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读到一则新闻:荷兰政府允许身体健康的自闭症患者安乐死。这一问题是最近被英国研究人员发现的。据说已经有五位三十岁以下的谱系人员被安乐死了。请看链接。
https://www.foxnews.com/world/netherlands-euthanizing-autistic-intellectually-handicapped-people-researcher-finds
我的理解:自闭症患者通常患有严重的认知障碍。其中的大多数,我不相信能够明白什么是死亡。安乐死,是本人自愿选择放弃生命,由所谓机构和医生协助的自杀/他杀行为。那么,这些本人不能理解何为死亡的却“安乐死”了,和杀人有啥区别?!
“畜生!”我给先生讲我看到的新闻,他的第一反应。没错儿,是谁有什么权利决定别人的死?就因为他/她患有自闭症,他/她就该被处死吗?
汉斯.阿斯伯格,一个曾被认为从纳粹手中拯救了很多低智儿童的医生,在1940年年代的维也纳,对自闭儿童进行分类:高功能的,可以活下来;低功能的,被处死。阿斯伯格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请参看Nature上的文章)这大概是最早系统性的职业性谋杀自闭人群的行动。终于到了今天,安乐死合法化到谋杀自闭症患者了。
这种行为和纳粹的作为有什么区别?这和荷兰允许医生职业杀人有什么区别?是谁规定低智商的人不能活着?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有他的/她的意义,和那些医生、议员、总统的生命同样的有意义。甚至带给这个世界的纯粹和美好的爱和盼望,不是我们所谓普通人能够自然做到的。所以究竟谁凭什么有什么权力这样杀人?
这种人、政府、政客、立法者的自以为是,自以为上帝,是完全魔鬼的做为。与纳粹做为无异。
6/2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