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灾后的道德选择,可以有不同解释
我喜爱的微信公号“海边的西塞罗”昨天发表一篇文章《除了幸灾乐祸,你就不会用别的方式“爱国”了么?》,尖锐地批评了国内一些网友和一名电视台的主持人在日本地震后的“狂欢”言论。作者也以春秋时代秦晋两国在邻国受灾之后的道义选择为案例,从现代博弈论的角度对人类道德做出解释:
在多元多次博弈当中,道德其实无非是一种精妙而有远见的算计。这个道理国与国之间如此,人与人之间亦然。
这是对人类道德动机及行为的一种有效的解释,尽管听起来好像不那么“纯粹”。
如果说“海边的西塞罗”对人类道德动机是“功利主义”的话,那么美国伦理学家麦金太尔《依赖性的理性动物:人类为什么需要德性》一书对人类道德的解释,其实也持功利主义的认识路径。这部书的主要逻辑似乎是:人类的道德似乎是基于人类个体的脆弱性。人类个体的脆弱导致人的苦难和相互依赖,而道德由此而生。
因为是探寻道德抽象的历史根源,所以这本书的结论似乎比“博弈”层面的解释显得层次更高一些。但其实两者也可以看作是同一层次,即相助的道德选择在长周期中是于己有利,于人有利的——因利人而利已的有效选择。这就是“功利主义”的,如果人们对这个伦理学概念没有成见的话。
英国18世纪思想家休谟的《道德原则研究》也是从历史和社会效用的角度来说明道德的缘起的。
比如,他以抚养幼儿的需要来说明夫妻忠诚的德行——
“人的漫长而无依无靠的幼年要求父母双亲为了其幼儿的生存而结合,这种结合要求贞洁或踏实于婚床这种德行。”
从进化论的角度说,这样的“德行”从历史上看是有利于人类这个物种的存续的。至于到了中国的宋朝,理学家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苛刻标准,则是不明白道德本是为“生”的,不是为“节”的。一种有利于人生存的道德演变到了不利于人生存的相反地步。
休谟还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解释“文明礼让”这样一种往往被看作是一种道德的素养:
“没有规则,人们甚至不能在道路上相互通过。赶大车的人、载客的马车夫和小马车驭手,有他们自己的一些相互让道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基于相互的舒适和便利。”
我自己实际上潜移默化地接受了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并且在二十多年前做报纸评论员的时候,在那些配合宣传文明道德的评论文章中渗透了这种观念。
比如,我在《评论员忆旧:以功利主义看待道德文明》这篇公号文章中写道:
“功利主义并不是一个坏词。把道德看作是一种人类默契(没有写出来的社会契约),从合作、效率、人的幸福的角度看道德,就是功利主义的。与那些把道德文明看作是一种超拔的精神层次的观点相比,功利主义的视角,可能更实在一些。尽管道德追求可能会给个体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但就社会而言,它是人们实现幸福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尽管如此,当我看到“海边的西塞罗”在日本地震灾害的背景下用“博弈论”来解释国家之间在灾难之后的道义相助,不同国家的人民在灾难之后表达同情,虽然内心认可这样的解释从历史上看有较强的解释力,但不免感到,放在当代,摆在桌面上明说,不免显得太功利化了。
这使我意识到:功利主义的解释可能与许多“道理”一样,是需要脱离具体语境,放在学术和历史层面讲的。把它们拿到现实的人们之间,是可能伤感情的。就像韩非在《五蠹》中对道德的历史解释那样伤感情。他写的是:“饥岁之春,幼弟不饷;穰岁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而爱过客也,多少之实异也。”
这是因为:当代人类相互之间的对道德行为的期待,以及人们对自已道德行为的内心自许,已经超越功利了。
实际上,海边的西塞罗那篇文章中所引晋国朝堂上庆郑的那番话 “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其中的仁、义标准,就已经超越“博弈”的功利层面了。它们是绝对性的标准。尽管彼时人类尚未免于饥寒。
那么,超越功利主义的道德解释可能是什么呢?、
当然也有不同的层次。
我记得十多年前(2011)东日本大地震的时候,我在第二教学楼前看到两个女生手拿展示板正在募捐,走过去一问,原来是人大日本同学会的同学为日本震灾募捐,我就捐了五百元。
我觉得,我和她们是“各爱其国”的行为。
因为我当时想到的并不是日本灾民,而只是想让两个女同学感到:她们选择留学的这个国家、这个学校是值得尊敬的。
我觉得,赢得尊敬,是对互助的道德动机的另一种解释,它是人的精神、心理层面的。
当然,如果超越“尊敬”的考虑,把邻居当作家人,把邻国的灾难当作自已国家的灾难,直接以人类共同体的意识同情别国的灾难,那境界就是最高的。不是人人都达到的境界,是不能强求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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