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搬家公司半路加价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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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搜索知名搬家公司,没想到最后上门的却是搬家“李鬼”,上海有多名消费者反应遭遇强行加收包装费、工时费、位移费等,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是市场均价的四五倍。
上海:低价引客半路加价
消费者搬家遭遇“李鬼”搬场
受害人 钱先生:在高速公路上面,车子开得飞快的时候,他就给了一张单子,写的是9000元。
受害人 钱先生:包装费上,他说用了六卷气泡垫,每卷300元,我想花了1800元的包装费,还搬坏了,就应该给我赔偿。第二天我专门等了一整天,结果没有人来。这个时候我感到,可能碰到的是“李鬼”公司。
上海:“李鬼”搬家团伙5名人员
被判强迫交易罪
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披着知名搬家公司外衣,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他们在网上高价竞拍广告,将公司伪装成知名搬家公司,前期以一个偏低的价格吸引顾客,但在搬家过程中伺机抬高价格。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把作案对象锁定为老年人和女性,他们在到达搬家现场时,不会说明搬家的费用标准,而是在搬家进行到一半,将物品搬上车或者搬到目的地楼下后,开始虚构人工费、位移费等来抬高价格,并且对被害人实施言语威胁等行为,强迫被害人接受。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黄飞扬:在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何某等人,总共作案24起。其中有10起的被害人是老年人,有12起的被害人是女性。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警方在接到这类案件的报案时,单独看某一起案件,往往是以民事经济纠纷来处理,但多个案件综合来看,结果就不一样。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黄飞扬:当我们把24起案件综合在一起看以后,就会发现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不再是单单的经济纠纷,已经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需要通过刑法予以打击,应当认定为强迫交易罪。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 顾杨:一、被告人李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被告人何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此外,本案的三名从犯曹某、付某、田某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七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来源:央视财经(ID:cctvyscj)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编 辑:张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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