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恶法的口水,喷错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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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C6276次列车,一名女性被后排熊孩子闹得不胜其扰,要求家长进行管教。没想到熊孩子家长比熊孩子还熊,夫妻两个看着一个人的女孩,开始嚣张的辱骂,连列车长都惊动了。熊孩子爸妈越骂越来劲,熊孩子的妈妈干脆上去给了女孩两个耳光,女孩无辜挨打,也扑上去反击,还了熊孩子妈妈一掌。这熊孩子爸妈主要就是看到女孩孤身一人,以为好欺负,没想到他们的行为激起了众怒,一个东北口音的大哥站出来仗义执言:你们简直是欺人太甚!孩子大吵大闹你们不管,先骂人的是你们,先动手打人的也是你们,你们还想怎么样?路见不平一声吼,这东北大哥仗义
后来女孩在网络上找到了东北大哥,想要感谢对方,大哥说不过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本来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到了站,这夫妻又做起了妖。晚上11点,被打女孩突然收到派出所的传唤,罪名不小,是殴打他人案。后来发现原来是打人者到站后报了案。因为女孩有视频证据,打人夫妇显然是恶人先告状,因此女孩并没有背上殴打他人的罪名。但被打的女孩却在派出所里接受了长达七个半小时的调解,调解人说,如果不接受调解,那就算是互殴了,虽然夫妻要受罚,但是还手的女孩也有责任,不如和解算了,双方都没事……可是女孩特别刚强,坚决不接受调解,哪怕吃两百块钱的罚款,也不和解。
最后以双方互殴结案,女孩被罚200元,打人夫妻被罚500元。女孩后来表示自己将申请行政复议。后来JC还电话要求女孩删除视频。不用问,肯定是到了站之后,这夫妻俩觉得自己局子里有人,不甘心吃瘪,想让熟人帮忙收拾一下这个还手的女孩(网上未经证实的消息说,打人的妻子是教师,骂人的丈夫是公务员)。可是没曾想,现在可是网络时代,这女孩音频视频甚至人证俱在,这夫妻俩先骂人先动手毫无疑问,这无论如何也不能单罚女孩一边。本想借熟人出口气的夫妻俩,这下子麻烦了。如果处罚,自己肯定罚的更重,这熟人也难以操作。眼看自己也要受罚,因此才借着熟人的关系,死磨硬泡想要和解。这夫妇俩是本想害人却害己。此事一出,马上引发了巨大的讨论。如果被人骂,被人打还不能还手,一旦还手就算互殴的话,这个法律到底是在保护坏人,还是保护受害人?
实际上,在正当防卫新规里,已经明确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本次事件中被打的女孩,显然符合正当防卫的认定。网友们都在吐槽“互殴”和“各打五十大板”的“恶法”,可实际上是不是喷错了对象?难道不应该是法在执行中出了问题?如果打人夫妻没有公务员加教师的小城市黄金组合的人脉,这事能恶人先告状吗?会有调解人要求女孩删除视频吗?会为了让夫妻免于处罚,尽心尽力熬一宿,调解七个半小时吗?现在司法部发声,希望能让这对想用人脉报复小女孩的恶人夫妻,吃不了兜着走。不过,这可能也就是一厢情愿,恶人也明白热点那么多,拖过去就好。不信你看之前沸反盈天的北极鲶鱼,这不还没消息嘛……话说调查了快两个月了了吧,有后续吗?(参见前文墙头草的末日)
扶贫挂职干部都敢猥亵的李衙内,后续又在哪里?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司法当中破窗效应尤其明显。当年南京彭宇案的一句判词”,流毒十数年,不知多少老人因为这句“从常理分析”,因为没人敢扶而亡故。现在如果再来一个被人辱骂耳光,而反击,却被判定“互殴”,以后还会有仗义的东北大哥出来给小姑娘撑腰吗?这事又不知道要流毒多少年。“诸恶莫作,诸善奉行”。司法实践里边,请把受害人当成人,而不是可以“肉身饲虎”的佛陀或者刀枪不入的超人。之前有读者留言说希望推文可以加朗读功能,笔者有个喜马拉雅的专辑,大家可以关注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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