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严肃的问题:究竟什么是“硬科技”公司?科技2022-04-29 07:04 从2019年A股科创板成立开始,“硬科技”成为了国内资本市场的热门名词。2021年以后,“硬科技公司”往往被拿来与“互联网公司”做对比——前者专注于基础研发和重大发明创造,后者则只想着从流量生意里捞钱;前者是智力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后者只能算得上人力密集和资本密集而已;前者代表着人类社会真正的发展方向,而后者很可能只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段弯路。究竟什么是“硬科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应该属于以下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此同时,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类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当中,人工智能是无可争议的宠儿,炙手可热的程度可能仅次于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提到人工智能,大部分投资者马上就能想到两家公司的名字:已经在港股上市的商汤科技,以及申报科创板但尚未过会的旷视科技。在一级市场赫赫有名的“AI四小龙”当中,它们是最早申报上市的两家,显然符合资本市场对“硬科技”的定义。商汤和旷视都是比较纯粹的To B公司,产品应用范围还比较狭窄,营业收入有限,所以均处于亏损状态。2021年,商汤的经调整净亏损率高达30.2%;旷视尚未披露2021年度数据,但是上半年其扣非净亏损率高达138.8%。投资者对这种巨额亏损的意见并不一致,有人认为“硬科技公司”就是应该在早期多亏钱,有人则希望尽快缩小亏损并提出盈利路线图。在2021年以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对人工智能企业的风险容忍度还是比较高的,进入2022年以后则出现了明显的收缩。从招股书及财报披露数据看,旷视和商汤的客户集中度都比较高,对大客户比较依赖——2021年上半年,旷视前五大客户贡献了25%的收入,商汤最大的一个客户就贡献了23%的收入。此现象很好理解:这两家公司均未直接掌控应用场景,既缺乏消费级客户,也缺乏中小企业客户;至少在现阶段,它们必须先把自己的技术解决方案卖给大型企业,由后者负责应用场景和客户服务。事实上,很多“硬科技公司”目前实践的都是这种商业模式。那么问题来了:假设一家拥有类似技术研发能力的公司,恰好也有庞大的消费级业务,而且可以将自身的研发成果直接应用到消费场景中,那它还算不算硬科技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存在的。美国的互联网巨头,尤其是Alphabet (Google)、Amazon和Meta,都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方面有大量研发成果,而且直接运用于内容推荐、商品推荐、广告推送和广告效果衡量。Microsoft也有较强的人工智能技术,主要应用于Azure云服务。Apple在这个领域的存在感稍弱一些,但是iPhone用户应该都对Siri非常熟悉;在地图和流媒体服务场景,Apple也需要广泛地应用人工智能。别误会,上述科技巨头当然会使用外来技术,并与外部公司或科研机构进行研发合作。但是,它们的核心技术以自主研发为主,或者通过收购完成“自研化”(Amazon和Apple尤其擅长这种操作)。假设Amazon要收购一家精通机器学习技术的创业公司,后者由于研发费用过高而处于亏损状态,这样的公司显然符合我们对“硬科技”的定义;那么,通过收购而继承了其全部技术成果的Amazon,算不算“硬科技公司”呢?事实上,国内的腾讯、阿里巴巴、百度、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巨头,出于商业上的考虑,一直在大力研究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2017-20年字节跳动广告业务的迅猛增长,以及同一时期淘系电商GMV及广告收入的稳定提升,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功于算法推荐精度的提高;腾讯除了在广告业务上需要机器学习,在游戏业务上也需要(尤其是PVE方面);百度则在无人驾驶技术上投入重注,这显然个技术高度密集的业务。那么问题又来了:为何上述互联网巨头没有被称为“硬科技公司”,反而经常被列为硬科技的对立面呢?是因为它们在消费端太成功了吗?是因为它们直接介入了应用场景吗?还是因为它们的业务规模实在太大,外界难以准确辨认哪些部分的技术含量较高?无论是哪个原因,它们都是因为自己“过于成功”而受到惩罚。2021年,商汤和旷视的研发费用之和约为48亿元(注:旷视未披露年度数据,按上半年数据的两倍估算);美团、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的研发费用分别是这个数字的3.5倍、5.2倍、10.9倍、12.1倍。当然,研发费用是一个局限性很强的财务指标,不能单独代表企业的研发实力;而且互联网巨头的研发团队需要分散到许多个不同的方向。然而,只要腾讯或阿里将其研发资源的十分之一投向人工智能方向,就足以与两家“硬科技公司”的投入旗鼓相当了。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互联网巨头的硬科技水平会弱于纯粹的“硬科技公司”!肯定会有人这样反驳:“但是互联网巨头研究硬科技仅仅是为了加强自己的垄断地位,与整个社会无益。只有纯粹的硬科技公司会向全社会输出技术!”很可惜,这种臆想是错误的。互联网巨头也会向外部输出“硬科技”研究成果,不是因为它们的心肠有多好,而是因为这是一门能赚钱的生意。“机器学习即服务”(Machine Learning as a Service, MLaaS)是云计算领域的一个新方向,也是各大公有云平台的兵家必争之地。根据《福布斯》(Forbes)杂志预测,2020年全球MLaaS市场规模即已达到73亿美元,2024年将增长到306亿美元。简而言之,就是由科技巨头从云端向客户提供成套的机器学习工具,这样客户就不用自己研究、自己部署相应技术了。例如,Amazon机器学习服务可以帮助客户处理自然语言、发布聊天机器人、建立时间序列预测模型、进行图形和视频分析,以及文本/语音转换服务——几乎就是机器学习目前所具备的一切功能。进一步说,以云服务的方式向大量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机器学习工具,有助于大批企业和组织享受到最新的技术进步,从而减少技术上的不平等。就像Alphabet在2021年财报中所说:“互联网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均衡器(Equalizer)。”如果我们不是以互联网的方式,而是以传统软件服务的方式去交付机器学习能力,那么必然只有最大的一些组织有能力享受。难道硬科技成果不应该最快速地服务于最大多数人吗?四大“机器学习即服务”平台功能对比资料来源:Alexsoft根据Alexsoft的分析,在全球最领先的四大MLaaS平台当中,Amazon和Microsoft并列第一,功能最完善;Google次之,进步势头很快;IBM Watson又次之。我们不得不感叹,在人工智能方面,IBM起了一个大早,却赶了一个晚集。由于收入和利润多年停滞不前,IBM已经出售了曾经最重要的Watson Health业务,我们很难指望它能在MLaaS领域与三大互联网巨头展开平等的竞争。讽刺的是,按照部分国内投资者的标准,IBM肯定算一家“硬科技公司”,而Amazon肯定不算。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提到:“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便构成基础。”对于企业而言,基础研发是比较高级的工作,必须以前台业务部门提供现金流、应用场景和生态系统支撑。这个道理本来是非常直观、不言自明的,遗憾的是,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真正理解的人似乎不多。本文节选自互联网怪盗团深度研究报告《关于美国科技巨头的神话和现实》,读者可以点击阅读原文(全长约5万字)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