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构建引导基金投资新体系,支持国家级基金与深圳加强合作
本期导读:
作为政府引导基金良好发展的典型区域,财政部此次以深圳为样本,推动国家级基金与深圳引导基金加强合作、加强联动,意味着未来引导基金的模式创新和区域协调,或将获得政府部门的统一协调和统一支持。
财政部直接推动国家级基金与深圳合作。
近日,财政部出台《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构建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市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新体系。支持深圳与国家级基金加强合作,助力深圳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鼓励探索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助力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意见》还提出:鼓励社会力量捐赠,探索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财税政策,吸引和鼓励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社会组织布局投入大型研发项目,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深圳建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后补助奖励机制,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指导深圳深化科研院所运行管理机制改革,分类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等。
作为政府引导基金良好发展的典型区域,财政部此次以深圳为样本,推动国家级基金与深圳引导基金加强合作、加强联动,意味着未来引导基金的模式创新和区域协调,将更多地得到政府部门的统一协调和统一支持。
近年来,私募股权行业在支持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作用明显。
但同时,在经历三十余年发展,中国创投行业进入转型调整的阵痛,持续数年的募退困难,行业集中度,国资、政府成为主流资本供给,多种内外部因素叠加下,创投活力逐渐减弱,政策依赖度进一步加强。
在漫长的去杠杆和监管收紧之后,市场期待着友好宽松的政策哺育。而深圳近年来多次进行调整,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持续增添新动力。
作为依靠改革开放迅速成长起来的特区城市,深圳私募股权行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发展模式,在国内同业中表现出“较早入局、较大规模、相对成熟”的特点。这其中除了地方特性,经济和产业优势以外,还与政策推动密不可分。
构建引导基金投资新体系
早在2003年,中国刚刚进入互联网时代,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深圳创投条例》,在经济特区范围内施行,甚至早于发改委等十部委于2005年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更灵活的政策制定权限和“窗口级”的特区试点,让深圳表现出对创投行业的重视与宽容。
也正是因为深圳对创投行业的敏锐度与支持,深圳创投行业才得益于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耳熟能详的风投创投企业,包括深创投、达晨创投、同创伟业、松禾资本等,这些机构在深圳乃至整个中国创投行业产生了非同一般的影响力。
而深圳引导基金在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和培育新经济、新动能方面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自2005年国务院十部委发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始,深圳市便开启推进政府引导基金的筹建和运作,并于2015年后开始了政府引导基金的整体化运行,逐渐形成了“配领中央、市区两级、产业协同”的引导基金布局结构。
背靠成熟的经济、产业积淀及国际性城市地位,加速了深圳在区域性产业发展的协同优势,使得其在电子、基因生物等领域形成了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而此次,财政部出台《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深圳与国家级基金加强合作,助力深圳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这对于引导基金发展而言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今年以来,我国引导基金逐渐迎来新的趋势,中西部引导基金崛起、返投条件更宽松、区域联动加快等特点逐渐显现。
从区域联动层面来看,多为省份之间引导基金的跨区合作,此次《意见》的发布,有望推动国家级引导基金与地方引导基金更密切的合作与联动。为产业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或将成为推动国家级基金与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合作的范式。
事实上,国家级母基金此前就持续助力深圳创投行业。
多层分级,驱动地方引导基金发展
基于深圳的城市定位与产业背景:2005年后国家中小、国家科技转化等国家级大型基金成立后,持续以参股当地基金或直接组建产业基金的方式对深圳地区科技企业等进行扶持投资,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结构升级。除此之外,2005~2014年,深圳市多以财政直接出资的方式进行定向投资,彼时还未形成完备的政府引导基金运作体系。
2014年,基于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以及科技部一系列政策的推进,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与开展有了较为明确的定义,在此背景下,深圳市引导基金自2015年也开始快速组建并一体化运作。
从引导基金的层级分布来看,深圳市引导基金布局以“国家级/市级/区级”为层级分布。
此前,母基金周刊在《政府投资的“特区模式”:解密深圳千亿出资版图》一文中,曾对深圳引导基金的创新发展体系做过完整梳理,深圳市引导基金总体表现特点为:以区带市,层级发展;多类并举,市场化驱动等。
从区域协同方面来看:
一是在引导基金的规模与参股子基金数量上,各区差异较大。从引导基金的设立规模与参股子基金数量来看,深圳市福田区引导基金以94亿元规模,46支参股子基金位列各区榜首;总体来看,引导基金的规模与对外投资子基金数量与各区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注明:深汕特别合作区域前海深港合作区由于成立时间等原因,未做单独核算统计,GDP无数据)
二是在引导基金的出资平台存在细微差异。福田区、光明区、龙华区以本区的财政局直接出资形式组建引导基金;其他各区则以财政局下独资的产业投资平台或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出资组建。
三是在引导基金的架构上,单独设立区级创投引导基金的区较少。除龙岗区单独组建设立一支创业引导基金,其他各区目前并未单独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创投基金业务上,多数采取区级引导基金直接出资或在金融投资平台下设立创业投资公司进行运作。
区一级引导基金的投资领域重点关注区内传统优势产业整合,同时支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落地;其参股子基金类型主要以创新创业类、新兴产业发展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类三类为主,在助推区内经济的协调发展、配合深圳市各区协同提升特区经济转型的效率与发展合力等方面发挥着作用。
此外,深圳市引导基金还主要是强调早期培育和市场化运作,这与国家战略和引导基金发展方向保持一致性。
2018 年,深圳成立全国规模最大的深圳天使引导基金,要求子基金全部投向早期初创项目,引导子基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40%;对子基金投资于深圳项目,深圳天使母基金的超额收益全部让渡等。
在“深圳模式“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在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的成功经验与未来方向。
此次,《意见》的提出,意味着未来引导基金的模式创新和区域协调,将得到政府部门的统一协调和统一支持,加强区域产业发展,同时也将与国家战略方向保持更高的一致性。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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