I-829获批。
II. 新法法条:
对于,区域中心关停后无辜投资人的保护
按照法条:
区域中心关停后,移民局必须要通知投资人,并且给投资人180天的时间,去挂靠到别的区域中心。这个区域中心不需要覆盖原项目所在地。
III. 移民局的指南(10.11指南)
移民局指南明确:
1. 新老投资人,都受#II—新法的保护。原则上,按照#II,新法法条执行。
2. 例外:
如果区域中心仅仅只是行政层面不合规被关停的话,这里应该被理解为:譬如老区域中心仅仅是因为没有按照新法再去维持区域中心的申请(I-956)、年报(I-956G)和诚信基金的缴费而被关停的话,老投资人的移民申请进程不受影响。
注意:这里说的是老投资人,也就是说,老投资人根本不需要再去挂靠新的区域中心了,甚至不管是否拿到临时绿卡,可以直接继续自己的移民进程。
EB5Sir个人的理解是:
移民局考虑到了,有不少老区域中心不想继续募资了,也不想去做新法下的合规要求了,选择关停自己的区域中心业务。移民局还是想继续去保护这些老投资人,所有出了这个解释。
潜在问题是:
那么新法下的新区域中心,以后也想停止区域中心业务呢?新法下的新投资人,还是不得不按照#II,新法的法条,挂靠新的区域中心吗?看移民局这次指南的文字表述,是这个意思。
3. 对于老投资人而言,移民局也可以宽限180的时间限制,等到批他们的I-526或I-829的时候,才要求他们进行补件时提供已经挂靠到新区域中心的证明材料。
EB5Sir个人的理解是:
这点也许是为了移民局自己的管理便利,否则他必须要先发通知给老投资人,他自己可能都很糊涂。
4. 如果重大意义上的关停的话,这里也行应该被理解为:譬如区域中心欺诈等,移民局可能不会给180天之外的宽限期。
上述的解释,读起来有点拗口,EB5Sir自以为自己已经把整个逻辑说明白了。
目前该新政还在初步发布阶段,还需要各位律师进行详细解读,也希望与各位继续探讨。
本文参考了最近Robert Divine律师的部分解读,Ron Klasko律师给EB5AN的一场直播,以及Suzanne的博客,见下面的附录。
https://www.uscis.gov/newsroom/alerts/uscis-provides-additional-guidance-for-eb-5-required-investment-timeframe-and-investors-associated
移民局EB-5问答:
https://www.uscis.gov/working-in-the-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eb-5-questions-and-answers-updated-oct-2023
Robert Divine的文章:
https://www.bakerdonelson.com/comments-on-uscis-eb-5-questions-and-answers-updated-oct-2023
Ron Klasko的直播:
https://register.gotowebinar.com/recording/viewRecording/2736519949262879838/4379981969612565852/[email protected]?registrantKey=1552167805286188634&type=ABSENTEEEMAILRECORDINGLINK
Suzanne的博客:
https://blog.lucidtext.com/2023/10/12/top-things-i-learned-from-the-october-11-2023-eb-5-questions-and-answers-from-uscis/
文章来源:美国EB5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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