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 EB-3C 非技术工人移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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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具有两年以下工作经验的非技术工人(Unskilled/Other Workers),美国移民法上分类为EB-3C,即能够胜任此项工作,但工作经验或受训不满两年的外籍人士。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该外籍人士工作经验或受训两年以上,若美国雇主对职位并无两年以上工作或受训经验的要求,则外籍人士也属于EB-3C非技术工人,而非EB-3B技术人员,即判断工作职位是否要求有至少两年相关技术培训或工作经验要看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对此工作职位的最低要求。因此,雇主在劳工证申请中对工作的最低要求是决定移民申请属于第三优先中的哪个类别的关键。
技术人员和非技术工人的区分界限很重要。由于非技术工人的工资和工作环境比专业人士、技术人员都要差,国内解决不了招工难题,目前美国此类劳工缺口最大,加上对外籍人士的语言、学历、外语、工作经验无特殊要求,主要以美国雇主的资格获得移民签证,所以签证通过率最高。但是因为非技术人员的每年配额只有1万个名额,且不可使用从其它类别未用完的名额,故等待排期的时间可能很长。
常见的EB-3C职位包括:食品加工厂工人、大楼清扫工、道路清洁工、洗衣工、食品加工工人、餐厅服务员、厨房帮工等。
EB-3C具有两年以下工作经验的非技术工人须由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全职工作来申请移民,美国劳工部(DOL)要求雇主承诺支付外籍劳工的工资不低于普遍薪资标准(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 PWD),故而雇主须先从州劳工局获准普遍薪资申请,并通过一系列的招聘广告,证明当地劳工市场没有符合要求的美国劳工,再向劳工部提交永久劳工证(PERM)申请,请求劳工部批准申请的职位为美国劳工短缺职位。获准后,方能为外籍人士向移民局提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
服务概览
步骤1:申请策略方案讨论会议
讨论、评估个案情况,解答客人疑难
提供法律建议,拟定申请方案,列出定制化文件清单
步骤2:职位及职责定位
根据美国雇主的聘请需求,准确定位与客人学经历背景相符的职位及职责
步骤3:向劳工部提交普遍薪资申请
收集、梳理相关信息
填写相关表格
向劳工部提交申请并向客人报告案件进度
步骤4:在当地发布招聘广告
指导美国雇主在提交移民申请前30到180天内刊登广告进行招聘
步骤5:向劳工部提交PERM劳工证申请
收集、梳理相关信息
填写相关表格
向劳工部提交申请并向客人报告案件进度
步骤6:准备移民申请文件
收集、梳理相关信息和文件
填写相关表格、撰写英文申请信
按移民局要求的标准申请格式,整合装订成册
步骤7:向移民局提交I-140申请
向移民局送件并向客人报告案件进度
电子归档以备查询
申请材料
美国雇主(申请人)提供的文件:
经营场所照片
办公所在地的购房或租房合约
显示公司所在位置的地域图
业务范围及销售产品名单
产品宣传册
客户名单
管理章程
组织结构图
贸易往来的相关收据样本
银行出示的公司资产证明
纳税证明
联邦政府公司税号
财务报表
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单、审计财务决算
银行账户记录
人事档案
运营证明
税章审查委员会提供的销售许可证
雇员表
雇员目前收入证明
雇员工资发放登记册及工资发放记录
建立新兴部门的董事会纪要
建立新兴部门的财务及经营能力证明
具有两年以下工作经验的非技术工人(受益人)提供的文件:
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
有效护照
个人简历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培训证书
与美国雇主签订好的工作合约
声明:以上为一般常规申请材料列表,具体请根据我们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提供的定制化文件清单来准备申请材料。
书籍/咨询
相关书籍:
http://www.usldiy.com/eb-3c-non-technical-personnel-immigration-application-guide/
http://www.usldiy.com/guide-to-the-operation-of-professional-immigrants/
http://www.usldiy.com/operational-guidelines-for-interviews-with-professional-immigrant-cons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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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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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1. 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如何区分?
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的区分界限很重要。非技术工人每年的名额限制在10,000个左右。移民局规定:判断工作职位是否要求有至少两年相关技术培训或工作经验要看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对此工作职位的最低要求。因此,雇主在劳工证申请中对工作的最低要求是决定移民申请属于第三优先中的哪个类别的关键。
2. 什么样的职位才是所谓的永久性职位?
移民法中规定的永久性职位是指无固定雇佣期限的职位。某个职位若有固定的工作期限,不论这个期限多长,均非“永久性职位”。相反,若无固定工作期限,则属于永久性职位。
3. 移民法对EB-3C非技术工人似乎没有什么要求,但是否有基本的申请资格要求?
移民法对EB-3C非技术工人还是有基本申请资格要求的,如:
学历:最低为高中或同等学历
年龄:根据职位的不同,将年龄适当放宽到50岁左右
工作经验:无特殊要求,只要有两年以下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经历即可
4. 我的I-485调整身份申请正在审理过程中,但我的EB-3已无名额,移民局是否会继续发出指纹录制通知或补件通知呢?
会的。移民局会继续处理您的案件,但直到您的优先日期到达才会批准您的申请。因此,您仍会受到补件通知或指纹录取通知书。遵守这些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即使您的案件暂时无法获准,也不会因未提供足够的证据或未出示指纹鉴别而导致申请被拒。
5. EB-3申请中是不是在I-140批准前提交I-485的申请,就算同步申请?还是必须把I-140和I-485同时寄出,才算同步申请?
理论上只要是I-140批准前提交I-485都算是同步申请(Concurrent Filing)。但因I-140与I-485并非同时提交,批准时间会不同。例如,I-140送了两个,I-485只送一个,其中一个I-140批准了,可与移民局联络,将I-485附在已获准的I-140上,但程序较复杂。一定要核实移民局是否将I-485附在已获准的I-140上,否则将会导致申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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