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的隐喻其他2022-06-11 04:06 01.唐山打人事件引起众多关注,除去事件本身,还因为它恰好构成了一个完美的隐喻。事件从性骚扰开始。性骚扰是对个体边界的入侵。事件中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是如此地堂而皇之,犹如“探囊取物”。在这个时刻,男性把女性看成低于自己一等的所有物——是“物”,而非有尊严、有权利的人。这样的性骚扰每天都以各种方式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展开。而这一次性骚扰与其他性骚扰的不同在于,当女性做出拒绝和反抗的行为后,她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暴力,并且施暴者不止是性骚扰她的那一名男性。随后,试图来帮助这位女性的其他女性,也同样遭受了暴力。“而全场男性不是在施暴,就是在围观。”至此,以上过程组合成了一个可被解读的“语境”。如同巴特勒所说,主体和语义之间是可以割裂的,本质未必等于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意指。今天让我们出离愤怒的,不仅仅是这几个施暴的个体,还有这整个事件所呈现出来的语义。在这个事件中,这位女性所遭受的暴力,是男性对女性选择“不服从”的一种惩罚。他们不满于女性对性骚扰者没有足够的恐惧——她没有足够恐惧到不敢拒绝他的性骚扰——因此要用拳头告诉女人,你没有选择不服从的权利,你要为“拒绝忍受”付出更大的代价。其他男性一起参与对女性的殴打,还有一些男性沉默地围观着。呈现出来的语义是,他们也赞许了这种“维护父权统治秩序”的惩罚性暴力。他们与这位被打的女性之间没有“私仇”,他们是出于对“挑战父权(也就是他们那位试图作恶的朋友)的行为”的同仇敌忾而保持了一致。这些选择围观的男性可能有着各种各样的理由和苦衷,却不妨碍沉默本身就是一种共谋。很多人试图用私人层面的追因终止人们对这一事件引发的性别讨论。他们说,那些一起打人的男性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朋友;那个一起被打的女孩是受害女性的朋友。他们试图用私人恩怨来合理化这件事没有更大层面的意义。巴特勒却认为个体不能对仇恨式的语言表达负责,因为言语背后不是个体言语者,而是对更大的权力的一种引用。这次事件让我想起了自己曾在很多年的时间里,对男性所怀有的恐惧;一些身边的女性在面对性骚扰时的恐惧,还有我在工作中见过的被家暴、被跟踪、被威胁的女性们的恐惧。那种恐惧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让女性选择服从、低头和忍受。而这种恐惧正是父权统治的重要手段——它不允许这种恐惧散去。这正是这个事件所代表的隐喻。02.我是从小被教育要保护好自己的那种女孩子。小学时不许一个人出门,高中时6点前必须到家(我们学校四点多放学,周五三点多放学,我家离学校步行五分钟)。长大些后,有一次有个朋友(后来据了解的确是个好人),邀请我去酒吧坐坐和他其他几个朋友一起,我说“我不去,我怕被迷奸”😂——这个发言后来被他嘲笑了很多年。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保留着一些警惕的习惯。比如晚上尽量不一个人出门,迫不得已天黑后自己在路上走的话,我会非常关注远离所有的男性,绕开走,默认每个男性都可能是潜在的罪犯。所以你看,让女孩好好保护自己,也同时伤害了那些被当成“潜在暴力强暴罪犯”看待的男性。他们一样也是更不自由的,他们会担心自己的行为是否给女性带去了恐惧感。“让女孩好好保护自己”的story telling是时候停下了。我们应该去讲的是,让男性不要去伤害女性,不要滥用自己在体能上的性别优势;应该去讲杜绝暴力;也要讲男性应该阻止其他男性利用生理优势对女生实施暴力;讲无论男女都应该学会尊重别人。我希望我的女儿(如果我有),能够有另外一种成长体验:她可以在凌晨的公园独自安心地跑步;可以享有不穿内衣的自由、穿任何她想穿的衣服。她可以青春美丽而不受指责。她会觉得男性是友好的、是不会无故去伤害她的;还会觉得她在各种环境中都是自由的、安全放松的。她不需要学习各种犯罪案例,以从中总结自己该在哪些时刻保持警惕。而让这样的体验在女性身上发生,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责任。以上。图片源自网络,侵权请联系。搜索文章丨心理测试丨招聘丨转载丨合作 请戳菜单栏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