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向何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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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律师业向何处去?
1、总体判断:一个“不会太差”的行业
(1)底层需求
坦率来说,律师这个“古老”的行业应该还可以存在五十年,至少对于刚入校门的法科学生来说,一般也不用担心饭碗危机(当然,近几年因为疫情法科学生的就业率确实有些惨淡,但疫情这种黑天鹅事件不应常有),还是有需求、有市场的。
因为人类有七情六欲,创造了各种组织体、事业、生意,人类也总是不断的追逐各种权力、金钱和利益,必然就会产生不可控的纠纷和风险。除了依靠武力、资源外,也通常需要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律师这个职业会消亡得比较慢。
(2)上层建筑
除了有上述的底层需求外,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无论法律是否依附于政治、资本、民意或者宗教,权力、资本、民意和宗教都需要法律规则,法律总归还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端着法律这个饭碗,并且爱惜这个饭碗的人,一般都不至于过的颠沛流离——除非你一定要做唐·吉诃德式的人物。
只要法律还是上层建筑,于公而言,就还需要法官、警察以及各种公职人员;于私而言,作为“法律工匠”的律师仍然还是有一定地位。法律体系仍将会继续完善,法律规则也不可避免地持续复杂化、专业化,科技界搞出来的法律AI或者法律机器人也不能精确回答一切问题,律师尚有用武之地。
(3)市场规模
内地律师业将随着国内经济规模的增长将持续增长。未来只要不发生战争和极限制裁,我国的经济规模即便没有高增长,但仍然会随着惯性继续扩大,律师业的整体规模将继续随着GDP的增长继续稳步上升。将来有一天,如果我国的经济规模能达到美国的两倍,到时律师整体业务收入从目前的2000亿人民币(系估算)增加到2000亿美元也是正常的。
上面这个估计其实还比较保守。2021年,美国的GDP约为23万亿美元。有数据称:美国法律服务业总产值(主要是律师业)占该国GDP的比例约为1.5%,则2021年美国律师业总收入将会超过3500亿美元,即便按照1%计算,也超过了2000亿美元,而全球的法律服务业总产值据称在8000亿美元上下。
所以简单计算一下:如果能够达到美国律师业务收入占国家GDP的比例(即约1.5%)水平,那2021上海律师业总业务收入还有在现有基础上翻一倍的可能。而如果我国律师业务总收入能占到我国GDP的1%,2021年全国律师业务总收入将超过11000亿元人民币,即使达到0.5%,这个数字也将是5500亿元人民币。这是几个多么让中国执业律师心驰神往的数字啊(可惜暂时只是如果)。
此外,也不能低估后疫情时期政府救市的决心和能力,可能会有更激进的经济刺激措施。2008年经济刺激政策后房地产行业的狂飙突进,2009年创业板开闸后资本市场的万众欢腾,2012年后移动互联网的风起云涌,都让有幸跟着风口的部分律师事务所赚的盆满钵满。监管手中掉下来的“一粒沙”,落在每个执业律师头上都可能是“一座金山银山”,除非是真的刺激不动了。
另外,随着人口受教育程度的增加,个人法律服务业务的需求还会继续增加,如果哪个法律服务机构能够把面向个人的法律服务也就是To C端标准化、系统化、电子化,基于庞大的客户群体,那么将会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也不至于一定要盯着极少部分高净值人群的私人财富管理业务。
(3)经济收益
从经济收益的角度,当然也可以画更大的饼,提出更高的目标,给那些野心勃勃,能力突出的超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及对律师职业充满憧憬的法律毕业生们。比如,根据American Lawyer的统计,美国顶级律所的年薪起薪普遍在20万美元以上,2021年合伙人人均利润最高的律师事务所是Wachtell,人均利润超过了750万美元。
而近年来,国内红圈所起薪已经普遍上涨至40万人民币(按照13薪计算,不算年终奖),而合伙人人均利润接近于400万人民币,执业律师人均业务收入普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
这意味着什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统计,在2020年度,仅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内地个别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会计师人均业务创收超过了250万元人民币,注册会计师人均业务创收最高为普华永道中天,超过了400万元。这说明,红圈所的人均业务创收已经逐步逼近“四大”甚至有超越“四大”的趋势,这是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可见,如果能坚持做40年律师,并且保证后25至30年居于红圈所权益合伙人的地位,实现王老先生提到的“一个小目标”的几率还是很大的,虽然离“一爽”还相去甚远。当然,普通执业律师还是要实际一点,我们可以把目标降低至0.1到0.2个小目标,那终其一生也是有可能实现的。
2、面向未来:积极拥抱法律科技
法律科技不是特别新生的事物,跟随21世纪初的互联网革命到现在也已有二十年的光景了,出现了不少忠骨和先烈。但当下确实是到了所有律师不得不重视和面对的时候了。
疫情显然加速了全球所有法律从业者拥抱科技产品,尤其是互联网和数字科技的步伐,有些是主动的,有些是被动的。而毫无意外,在某些方面,中国内地法律人接受法律科技的步伐要远远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同行。在用40年走完了发达国家400年的发展路程后,国人是特别痴迷“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这一箴言,对于一切新鲜事物总是保有最大的好奇心。特别是,长期服务于TMT领域和互联网领域的律师,对此有着非常深刻的感受。
(1)很直观的,频繁的居家办公和隔离,让律师更加依赖于各类线上办公软件产品,大型的合伙人会议、研讨会等纷纷也采用了在线形式,线上的体验随着5G技术的普及,也比以前有了明显改善。
除非特别有必要,在一些形式大于实质的场合,律师和客户也都倾向于直接在线讨论一切问题。现在,除了IPO、破产及债务重组等少数业务领域的律师可能一直需要长年累月的出差,不太喜欢(也没有必要)呆在办公室之外,其他授薪律师也不是特别情愿跑到办公室打卡上班了。
永远睡不醒的年轻律师和律师助理并不喜欢挤早晚高峰的地铁或公交,拖家带口的资深律师需要花费更多时间照顾上网课的熊孩子,而大大小小的合伙人,如果不是在飞机、高铁上或者在去机场、高铁站的路上,偶尔来一次办公室也会对CBD高昂的停车费颇多怨言。
(2)也有更多的客户接受了线上法律服务的方式,比如一些常见的投资类尽职调查,通过在线的文件传阅和访谈即可进行,律师也不再为了追求客户体验,前往目标公司所在地现场,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路上以及沟通索取目标公司的材料,而不去现场进行尽职调查以往只是个别红圈所的特权。
律师参与谈判、在投决会上汇报等等完全都可以在线上进行,客户也不会因此认为律师的服务质量较线下有所降低发表,其实也帮客户节省了不必要的差旅费。
至于主要服务个人客户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早就对于通过互联网及弹窗广告,即时通讯工具、短视频平台等平台推送获得客源并在线服务运用的炉火纯青。
《三联生活周刊》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于律师事务所雇佣非律师人士,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开拓案源并签署合同,律师作为中后端成员只负责承办案件,有非常绘声绘色的描写,但这其实已经是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常态了,并不新鲜。
而且其实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在法律科技上,尤其是数字科技上的投资和运用在大所强所面前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一些大所强所的销售和运营部门早已成熟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潜在客户,以及向潜在客户特定推送内容;对案件走向进行分析预判以及进行案件管理等。KWM的云上律所搞得有声有色,让所有同行都“垂涎不已”,直呼有钱。
(3)此外,监管部门和法院在数字化方面进行地如火如荼,投资巨大。证监会要求所有的底稿、申报资料完全电子化,各种官方检索平台也纷纷实现了线上化,律师也很容易通过第三方信用信息数据平台简化核查流程,抓取有用信息。
全国各地数字法院的建设更是日新月异,法院的立案大厅早已没有以往的熙熙攘攘。普通案件网上立案、收费、阅卷、举证质证、开庭、送达等全方位的流程已经十分完备,“给法官留言”的小窗口都有了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私信的即视感。
而破产案件的在线系统,可以容纳上万人的债权人同时在线开会,进行表决,政府“维稳”的压力瞬间变小,法官和律师也不用过分担心人身安全。
一些原本就“社恐”的律师对这种全程在线的司法系统其实十分受用,毕竟隔着屏幕,无论法官如何强势,对方律师如何咄咄逼人,也都被屏幕损耗了一半能量。
上述这些变化,Richard Susskind在十年前其出版的第一版《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中就有过预测,在其六年前出版的第二版中又再次进行了强调。而上述这些变化,其实是未来科技影响法律行业的“冰山一角”。一些行业先锋,还有另一些科技大佬,早就对颠覆律师行业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有一篇文章指出,早在2019年,美国资本对法律科技企业的投资早以数十亿美元计算;另外一个研究报告则非常详细得研究了新兴法律服务业的多种业态。
总结下来,国内的这些法律科技企业(广义上的)比较成熟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类:
第一类还是主要是律师行业的供应商,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钱。比如前面提到的,为律所提供IT管理系统,为律所提供破产管理人业务系统,为律所提供案例及法律检索、简单的大数据分析工具,以及电子签名、取证、在线扫描、在线会议等等。其目的是让律师从一些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好的投入到纯法律的专业活动中去。也有人将前述系统归纳为“大数据分析与结构化”、“律所数字化”、“垂类工具”等类目。
第二类是线上法律媒体,也有人称之为“法律生态服务”。他们为律师和律所提供继续培训、广告和文宣推广、行业分析和评级等;他们为不擅长营销的律师行业打开了一扇窗,同时也构成了法律服务市场评价体系的一部分。他们的背景非常多元,有律师同行创业的、有传统纸媒转型的,也有互联网大厂下海的,为我们律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各种新鲜思路。
第三类则是可能抢律师饭碗的法律科技企业,本质上仍旧是替代性法律服务供应商。比如有的法律科技公司、咨询公司开发的合同管理系统,以及法律服务外包公司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务外包服务,使传统依靠为客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所面临很大的挑战。
当然,科技界和资本圈还是有一些其他野心勃勃的改造律师行业的计划,令人目不暇接。区块链、元宇宙、私域营销,各种新潮思想应有尽有,说不定哪天就会颠覆了整个律师行业。
确实永远不能忽视技术对行业的改变。比如,传统和保守的执业律师们始终认为:律师行业是雷打不动的线下体验行业,所有事情都必须通过面对面的接触才会形成信任关系和“直觉”。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2021年6月,谷歌发布了名为 Starline的3D视频通话技术,这种技术让屏幕另一边的人看起来有体积、有深度和阴影,就像坐在你的面前一般真实。这种技术但凡有了比较低的大规模商业化运营,那“面对面”的法律服务似乎都没有必要。
对于法律科技,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如果还想视而不见,则必然会犯战略性错误;对于一个普通执业律师而言,如果想在今后二十年内过得还比较好,就要持续关注。一方面,对于能够解放律师双手,让律师从一些简单重复耗时费力的工作中解放的法律科技产品,我们要积极的拥抱和利用;另一方面,对于可能颠覆行业的,我们也要时刻保持警醒。
3、律师事务所:抓住扩张和生存的最后机会
对于大所或者潜在大所而言,今后3到5年将是发展的关键期,有质量的规模化不仅是每个律师事务所自我发展的动力,也会被官方和市场所乐见。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到了2025年,中国版本的TOP20律师事务所将是未来中国律师事务所标杆级的存在。
早在2020财年,律师业务收入前10的国内律师事务所的总创收就接近520亿元人民币,占当年全国律师业总创收的比例应介于20%(全国律师业总创收以2500亿人民币计算)至25%(全国律师业总创收以2000亿人民币计算)之间,这些超级律师事务所形成的行业集中度相当之高。而进入前10的业务收入门槛为18亿元人民币。
如果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大胆预测一下,到2025年,如果要进入中国的TOP20,仅从人数、业务收入、分支机构和境外办公室数量来说,执业律师总人数应不会低于1500人,总业务收入不应低于20亿人民币,国内的分支机构不应少于20家,且至少需要在香港、新加坡,伦敦、纽约、洛杉矶、法兰克福、巴黎、东京等发达地区及发达国家的某一主要中心城市设立办公室。毫无疑问,今后几年,无论是基于降低成本还是扩张规模的需要,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并将会持续高位运行。
此外,在管理模式上,紧密型的合伙及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将是大所的主要发展方向。散兵游勇式的合伙制律所不仅内部不利于风险控制,外部也越来越得不到优质客户青睐。从内部来讲,松散式的合伙带来的团队稳定性较差,业务过于多元导致专业不够精深,服务质量也不稳定;从外部来讲,优质客户更希望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为其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即便是中小客户,面对经常变化的乙方承办律师也难言信任。
4、执业律师:在一颗平常心之下完成个人奋斗
(1)“钱景”。律师界并不是一个盛产富豪的行业。如果有富豪的话,律界富豪的产生主要是源自于他们个人在房地产、股权投资等方面的投资收益(比较典型的是在60年代中后期出生并先富起来的律师前辈,他们都习惯于“扫楼”,北京的四合院和上海浦东陆家嘴的一线江景房,都有他(她)们优雅从容的身影),而并非律师费这种劳务报酬。
当然,也可以考虑去做超级大厂的CFO、董事会秘书。一如23年前的Joseph Tsai,2年前的Jonathan Zhou或者新近的Julie Gao。也有做房地产开发商、游戏公司CEO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但这些年他们的下场都不太好或者争议比较大,这里就不提了。
有的人会讲,你前面才说过,当一辈子律师,实现王先生讲的一个小目标并非难事。对,那只是一个“饼”,现在是设定前提条件的时候到了:
第一,首先还是希望你拥有良好身心能够当一辈子律师,每年保证至少2500小时以上的有效工作时间,能够将无休止的加班和出差视为习惯,且不会创业未半便中道崩殂;
你还是要先进各种圈。但实际上,各种圈的高级权益合伙人(划重点)和部分“独狼”式的律师界“扫地僧”,他们占执业律师人数的总比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超过10%。简而言之,小目标只属于执业律师金字塔尖的那一小撮。
(2)“仕途”。在我国,执业律师政治家的理想宛如海市蜃楼一般,当然,在内地,有四类律师还是有可能成为政治家的,一种是公职律师,一种是副省级地方以上的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一种是地级市以上的律师协会会长。当然,可能还包括做过兼职律师的法学教授。
(3)“社会活动家”。这是大部分位于塔尖的律师们最喜欢而且最得心应手的一种定位,可能亦商亦官亦学亦律,长袖善舞,各行各业都畅通无阻。当然,司法部近年来也在认真的打击律师界违规兼职,强调执业律师要专职执业,所以多少也挤压了一些这些优秀律师人才的生存空间。
所以,对于大部分普通执业律师而言,还是建议多走走“平凡之路”,避免被金钱迷失了心智,被名誉模糊了双眼,被权欲引入了歧途。其实只要足够努力,如果能成为专家型的律师,那实现“一个老婆(老公)、两个孩子、三套房子”这个并不十分普通的梦想都是有希望的(尽管越来越难,个人建议是房子数量可以打三折,孩子数量可以尽力而为,老婆或者老公的数量就随缘吧)。
四、结语
对年轻律师和“革命尚未成功”的律师再多说两句。
第一,如果你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且没有强大的精神支撑,请趁早退出律师行业。因为你所见识到的人性的复杂、凉薄、险恶、扭曲以及商业社会的尔虞我诈、唯利是图,会轻而易举的摧毁你对整个社会和生活本来就不甚美好的想象,而且在执业初期,你能改变的很少。
心理需要强大到什么地步,可以去看看金凯瑞主演的《大话王》和基努里维斯主演《魔鬼代言人》。当然也可以在短视频平台上看看最近“德普诉赫德”案的庭审片段,可能以后你也会像那些小时收费贼高的美国王牌诉讼律师一样,正儿八经的在神圣的法庭上询问德普夫妇一些无比尴尬的问题。
第二,初入职场的律师,选择好的平台至关重要。在律师业内部,年轻律师应该多往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团队任职,完成知识、经验和专业的积累。尽管确实那是并不友好的执业环境,充满着压迫感,但是也不能否认那些超级律所给你今后的职业生涯所带来的光环。
在律师事务所之外,也要选择更好的发展平台。如果未来的某个爸爸,比如马某某(我说的是马斯克)能给你一点点特斯拉、星链、SPACE X 公司的股权,那么晋升红圈所高级权益合伙人预期每年100万美元以上的薪酬根本不算什么。
第三,要大胆的走出“北上”,向其他一线城市寻找机会。“北上”的竞争过于激烈,优质既有客户资源几乎已经被瓜分殆尽,优质新增客户的获客成本极高,且已经成为头部律所或者超级合伙人之间的牌局。
年轻律师或者说进入市场较晚且没有客户资源的律师,仅凭专业积累、口碑营销、网络运营等已经很难在惨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只有一些新一线城市才有向上的机会,这些城市主要包括深圳、杭州、广州、苏州、天津,另外也可以关注重庆、成都和武汉,还有近年来红的发紫的海口。
第四,要突出自己的优势。早些时候,横向性的复合型律师更容易成功,比如外语流利、懂金融和交易、懂一些税法方面的知识。现在我们又看到市场上一些纵向性复合型人才更有优势,比如好的专利律师,最好要有理工科背景。
后续法律服务将随着细分行业不断细化,不仅是资源禀赋需要,也是行业分工需要。执业律师不仅要懂专业,更要懂行业,不仅要懂法律,也要懂商业决策,执业律师的终身学习和自身特色将缺一不可。比如同样是做股权投资,擅长于生物医药领域和擅长先进制造业的律师属于不同的竞争赛道,大家都可以活的很好。
当然,一招鲜吃遍天,把某种风格做到极致也不是不可以。当“甜心教主”王心凌在《乘风破浪》的舞台上唱《爱你》的时候,将来就算变成“甜心奶奶”,她的表演也绝对是有市场的。
第五,最重要的,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体可详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总之,后疫情时代,其实是一个令人担忧但又不是那么可怕的时代,也是一个不确定性胜过确定性的时代,可能也是螺旋式上升代替了线性发展的时代。对于律师江湖而言,确实群雄并起、草莽纷争的黄金时代已经将要落幕了。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紧跟国家发展大势和遵从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在律师服务业已经不可逆的变成“买方市场”且无法进行有效进行“供给侧改革”的前提下,除了不断提高把握机遇能力和抗击风险能力的同时,最好还是“各安天命”,“有所为有所不为”,稳字当头,好字优先,向质量和管理要效益,向专业和专注要回报,千万不要片面的尊崇“我命由我不由天”那样的箴言——毕竟那只是一部动画电影里面的台词。
主要参考文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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