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杰:从世界上最血腥的渔村说起
┃一时强弱在于力
千秋胜负在于理
从世界上最血腥的渔村说起
©文/陈兴杰 编辑:瑞秋的春天
☄ 按:动保主义者反其道而行,他们意图提高动物地位,赋予他们人类的权利。他们往往并非仁慈,而是打造侵犯他人的借口。
日本的本州岛东侧海洋,是日本暖流和千岛寒流的交汇处,这里浮游生物众多,鱼类丰富,是世界上最大的渔场。
本州岛东南部的太地町,虽然是一个只有几平方公里的小渔村,却是一个鲸类动物活跃的地区。
每年9月,这里的渔民会举行一个“杀海豚节”的节日。当天,会有数百头海豚遭到猎杀。随后半年,渔民们会杀掉几万头海豚,并将它们卖到世界各国的超市。
“杀海豚节”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当地居民没觉得有不妥,还把它视为传统文化2009年,美国环保主义者拍摄了一片纪录片《海豚湾》,将这个小小的渔村推上了风口浪尖。
画面中的渔民一拥而出,在海上驱逐成群的海豚。他们用金属棍在水中敲打,扰乱海豚的声纳系统。疲惫的海豚被赶入狭窄的海湾,等待它们的是渔网和鱼叉。
除了极少数海豚会被捕捉,卖到各地的水族馆,大部分海豚面临的是屠杀。渔船纵横,鱼叉和鱼网交错挥舞,惊恐万状的海豚想逃回海洋,却一头撞上拦截的渔网。
海湾鲜血横流,海豚尖叫刺耳,渔民们不为所动,忙碌着秋季的丰收。这样的画面让很多人为之心碎。
2010年,《海豚湾》获得奥斯卡金像奖,全世界一片哗然。爱心人士谴责日本渔民的残忍,太地町本地人也非常愤怒。捕杀海豚是当地传统文化,怎能和道德评价挂钩呢?全世界其他人不吃鱼吗?
这样的反诘太微弱了,没几人听得进。此后太地町对外来游客十分警惕,尤其拒绝媒体到访。每年秋季,海豚照杀照捕,他们也不再怎么鼓吹“传统文化”。
稍具理智的人知道,渔民捕杀海豚没什么错——那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在电影《阿甘正传》里,退伍后的阿甘在夕阳下捕虾,获得大丰收,画面美得让人心旷神怡。
两件事情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获得和主流观感和评价却大相径庭:后者令人向往,前者却让很多人恨得牙痒痒。
再进一步想。猫和狗成为人类的爱宠,猪与羊获得的“关照”却差得远。除了猫狗长相可爱讨人亲昵,很重要的原因是:猫狗多少是“通人性”的,能和人类情感交流。
电影里的“类人生物”,无论长得是否好看,只要能和人类交流,总能获得人类的同情和喜爱,比如阿凡达和美人鱼。无意交流的生物,只配做恐怖电影的主角。
海豚长相娇俏可爱而且很聪明,敢于亲近人类,甚至能与人类(主要是水族馆饲养员)有很好的互动。这些勾起很多人的共情同理心,将其视为“人类的伙伴”,获得了广泛同情。
麻烦的是,这样的“通人性”非常有限。再聪明灵巧的动物,最多也只对其长期饲养者怀有善意,其交流深度非常有限。所有的“共情同理”,也只是部分人偏好,没有普适性。
太地町渔民眼中的海豚和其他鱼虾没什么区别,中国广西玉林人也不会认为狗有什么特殊性。饮食偏好是长期经济条件的结果,和道德高下没什么关系。
当代欧美人不吃狗肉,却普遍以牛肉为食。而中国古代很长时间禁止私宰耕牛,现在印度民间也将牛奉为神物,这不能说明他们的道德水平更高。将“杀海豚”“吃狗肉”置于道德低地,大加挞伐,只是文化傲慢而已。
动物和人类再亲近,说到底还是动物,只是人类的财产;不同文化习俗的人类,看起来再怎样可鄙可憎,始终还是人类,就要尊重其人身财产权。能区分二者并待以不同的准则,是文明人的基本素养。
话题接着深入:动物和人类的界限是什么呢?
生物学和人类学可能各有说法,但伦理学需要一个便于理解,有说服力的解释。自由意志主义哲学家罗斯巴德在《自由的伦理》里讲到:
人类享有权利是因为它们是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这些权利植根于人类的本质之中:个体有能力进行有意识的选择,他有必要运用其心智和精力去采取目标和价值观,去探索世界,为了生存和繁荣而追求其目标,以及其与他人进行交流和互动并参与劳动分工的需求与能力。
简而言之,人是理性的社会性的动物。其他动物或者生物则不具有此种理性思维、进行有意识的选择,为了欣欣向荣而改造环境,或者在社会生活以及劳动分工中进行有意识的合作之能力。
因此,尽管我们一直强调自然权利的的绝对性,但在某种意义上其却具有相对性,即其与人类这一物种有关人类的权利伦理就在于:适用于一切人,无论其种族、信仰、肤色或者性别,但仅仅限于人类这一物种。
感觉不是很好懂?没有关系,罗斯巴德还举了一个火星人的例子。万一我们发现火星人,如何认定他们享有人类权利?
罗斯巴德说,如果火星人像人类那样,具有意识、理性,能与其交流并参与分工合作,则它们可能拥有地球人享有的权利。人类世界的权利和道德模式,比如合作、交易、权利、侵犯、罪恶、报复,适用和外星人交往。
倘若火星人不具备此种特性,其智慧和精神层次和人类不在一个频道,它们的存在则属另外一个世界。我们可将其想象为野兽,对其征服捕猎,提高人类的福利。
更多情况下,火星人的科技水平更高,是人类的致命敌人,奋起对抗则是人类的唯一选择。
《自由的伦理》讲述这个话题以一句话结尾:“无论动物何时要求获得权利,我们人类都会对之予以认可”。这显然是学者的一句冷幽默。
动物没有和人类沟通协作,要求权利的能力。无论动物如何灵性,它不可能拥有人类心智模式。这是动物和人类的本质区别。
概念上,我们很难对动物和人类做出清晰划分;现实中,他们的区别却如此显著。
我们不会把温驯的狗、聪明的海豚,叫声像婴儿的娃娃鱼看作人,也不会把不同肤色种族的黑人、土著称为动物。如果有人意图混淆一点,那他可能要做坏事了。
把人贬低为动物,并在此借口下作恶,这是历史上的常见操作。德国纳粹和乌干达军阀做屠杀动员时,先将被害者贬低于非人类。残杀同类被视为宰杀动物,不必怀有道德歉疚。将人贬低为非人、动物,是暴君混蛋常做的事情。
而到现代,动保主义者反其道而行,他们意图提高动物地位,赋予他们人类的权利。他们往往并非仁慈,而是打造侵犯他人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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