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 EB-1、EB-2(NIW)同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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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同时申请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以及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之国家利益豁免(限在移民局书面作业),参阅下列类别“服务介绍”部分:
服务概览
步骤1:申请策略方案讨论会议
讨论、评估个案情况,解答客人疑难
提供法律建议,拟定申请方案,列出定制化文件清单
步骤2:准备申请文件
收集、梳理客人相关信息和文件
填写相关表格、撰写英文申请信
按移民局要求的标准申请格式,整合装订成册
步骤3:向移民局提交I-140申请
向移民局送件并向客人报告案件进度
电子归档以备查询
申请材料
参见下列类别“申请材料”部分:
声明:以上为一般常规申请材料列表,具体请根据我们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提供的定制化文件清单来准备申请材料。
书籍/咨询
相关书籍:
http://www.usldiy.com/eb-1a-outstanding-talent-migration-application-guide/
http://www.usldiy.com/eb-1b-excellent-professors-and-researchers-immigration-application-guide/
http://www.usldiy.com/niw-national-interest-waiver-application/
http://www.usldiy.com/guide-to-the-operation-of-professional-immigrants/
http://www.usldiy.com/operational-guidelines-for-interviews-with-professional-immigrant-cons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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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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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1. 我是一所大学的博士生导师,现在一家美国研究所邀请我到美国工作,即将为我提出EB-1申请,为了保险起见,我想自己再提出一个EB-2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NIW),这两者是否可以同时送件?申请NIW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是可以的。为了提高移民申请的成功率,同时递交两份申请不愧为保险的做法。但您自己提出EB-2申请的需要注意,您必须要证明您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因而需要豁免劳工证申请的程序。但仅仅证明拥有高学位并且在具有国家利益的领域中工作是不够的,您还必须证明您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是相当出色的,才能满足移民局的"工作有内在重要性,产生的利益是全国性的,对申请人要求劳工证将不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的严格标准。
2. 我是国家一级演员,目前我被好莱坞某一导演选中在美国拍电影,为了以后在事业上有更好的发展,我打算申请特殊领域杰出人才移民签证,我符合该EB-1A签证的申请资格吗?可否同时提出EB-1和NIW的申请?
首先,您是国家一级演员,即在该艺术领域表现特别优秀,且享誉国家声誉,如果您曾获得过一项以上的大型、国际性奖章(如奥斯卡奖等),并且,您打算移民后在美国继续从事该领域工作,并对美国的发展提供实质的利益,您就有资格申请EB-1A签证。当然你也可以申请NIW国家利益豁免,虽然这样的话需要准备的证明要多一些,但是可以增加一个获签的途径,值得一试。
3. 我是国内某大学的物理学教授及博士导师,并且在职期间做出了许多突出成就,并获得国家及国际物理学领域的奖项。由于年龄的增长,我和爱人也打算移民美国,以便和在美国生活的孩子团聚。以我的资历,是申请EB-1A特殊领域杰出人才,还是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呢?二者有何区别?
所谓“特殊领域杰出人才”就是指申请人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占少数顶尖人才,而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国内的公认和推崇。美国移民法规定符合获得重大奖项、 媒体报道、著作发表、专业会员资格、担任裁判或评委、发挥重要作用、对本领域有重大贡献、享受高工资、参加艺术展览等10条要求中的3条即可申请''特殊领域杰出人才''。
而“国家利益豁免”也是通过职业申请移民美国的一条途径,是指申请人的工作、资历和成就符合美国的某项国家利益,因而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用向劳工部提出劳工纸申请。
4. 接上题,这两者申请哪个更容易些呢?
这两种签证的最大区别主要在准备阶段。如果您符合EB-1A的申请资格,那么我们建议您最好申请EB-1A签证,因为EB-1A签证的申请周期短, 费用低,不用找雇主,无年龄和学历限制,而且要求提交的文件要比NIW所要求的容易得多。在科技领域占主流的是科学家和工程师,如果您有资格申请EB-1A,那么您也很有可能有资格申请NIW。然而,和EB-1A相比,NIW需要证明申请人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要求移民局豁免对其劳工证的要求。但仅仅证明申请人拥有高学位,并且在具有国家利益的领域中工作是不够的。工作领域的重要性,或者该领域严重缺乏研究人员,并不能使移民局批准申请。因此,申请人还是必须证明他/她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是相当出色的才行。但因为这两中签证在本质上区别很大(不仅仅是程度上的),那么可以想象,有些人可能具有申请EB-1A的资格却不能申请NIW。
5. EB-1A签证的申请是不是要优于国家利益豁免(NIW)?
这两种签证的最大区别主要在准备阶段。如果受益人符合EB-1A资格,那么最好申请EB-1A签证,因为EB-1A签证要求提交的文件要比NIW所要求的容易得多。在科技领域占主流的是科学家和工程师,如果某人有资格申请EB-1A,那么他也很有可能有资格申请NIW。但因为这两种签证在本质上区别很大,可以想象,有些人可能具有申请EB-1A的资格却不能申请NIW。
一旦I-140申请予以批准,这两种签证就没有实质的区别了。这也就是说某人申请其中的任何一种签证都难以分清孰优孰劣了。在过去某些国家的申请人申请这两种签证时会有区别(如印度和中国人)在递交I-485申请前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会有配额,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因为现在每种签证都有排期而且将来也会依然存续下去。
6. 我同时递交了EB-1A和EB-2的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现在我的NIW的申请获得了批准,我是否就可以提出I-485申请了?是否需要撤销我的EB-1A申请?
既然你的NIW申请已经获得批准,你就可以提出I-485调整身法的申请了。一旦I-140申请予以批准,这两种签证就没有实质的区别了。在当前签证配额大倒退的情况下,无论是以EB-1A还是NIW申请,都需要等待排期而且将来也依然会存续下去。所以你现在还没有必要通知移民局撤销你的EB-1A申请,如果EB-1A也能获得批准,并且优先日期还在NIW的之前,你就可以选择排期靠前的那一个,早日获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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