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70岁陈姓老人经朋友介绍,于两年前,找到位于曼哈顿华埠东百老汇街上一家中介公司协助申请政府老人公寓,中介公司开价17000元,先收了2000元订金,老人一直没有等到公寓。星岛日报报道,女儿陈小姐近日多次与中介公司理论要求退款,并上告小额钱债法庭,追讨款项。陈小姐指该中介公司有心欺骗。而中介公司东主Li声称从没说过收17000元费用。但陈小姐手中的单据清楚写明收费17000元。涉事陈姓老人日前向本报表示,他曾在一老人中心的义工的帮助下,填表申请政府可负担老人公寓,虽然每月都收到房屋委员会的来信,但等了很久都没有成功。两年前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位于东百老汇街某服务中心。该中心称收费17000元可以协助加快及成功申请。陈姓老人在2021年4月2日付了第一笔款项2000元,得到一张收据,上面以英文书写了2000元订金,另一行则虽是写英文但意思不明,底下用中文注明:“看房时再交五千,交锁匙时交清馀款。”当时该中心的地址是东百老汇53号202室。申请门槛为62岁的老人公寓,有效期为两年。陈老伯的女儿陈小姐发现中介公司有问题,便带著父亲到服务公司询问,陈小姐表示该公司老板Li态度十分恶劣并不肯退款,由于收据上写的英文根本不明所以,她指:“完全是在糊弄年纪大的人。”
同时老板 Li还向她父亲拿了绿卡、工卡等私人资料複印,她也感到非常担心。陈小姐之后与朋友一起再赴服务中心要求退款,老板Li仍是不肯,最后她与父亲第三次去理论时,才勉强退给了她一千元。陈小姐便去了小额钱债法庭(Civil Court of NYC, Small Claims)提告,她称:“等法官判决。”陈小姐并向记者展示一份由他父亲签署的服务同意书,除了“服务中心”的名称是中文外,所有内容都是用英文写成。陈小姐气愤地表示:“明明知道老人看不懂英文,还叫他签英文同意书!”本报就此事件致电该服务中心, Li表示曾为该陈姓老人处理老人公寓申请,但由于老人一直末能提供被房东驱离的证明,所以办不下来,被问及是否收取17000元费用,Li直接挂断电话。半小时后又打来星岛日报,询问陈小姓还说了些什么。Li强调从未跟老人提过17000元申请费,2000元订金只归还1000是因为已经为他提出申请,做了填表、翻译等工作。陈小姐称,服务确实有要求她父亲提交材料证明自已被房东驱离,因为被驱离会加快申请程序。但是她父亲想来想去还是不愿作假,房东也确实没向其发过驱离令。陈小姓向记者展示他父亲签的同意书,上面清晰写著收费(Fee)17000元。据民主党65D区领袖于金山指出,华埠严重欠缺老人公寓令许多提交了申请人的合资格长者等候时间太久,政府应该在华埠附近寻找合适地点盖或改建,比如东百老汇91号就不该建游民所,改建成老人公寓,对社区才是稳定而长远的发展。
他称,一般老人中心都会有义工协助长者申请,如果有人收几十块钱帮你申请,那还合理,若要价这么高,那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