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一段经历,感觉有必要和大家分享一下。
大意是有人在深圳贷款买的房子,因为最近评估价下降了,被银行要求提前还款五十万本金。
这个事情不论真假,但都给广大投资房子的朋友,或者有投资意愿的朋友,起了一个很好的提醒的作用,那就是:
银行在某些比较特别的情况下,有权利要求借款方提前偿还房贷。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打乱了借款人的现金流安排。
别说提前还款50万,对于有些家庭来说,提前多还10万,都不容易。在一线城市掏空六个钱包好不容易上个车的朋友,都懂。
那么问题来了,银行为什么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什么情况下会触发银行这个权利?
当然是市场情况对银行不利,可能对银行形成坏账的时候。
再说得直白点,就是房价下跌幅度比较明显的时候。
我托一位银行工作的朋友,给我发来一份按揭合同的条款,关于这个权利的条款(第五条)如下(以下甲方是借款人):第一种情形就说了"抵押财产贬损",贬值损失等其他情形,只要不利于乙方,银行认为这比贷款有风险,那么它就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以上这个合同规定得更狠,约定的是"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你花1000万买了一个房子,首付三成,贷款700万。一年之后,你还了50万本金,剩下650万没还。这时房子价格跌到600万(跌幅40%)。此时,银行站在风险控制的角度,有权利让你提前一次性偿还本金50万(甚至超过这个数字),保证你的抵押品价值与债务对等。从信贷经营稳健的角度,在抵押品价值动态变化过程中,出现抵押品价值不足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金,或者增加抵押,是基本的金融风控手段。这种手段,应用在按揭当中,并不特别。一般的房屋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合同里,有这样的条款也不稀奇。只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房价大面积系统性的普涨,让购房者包括投资者,很难认真思考这一条款到底意味着什么。而银行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也基本不会动用这一条款。但随着地产大周期的转变,像深圳楼市这种出现局部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将会越来越普遍。这样的大背景下,按揭买房的人,尤其是按揭投资的人,对这一条款的重新理解,显得必要。提前归还本金或者增加抵押品,这种做法跟期货交易当中的被强制减仓或者追加保证金,本质是一个道理。所谓的Margin Call.需要厘清,并不只是清仓止损才叫爆仓。只要保证金不够,需要追加保证金或者被强制减仓,就可以称之为爆仓。传统炒房客眼里,爆仓这种事情,只会出现在高杠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或者卖空股票的操作里。而房子这种不动产,怎么可能爆仓呢?在房价的上升周期,这个想法是成立的。但上升周期结束,进入高波动的新周期,一切都悄然生变。还不用考虑投资客会动用各种手段加大杠杆,即便只考虑普通人的三成首付,也就是对应3.33倍杠杆。那么理论上,房价跌幅超过30%,即会收到银行的Margin Call.此时,如果你是投资,选择止损,那么本金(首付)的亏损率将达到100%。这还是在未考虑资金成本的条件下。如果考虑炒房客动用各种拆借,把首付比例降低至10%,那么房价跌10%,即会亏损100%。在当下这个环境,各位觉得房价跌10%很难吗?跌30%不可能吗?如果觉得百分之三四十不可能,去问问深圳的朋友,可能会改变你对房子几十年固执的看法。临近年末,国家从需求到供给侧都给出了全面的支持救助计划,且可能有更多计划还在路上。不排除这种可能:2023,人们或许可以以更低的首付比例,更便宜的利息买到房子。在这样的"诱惑"面前,在中介"最后抄底机会"的狂轰滥炸下,很多人本来已经平静的心又会蠢蠢欲动。毕竟,对于房子,几代人都有过"美好"的回忆。但我要说,即便最终还是要进行投资计划,要去抄底,也请务必重视今天文章里讲的,风险情况下可能面临的Margin Call。回忆虽美,但它究竟会昨日重现还是覆水难收,需要思考再思考,斟酌再斟酌。---分割线---
新冠以后,再没有不好好搬砖的借口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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