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谈了三年的女友,因为父母要30万的彩礼留给弟弟结婚而崩了,分手后求复合,你觉得该答应吗?”
我前后看了三遍,终于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这位读者是想说:我侄子谈了三年恋爱的女孩,因为她父母索要30万彩礼想留给自家儿子结婚而谈崩,在分手后又求复合,你觉得我侄儿应该答应吗?或者是:我侄儿谈了三年恋爱,因为女方父母索要30万彩礼想留给自己儿子结婚而谈崩,女方分手后又求复合,你觉得他应该答应吗?原句之所以让人迷惑,首先是第一个“的”容易让人误解,可以理解为谈了三年的恋爱,也可以理解为谈了三年恋爱的那个女孩。接下来本来还可以补救,就是明确是哪一方的父母。但是原句中并没有,于是就可以理解为这位读者有两个侄儿,父母想把彩礼钱省下来给小儿子结婚用,于是大儿子的女友很不高兴而谈崩。也可以理解为女方父母收了彩礼之后,不打算按照传统风俗返还给小夫妻展开新生活,而是截留下来给自家儿子结婚用,于是双方谈崩。当然,无论哪一种解释都是我的猜测,读的次数越多,我就越发不自信起来。比较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像我做的那样,在句子的每一个部分里把主语补全,或者加以明确。这样虽然在行文上要啰嗦一些,但是在理解上就不会带来什么歧义。除此之外,这位读者认为我天然地认为他们本地的结婚风俗,尤其是彩礼的分配方式,这同样是不成立的。在风俗上究竟是把彩礼全数留给女方家庭,部分返还小夫妻,还是加一笔嫁妆一并给到小夫妻,这些情况我都听说过,因此无法确信这位读者所在的地方是属于哪一种。于是,我也就不能理解具体的矛盾是因何而起,究竟是多大程度上的分歧。我认为,今天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主要问题是人们在行文的时候太过急切,想要一句话把事情给说清楚。中文的表达又非常随意灵活,过于简略之后反而会引发歧义。在原句中,那位读者认为自己既然已经在一开头说了是侄子的女友,那么后面的父母就是她父母,弟弟就是她弟弟,求复合就是她求复合。但是在我这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尤其是在很短的时间里读完整句话,其实很难跟得上她叙述的节奏。
人在阅读的时候,有点像是跟着导航开车。导航一站一站指引,人跟着一站站去走。在中文的字句里,站就是主语,读者永远都是先看是谁,然后看怎么了,再看下一个是谁,然后又怎么了。主语越是明确,越是没有歧义,读者理解起来也就越是快当。也正因为这样,许多中国人很反感主语后置的写法,比如说:作为前金孔雀乘务组主任乘务长和两个孩子的母亲虽已人到中年但风韵犹存且蕙质兰心的她。
除了明确主语之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许多人并不知道,一句话把事情说明白的难度,要远远高于用一系列小短句,因为简练或者精简的表达需要技术。在工作和生活中,人们经常要交代他人去做一系列事情。比如说:家里没酱油了,你去超市买一瓶回来,记得和收银台要一下上次的发票,出门捎带手把垃圾拿去扔掉。结果,对方经常会忘记其中某一项。应该怎么说才好一点呢?可以这样:拜托你三件事,第一出门去超市,顺带把垃圾给扔了。第二在超市买一瓶酱油。第三在超市收银台问他们要一下上次的购物发票。是要啰嗦重复一些,但这样说有序列上的次序,也有行动上的前后,最后还有明确的数量,就不容易搞错或者忘记。
类似今天的例句,用最土的方法,拆成很多个完整的句子,一个句子说一件事,是很容易把事情说清楚的:我侄儿谈了三年恋爱,但是最后还是崩了。原因是女方父母要40万彩礼钱,并且这40万一分不剩全要留给自家儿子。我们这里的风俗是彩礼都要给小夫妻,那我侄儿当然不干。现在女方又后悔,要求复合。你说,我侄儿应该答应吗?很土,很长,叙述很慢,但是容易理解。不需要会文辞,也不需要学句子结构,人人都可以这么写,一字一句,慢慢把话说清楚。不要跑,不要跳,不要省略,不要着急把话一口气说完。这样,人际沟通上能减少很多的麻烦和误解,于人于己都是好事。
标题:《剪纸·桥》
创作者:和菜头的小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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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错的
禅定时刻
《剪纸·桥》
和菜头的小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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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π,祝你生日快乐呀!这张《阿宁》送给你,想一想你在书里都干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