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天使母基金又来招募GP了
日前,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第二批次)申报指南公布,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距离首批天使子基金签约不到10天。
据悉,成都高新区计划五年设立总规模100亿元天使母基金,其中2022年出资不低于15亿元。
公告显示:天使母基金重点投向以成都高新区重点布局产业赛道和鼓励发展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具有产业或行业经验背景的投资人所管理的子基金。申请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任一类型子基金进行申报。
(一)“揭榜挂帅”重点赛道子基金
为抢抓布局和推动重点产业赛道高质量发展,每年以“揭榜挂帅”形式动态征集设立重点赛道子基金。天使母基金出资份额优先支持设立“揭榜挂帅”重点赛道子基金。本次拟重点征集功率半导体、核酸药物、细胞治疗、生物医学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无人机、车载智能、数字经济等8个重点赛道子基金(详见下表)。重点赛道子基金对其选定的产业赛道的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50%。
2022年重点赛道子基金“揭榜挂帅”需求方向如下:
1.功率半导体(电子信息)
围绕消费电子、通信、汽车电子、自动驾驶、工业控制、光伏等领域,重点投资电源管理芯片、驱动芯片、IGBT模块、TR组件等功率半导体领域具备核心技术的设计、制造、应用企业。
2.量子计算(电子信息)
围绕量子精密测量、软件算法与测控等领域,聚焦量子芯片、量子测控、量子软件算法、量子计算机、量子云服务等细分产业领域具备自主可控核心技术的企业。
3.无人机(电子信息)
围绕军用无人机、工业无人机等领域,重点投资主控芯片、传感器、飞控系统、导航系统、探测识别系统、图传系统、通信系统、数据链系统、整机研发组装等领域具备核心技术的无人机核心零部件企业或整机研发企业。
4.核酸药物(生物医药)
围绕传染病、遗传病、肿瘤、代谢病、心血管疾病、纤维化疾病等方向,重点投资小核酸药物(siRNA、micRNA)、适体药物、基因编辑药物、mRNA药物、基因治疗、溶瘤病毒等细分产业领域化学创新药研发生产企业。
5.细胞治疗(生物医药)
围绕恶性肿瘤、再生医学、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等方向,重点投资细胞生产、新型细胞治疗产品研发、细胞治疗配套服务(试剂、耗材)、细胞制备设备等在免疫细胞、干细胞及其它细胞治疗领域拥有前沿核心技术及具有行业变革性潜在能力的企业。
6.生物医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
围绕“BT+IT”前沿领域,结合生物工程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重点投资AI药物研发、智能医学影像、智能手术、智能辅助诊疗(基于生物组学的智能诊断等)、基因数据分析、医疗机器人、远程医疗及智能化健康医疗设备等创新型企业。
7.车载智能(新经济)
围绕智能驾驶系统、智能座舱系统和车路云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等领域,重点投资车载芯片、智能座舱、智能终端系统、汽车软件等领域具备核心技术的车载智能零部件企业或系统开发企业。
8.数字经济(新经济)
围绕工业生产、消费、医疗、智慧城市、数字能源、数字安全等领域,重点投资5G通信技术、拓展现实(VR/AR/MR)、脑机接口、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数字孪生、网络安全等涉及元宇宙的细分领域企业。
(二)重点产业子基金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电子信息(含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消费电子等重点领域)、生物医药(含创新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新经济(含高端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信息安全、XR扩展现实、数字文创等重点领域)三大主导产业以及先进制造业(含航空经济、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未来产业、军民融合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子基金对其选定的主投产业方向的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60%。
申请机构可以为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及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源头单位,国际知名的技术转移机构,以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对以下申请机构所发起的子基金优先考虑:
(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有出色投资记录、行业或综合排名在前30名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具体参考清科、投中等第三方知名机构近三年发布的相关行业或综合排名)。
(二)上市及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及高管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最近1个自然年度净利润为正的百亿以上市值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具体参考财富、胡润、中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等第三方知名机构近期发布的各类500强企业)。
(三)技术源头单位: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具体参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或近三年世界知名高校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科研院所(具体参考在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科研院所,或遴选世界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具体参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或遴选世界顶级实验室);且其最近5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技术转移项目融资总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四)国际知名的技术转移机构:具体参考科技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且申请机构最近一次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定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遴选世界顶级技术转移机构。且其最近5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技术转移项目融资总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五)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有关规定,经国家科技部认定并公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且申请机构最近一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且其最近5年内与该单位签订含有融资服务条款协议的企业在签订协议后获得的投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来源:成都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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