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掌掴事件引发大面积争议之后,成都铁路公安方面发布了最新通报,告知大家详细情况,甚至还附了一个视频,警方有心了。我看了下,大概过程和大家在网上了解得差不多,其中核心的细节点在于,王某某,也就是首次被挨打的旅客,扇了熊孩子母亲杨某某:第一次是熊孩子母亲先动手之后,王某某还手,第二次是王某某在列车长和旅客劝阻的过程中又煽了熊孩子母亲。成都铁路警方据此认为,双方构成互殴,互殴的意思是,大家都有错,熊孩子母亲主动动手,王某某还手可视为正当防卫,但还手之后又煽了一次,成都铁路警方认为,这就算是殴打了。
不少人在微博上像破了案一样说,原来是这样,高呼反转了又反转了,但真的反转了吗?通报上大家可能容易忽略的一个点,是王某某煽熊孩子母亲两次的间隔时间,其实才间隔了:按照警方的通报,王某某第一次还手的时间是34分50秒,第二次煽脸的时间是34分57秒。基本上也就大口哈欠的时间,两次的性质就不一样了,第二次就变成了主动打人了。视频里的内容,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没看过的可以去四川观察看看完成版的,虽然有大量消音听着不是很舒服,但滴滴滴的你也可以感受到哪方的脏话飙得比较猛。
首先挑衅的是孩子母亲,骂脏话的是孩子亲戚,一个男的,虽然是四川话,但大概意思就是:
瓜在四川话里是傻的意思,这个时候从视频录音看,王某某回复的话是,他骂人哦,然后动作时,坐在座位上。一般来说,如果你去和别人争吵,向前坐好其实代表的意思就是,想结束事端,不想继续扯下去了。
这是王某某(被打女子)释放出来的第一波想息事宁人的信号,但很遗憾,孩子母亲追着过来挑衅,要求王某某道歉,说是孩子是未成年人,被伤害了,要求王某某道歉。接着就进入到漫长的拉扯流程,双方脏话飙得飞起,期间,其实被挨打方王某某好几次已经坐好了,释放息事宁人不想再吵下去的信号,不过孩子母亲一直追着咬着,直到孩子母亲出手打了王某某一个耳光。其实从视频内容里来看,当时王某某(被挨打女子)已经坐好了,掌掴发生之前,双方的姿势是这样的。
这种姿势能明显看得出来,王某某是不想继续吵架的,人都坐好了,孩子母亲站在后面不停地说,接着孩子母亲给了女孩一巴掌,女孩起身,名场面就出现了。女孩先是起身说自己被打了,然后煽回去,接着又煽了一巴掌。老实讲,看着挺解气的,用当时在场的东北大哥的话说,打人是孩子母亲先打的,骂人也是你们先骂的。从现场情况下,咄咄逼人的一直是孩子母亲一方,王某某多次想停止争吵。但现在变成了互殴,互殴的理由是,王某某打了第一次之后7秒又打了一次,所以就很魔幻,万事各打几十板?1、如果认定第一次是正当防卫,第二次击打和第一次才仅仅间隔7秒,而且中间还有争吵,为什么第二次不能是第一次的延续?毕竟那个时候在气头上,而我相信是个普通人都无法做到自己被打了7秒之内就能冷静下来。认定第一次是正当防卫,第二次是殴打,算不算是把当事人摆在奥特曼的角色去要求?2、很明显在整起事件中,女孩一直想息事宁人,而挑衅的是孩子母亲和孩子亲戚,首先打人骂人的也都是他们。其实每一次矛盾的升级,都在于孩子母亲和孩子亲戚的话语及行为,但最后变成了双方都有过错,互殴难道不是矛盾点升级在于双方吗?3、今年3月份最高检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基于此款,摆明了过错方是孩子母亲,手段明显过激的也是孩子母亲,先动手的也是孩子母亲,一直挑衅咄咄逼人的还是孩子母亲,到最后怎么就互殴和各打几十大板了呢。很尊重孩子母亲这一身份,而且我相信大家都能理解在公共场所带孩子是非常不方便的,但作为监护人,确实教育和约束自己孩子在公共场所的义务,而到了后面,打人骂人,则根本脱离了孩子打闹这一范畴,纯粹是情绪化挑衅。这两天看了一个视频,两男子在地铁站内打架,保安呢,拿着喇叭循环播放劝架,但也只是围绕着两位男子而已,只劝架不拉架。我觉得做得挺好的,保安估计也知道自己没有执法权,每个月拿几千块钱工资犯不着惹事儿,大家都是成年人,道理都给你说到位了,怎么选择是自己的事儿,责任自己扛。
真要是保安上去强行拉架,发生点什么事儿,比如被打被骂被说要你管闲事,自己没摁住再不小心回个手,弄不好就变成了没有执法权多管闲事,以及互殴了,吃不了兜着走。
在我看来明显的挑衅侵害的事儿,都能被认定为互殴,或者说各打几十大板,那么大家以后在江湖上行走,还是谨记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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