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刘润 主笔 /景九 责编 / 黄静
这是刘润公众号的第2055篇原创文章
你有没有发现,某些产品,有“价格歧视”?比如,有些品牌为了赚到更多利润,实行了分区域控价的体系。这就导致相同的产品,在不同区域零售价不一样。但随着电商越来越发达,串货的情况频频发生,分区控价体系不好维持了。于是,品牌商犯了愁:该怎么才能把这些串货行为给杜绝掉呢?实际上,只要有价格歧视,串货这种套利现象就很难消失。而套利者,也并非一无是处,他是商业世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让我们先从“串货”这种套利行为,展开说起吧。
什么是串货?它为什么存在?
举个例子,本来应该在陕西销售的鞋子,你拿到了上海来销售。有的。因为在之前,很多品牌商实行了区域控价,一样的货,卖给不同区域消费者的时候,价格不一样。一双鞋,在上海的销售价格,比陕西的销售价格要贵一些。因为这样做,可以让品牌商,或者大经销商获得更多利润。要知道,由于收入的区别,不同区域的消费者,购买力确实存在客观上的差异。比如说,一双鞋子卖300元,经销商拿货的价格是250元。这个价格,上海的消费者可以接受,但陕西的消费者就会犹豫,或者干脆不买,选其他品牌。所以,为了让陕西的消费者也能买这双鞋,品牌商可能就会让陕西的经销商卖得便宜一点,可能是260元。但为了保证经销商的利润,同样的,经销商的拿货价格也会降低,可能只有210元。如此下来,整个中国,相当于形成了若干个完全不相联通的市场。上海和陕西,北京和贵州,你卖你的,我卖我的,各地的经销商都能赚到利润。而且,这样设置价格体系,能卖出去更多商品,或者说能把某些商品以更贵的价格,卖给更有钱的人群,品牌商也赚到了更多超额利润。一片和谐。这就是在过去,非常多的线下品牌采用区域控价体系的重要原因。没错。如果我花240元从陕西经销商那里买一批货,拿到上海用低于300元的价格销售,是不是也能卖的不错?把品牌商或者大经销商规定本该在外地销售的商品,拿过来低价卖掉,这就是串货行为。那这样做,有什么坏处吗?你看,消费者买到了更便宜的产品,陕西的经销商也悄悄地完成了自己的销售指标。但是,上海的经销商就不愿意了:你这样卖,我怎么完成我的销售指标呢?品牌商也开始头疼:这样搞,我上海的分销网络可能很快就不干活了,我辛苦设置的价格体系也没用了。如果产品是家用电器,为了防止串货,那就让它不支持其他区域的上门安装服务。比如,如果我在上海,发现你的空调是原本计划在山东销售的,那就对不起,没办法启动,不支持上门安装。如果产品是服装鞋子,为了防止串货,那就在商品上添加一些二维码,设置一些检查机制。如果在某次抽查中,发现本应在新疆销售的商品出现在了广东,那就重罚新疆的经销商团队。但随着电商越来越发达,品牌商也逐渐开辟了线上的销售渠道。这线上的渠道一开不要紧,区域控价体系的逻辑,就遇到了更大的挑战。什么意思?
物流,正在变得越来越发达,很多商品,全国各地都有仓库。到今天,卖家在哪这件事,其实已经很难对你的购买决策产生影响了。你可以在云南,购买北京卖家的商品,也可以在沈阳购买上海卖家的商品。所以,当全国人民都在一家店购物的时候,品牌之前通过划区控价赚到更多利润的逻辑,就很难实现了。“串货”这种行为,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禁止。这也是某些商品在不同线上卖家手里,价格差异很大的原因之一。站在品牌商和某些大经销商的角度来看,这些串货者,简直太“坏”了。他们从自己口袋里,把应有的利润都抢走了。会上,有位经销商代表就很激动,说一定要打击某些串货行为。但到了今天,如果还要坚持分区控价,又该怎么和其他新兴品牌竞争呢?要知道,起家于电商时代的品牌,大概率就没有分区控价的体系了。更何况,现在电商渠道如此发达,只要品牌坚持这种分区域控价的体系一天,让消费者背负价格歧视的代价,那么串货行为也会存在一天,很难真正杜绝。而在目前,最应该考虑的事情,可能不是如何严厉打击串货行为,而是考虑是否要以放弃掉一部分分销体系为代价,进行转型,寻找更长久的发展方式。所以,虽然看上去,串货者钻了规则的空子,有些见不得光。但它客观上也确实倒逼了品牌商转型,有着自己特殊的存在价值。这就是套利者,生存在规则的缝隙里,但同时也是规则的探伤器。
套利者,是规则的探伤器
举个例子。假设现在,你看好了鸡的价格会跌。于是你借来一只鸡,趁没降价之前卖掉,拿到10元钱。等到鸡的价格跌到5元一只,你再花5元买回一只鸡,把鸡还回去。如此这般,你就通过“做空”鸡的价格,高价借,低价还,获利5元钱。比如,有很多金融机构,就会通过发布报告来影响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价,通过股价下跌而获利。他们,也是套利者。而这种套利行为存在的价值,可能就是稳定股价,或者让某些被高估的股价回到正常水平。正是因为有这些套利者一直在虎视眈眈,大企业也会因此认真思考,自己应该如何创造更多价值,对得起自己的股价,不怕被做空。打假者,其实就是商品世界的做空者。他们通过利用规则漏洞,不断提起诉讼。虚假宣传、缺少产品合格证、进口产品有没有质检报告,这些都是提起诉讼的理由。甚至在笃定商品存在某种缺陷的时候,他们会大量买入这种商品,然后要求假一赔十,获得十倍赔偿。他们,也是套利者。而这种套利行为存在的价值,可能就是让很多商家严守红线,不敢去卖假货。所以,套利者也不一定全都有问题,他是一种特殊的商业现象,也是商业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无论我们怎么设计,商业规则的背后,可能都会存在漏洞。正因为有串货者,做空者,打假者这些套利者的存在,规则才不断被推动着修改,弥补了越来越多的漏洞。所以,当你发现自己的规则体系中出现了一群套利者时,你最应该做的,可能不是关注怎么消灭掉他们,而是尽快找找,是什么规则漏洞,导致了他们的存在。如果随着市场的发展,原先的规则,客观上已经漏洞百出,无法再适用了,那就痛快一点,迭代自己。把心思放在客户上,放在谁给了你饭碗上,而不是谁抢了你的饭碗上。
如果一个人参与商业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创造价值,这是企业家。如果一个人参与商业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赚钱,这可能就是生意人了,就像某些串货者。虽然看上去,他也是为消费者创造了价值,帮助他们买到了更便宜的商品。但他的核心能力,是建立在品牌商的规则漏洞上的,是不稳固的。在未来,随着品牌商向前进步,不断更改规则,这个套利空间也一定会慢慢消失。这时候,他就要去寻找下一个套利空间,然后继续套利。就这么不断地寻找,套利。他的目的,显然就是不断赚钱。这就是生意人。而无论是做生意人,还是企业家,都没有什么对错,只是两种不同价值的选择。但如果,你想要把企业做得更长久一点,一个“长在自己身上”的核心能力,可能是不可或缺的。想明白自己想为谁创造什么价值,然后围绕它建立自己不可撼动的核心能力。你也会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供价值,慢慢成长为一位出色的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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