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文无关。(IC photo / 图)
本文综合自人民网、央视网、中工网、新黄河、四川观察、南方+客户端、九派新闻日前,疑似“中国电科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的相关聊天记录在网络上传播,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网传聊天记录显示,中国电科(CETC)成都区软件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因领导安排清明节加班而暴怒,发泄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加班的怨气,并引起群内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纷纷要求辞职。该名员工称,近段时间经常早上八点上班,工作到晚上十一点,加班到凌晨一两点都是常事。据人民网报道,5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回复表示,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日,中国电科关注到多个网络平台根据网传“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发布和传播有关中国电科的不实信息和言论。中国电科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对于传播、扩散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集团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九派新闻消息,5日上午,有记者致电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相关网络舆情,将进一步前往涉事公司了解情况,调查核实。
这名工作人员称,清明节属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若安排员工加班,需支付300%费用;如果网络截图所传员工“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不超过3小时),将对其依法处罚。
针对此事,据中工网报道,四川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述网络曝光的情况,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将采取措施,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他们还将积极介入涉事企业,敦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聆听职工心声,同时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希望事件能够不要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化解矛盾才是破题关键。
据四川观察5日上午消息,当事人陈某回应称,基于正常流程,自己已经自愿办完离职手续,不愿意再去评论。
陈某在疑似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中回应:“谢谢大家的关心、鼓励与支持,我也不开直播、不带货、不收大家的红包、礼品、不需要大家刷礼物,我不想当网红,只想和之前的生活一样。”员工遭遇公司强制加班,该如何维护自己正当权利?据新黄河客户端,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出现紧急事件,在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没有特殊情况强迫劳动者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员工又如何证明自己加过班?法律人袁亚洋表示:“最直接的加班证据是考勤记录,但实际上我们拿到的考勤记录可能并非是原件,或者只是一张纸,没有公司的盖章是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的。还有一类是实际加班证据,比如加班时的邮件往来记录、工作成果的产出,或者是申请加班的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事实上的加班证据。”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加班证据,聊天记录中要包含两个关键因素:一、领导要求员工加班,比如“我们今天一起加班”,或者是“你周六来上班”;二、对应时间段的工作沟通记录或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