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婚姻存续期内以“第三者”身份长期通奸,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华人员工Ying Sun“禁止骚扰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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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新闻出处 http://www.arizona-news.com/?article/356.html=
以下全为转载
【本报讯】记者 :SUNNY 11月13日上午,亚利桑那州钱德勒市法院公开宣判:对原告Ying Sun(孙颖)提起的诉讼予以拒绝,并由其承担败诉的全部责任。至此,这起由于原告孙颖在婚姻存续期内以“第三者”身份介入他人婚姻家庭并长期通奸而引发的“禁止骚扰案”落下帷幕。
这起“禁止骚扰案”的原告Ying Sun(孙颖),其身份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SU)教务长办公室评估和教育有效性办公室的一名员工。被告Sharon Zhen(甄君碧),家庭主妇。
11月13日上午8:30,该案在亚利桑那州钱德勒市法院公开开庭。
原告孙颖在起诉书中诉称:“在2021年8月9日,这个人(记者注:即被告)在一个公众微信群里攻击我,造谣侮辱我是‘恶心的小三’,八卦我的夫妻关系,传播和流传了很多我的照片和结婚照。我的一位在群里的朋友通知了我她的行为,我试图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劝她收手。然后她气疯了,在微信群里跳起来,让大家找出那个间谍(记者注:泄密者)……我的朋友觉得很丢脸,压力很大。因为我,我丈夫,我朋友和她丈夫都在ASU工作,我立刻打电话给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警察局,呈送了聊天记录的截屏作为证据。然后我给被告发送了禁止令让她停止对我和我丈夫的骚扰行为。但是我听朋友说她变本加厉在好几个群里更加挑衅,包括她的非法的海鲜团购群。”
原告孙颖还诉称:“2023年9月23日,在一个有203人的微信群里,她(记者注:即被告)跳出来说我假冒法院给她发了一封伪造的禁止令。”“在微信群里,她跳出来骂我,叫我去死,诅咒我,让我不得好死。”“她进一步透露了我的家庭住址、工作地址、全名,说我假扮法庭给她寄来了她的终止函。”
据此,原告孙颖请求法院对被告采取“禁止骚扰的禁令”。
令人惊奇的是,庭审开始以后,原告孙颖却并未出现在法庭上。法官在确认孙颖已经收到法庭的开庭通知后宣判驳回其诉讼。被告可以向原告索赔法庭费用和律师费用。
被告Sharon、辩护律师以及11位证人出席了这次审判。
被告Sharon在申诉中称,原告对她提起的诉讼,完全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凭空捏造的谎言,她说:“当一个人一直是生活在谎言之中,他已经分辨不出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谎言。然而,当谎言在遇到事实的那一刻,立即就会被戳穿。”
李女士是被告的证人之一,她的身份是会计师。她说:“在这个有203人的微信群里,我只见到过原告孙颖对被告Sharon进行侮辱和谩骂,从没有见到Sharon骂过孙颖,叫她去死,诅咒她,让她不得好死。如果有的话,Sharon曾经说过:‘说谎的人不得好死。’显然,孙颖是在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吴先生是被告的另一位证人,他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SU)的一位助理教授。他说:“我今天作为证人出庭,为被告Sharon提供证词,是因为我不希望看到原告制造和传播谣言,让善良的人们受到伤害——Sharon是一位出了名的热心肠的人,她为周边的人做了很多好事,不应该受到伤害。”
还有几位证人是原告提到的海鲜团购群成员,她们出庭证明海鲜团购群是Sharon为邻居和好友做好事买新鲜便宜的食物,她出钱出力为大家服务,从来没有多要大家一分钱。孙颖和Sharon的矛盾起始于两年前,孙颖在海鲜团购群里参与团购却不及时来取,不仅给大家造成损失,还出言不逊,被Sharon踢出群,才怀恨在心。在她被踢出群后,群里有人说她是“小三”,只是陈述基本事实。
刘女士是被告的另一位证人,她的身份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SU)的一位教授。她提供了长达数十页的证据材料,证实孙颖在2017年-2019年间的婚姻存续期间,作为一名有夫之妇,以“第三者”身份(即“小三”)与另外一名有妇之夫长期通奸。这些证据材料包括了大量的文字及照片,而这些证据材料,竟然是孙颖多次主动发给刘女士向其炫耀的。刘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锁定了原告的“第三者”身份。
亚利桑那州钱德勒市法院当庭宣判:对原告孙颖提出的诉讼予以拒绝,并由原告孙颖承担败诉的全部责任。
宣判后,法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被告Sharon及其辩护律师、十余位证人相互拥抱,庆贺这场诉讼的胜利。被告Sharon及部分证人在法院门前合影,他们打出代表胜利的“V”字手势庆贺胜诉。Sharon说:“事实证明,邪恶永远不能战胜正义。孙颖玩弄法律,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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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SUNNY 11月13日上午,亚利桑那州钱德勒市法院公开宣判:对原告Ying Sun(孙颖)提起的诉讼予以拒绝,并由其承担败诉的全部责任。至此,这起由于原告孙颖在婚姻存续期内以“第三者”身份介入他人婚姻家庭并长期通奸而引发的“禁止骚扰案”落下帷幕。
这起“禁止骚扰案”的原告Ying Sun(孙颖),其身份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SU)教务长办公室评估和教育有效性办公室的一名员工。被告Sharon Zhen(甄君碧),家庭主妇。
11月13日上午8:30,该案在亚利桑那州钱德勒市法院公开开庭。
原告孙颖在起诉书中诉称:“在2021年8月9日,这个人(记者注:即被告)在一个公众微信群里攻击我,造谣侮辱我是‘恶心的小三’,八卦我的夫妻关系,传播和流传了很多我的照片和结婚照。我的一位在群里的朋友通知了我她的行为,我试图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劝她收手。然后她气疯了,在微信群里跳起来,让大家找出那个间谍(记者注:泄密者)……我的朋友觉得很丢脸,压力很大。因为我,我丈夫,我朋友和她丈夫都在ASU工作,我立刻打电话给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警察局,呈送了聊天记录的截屏作为证据。然后我给被告发送了禁止令让她停止对我和我丈夫的骚扰行为。但是我听朋友说她变本加厉在好几个群里更加挑衅,包括她的非法的海鲜团购群。”
原告孙颖还诉称:“2023年9月23日,在一个有203人的微信群里,她(记者注:即被告)跳出来说我假冒法院给她发了一封伪造的禁止令。”“在微信群里,她跳出来骂我,叫我去死,诅咒我,让我不得好死。”“她进一步透露了我的家庭住址、工作地址、全名,说我假扮法庭给她寄来了她的终止函。”
据此,原告孙颖请求法院对被告采取“禁止骚扰的禁令”。
令人惊奇的是,庭审开始以后,原告孙颖却并未出现在法庭上。法官在确认孙颖已经收到法庭的开庭通知后宣判驳回其诉讼。被告可以向原告索赔法庭费用和律师费用。
被告Sharon、辩护律师以及11位证人出席了这次审判。
被告Sharon在申诉中称,原告对她提起的诉讼,完全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凭空捏造的谎言,她说:“当一个人一直是生活在谎言之中,他已经分辨不出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谎言。然而,当谎言在遇到事实的那一刻,立即就会被戳穿。”
李女士是被告的证人之一,她的身份是会计师。她说:“在这个有203人的微信群里,我只见到过原告孙颖对被告Sharon进行侮辱和谩骂,从没有见到Sharon骂过孙颖,叫她去死,诅咒她,让她不得好死。如果有的话,Sharon曾经说过:‘说谎的人不得好死。’显然,孙颖是在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吴先生是被告的另一位证人,他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SU)的一位助理教授。他说:“我今天作为证人出庭,为被告Sharon提供证词,是因为我不希望看到原告制造和传播谣言,让善良的人们受到伤害——Sharon是一位出了名的热心肠的人,她为周边的人做了很多好事,不应该受到伤害。”
还有几位证人是原告提到的海鲜团购群成员,她们出庭证明海鲜团购群是Sharon为邻居和好友做好事买新鲜便宜的食物,她出钱出力为大家服务,从来没有多要大家一分钱。孙颖和Sharon的矛盾起始于两年前,孙颖在海鲜团购群里参与团购却不及时来取,不仅给大家造成损失,还出言不逊,被Sharon踢出群,才怀恨在心。在她被踢出群后,群里有人说她是“小三”,只是陈述基本事实。
刘女士是被告的另一位证人,她的身份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SU)的一位教授。她提供了长达数十页的证据材料,证实孙颖在2017年-2019年间的婚姻存续期间,作为一名有夫之妇,以“第三者”身份(即“小三”)与另外一名有妇之夫长期通奸。这些证据材料包括了大量的文字及照片,而这些证据材料,竟然是孙颖多次主动发给刘女士向其炫耀的。刘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锁定了原告的“第三者”身份。
亚利桑那州钱德勒市法院当庭宣判:对原告孙颖提出的诉讼予以拒绝,并由原告孙颖承担败诉的全部责任。
宣判后,法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被告Sharon及其辩护律师、十余位证人相互拥抱,庆贺这场诉讼的胜利。被告Sharon及部分证人在法院门前合影,他们打出代表胜利的“V”字手势庆贺胜诉。Sharon说:“事实证明,邪恶永远不能战胜正义。孙颖玩弄法律,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