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支持国家高新区培育市场化基金
本期导读:
《规划》明确了发展原则、发展目标等,并提出重点任务。其中明确引导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同时还提出支持园区培育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规模,加强对早期科创企业的扶持。
11月9日,科技部公布《“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引导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还提出支持园区培育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规模,加强对早期科创企业的扶持。
《规划》指出:国家高新区经过30多年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成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底,国家高新区总数达169家,其中东部70家、中部44家、西部39家、东北16家,建设了21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自创区”),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2020年,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达到13.6万亿元,占全国的13.3%;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净利润分别达到42.8万亿元、25.6万亿元、3.0万亿元,较2015年增长68.7%、37.8%、89.1%,表现出强劲的抗风险能力和逆势增长势头。在芯片研发、智能制造、控制传染、疾病救治、疫苗和药物研发、复工复产等方面产生了一批发挥关键作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2020年,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达到13.6万亿元,占全国的13.3%;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净利润分别达到42.8万亿元、25.6万亿元、3.0万亿元,较2015年增长68.7%、37.8%、89.1%,表现出强劲的抗风险能力和逆势增长势头。在芯片研发、智能制造、控制传染、疾病救治、疫苗和药物研发、复工复产等方面产生了一批发挥关键作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规划》提出5项发展原则,包括创新引领、改革驱动、开放协同、绿色智能、特色发展。
其中绿色智能中明确:加大绿色技术、绿色产业、绿色场景、绿色制度等供给,推动资源能源循环集约利用。强化数字技术在园区智能化转型中的推广应用。深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和效率,有力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特色发展中提出:根据地区资源禀赋与发展水平,选择适合的产业发展方向,更加聚焦价值链中高端,探索具有自身优势和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模式。深化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分类评价机制。
《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的高水平标准,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全方位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基于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促进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深化园区开放合作、提升创新治理水平。
《规划》提到,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着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塑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规划》指出,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建设科技领军和世界一流企业;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其中在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中提出引导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
同时提出,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提升创业孵化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并在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中明确:支持园区培育发展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规模,加强对早期科创企业的扶持。支持园区创新国有资本创投管理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支持园区科技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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