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超生小孩,全州县三十多年前的旧事为何能成新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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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全州县的一对夫妇告自己的孩子被拐卖,互联网上围绕此事披露了一份该县卫生健康局的红头回函,该回函称,申诉夫妇当年生的是第7孩,被“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而且这样做是上世纪90年代该县按照区、市要求制定的政策。对超生小孩开展“社会调剂”,这是当下舆论场极其生僻的说法,但它的粗暴和必然导致的伤害都显而易见,因而迅速发酵为新的网络热点。
桂林市很快于5日下午宣布对全州县卫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相关人员做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并对他们进行了“漠视群众诉求、行政不作为”的初步定性。桂林市的这个决定等于是确认了网传那封全州县卫健局红头回函的真实性。另外,广西自治区纪委也于5日下午宣布成立针对这件事的调查组。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网络截图)
老胡想表达下面这些看法:
第一,对超生小孩进行“社会统一调剂”,全州县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那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按照今天人们的认识,它也很不人道。我注意到,整个舆论场都对全州县当年的做法持批评和否定态度,这也是全社会的态度,官民围绕这件事的价值判断是统一的。我认为这是中国社会进步的结果,现代人权观念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深入人心,参与构建了很多最基本的认识。这值得欣慰。
第二,“调剂”超生小孩,这个政策即使在与老胡同龄的圈子里也基本没怎么听说,互联网活跃十多年了,之前也没有过突出的曝光。人们在全州县的事情传热后,搜出了一篇2014年的报道,记录了一个被“抱走调剂”的女孩23年的人生,是四川达州的,但当时也没有成为轰动性舆论事件。应当说,对超生小孩搞“社会调剂”不是一个当年广泛推行的政策,它应是少数落后地区的“土政策”。比如,在老胡的老家河南省,我的生活在农村的表亲全都超生,有不少于3个孩子,他们受到的处罚就是交罚款。从没有听他们说过有孩子被抱走“调剂”的情况。
第三,即使全州县的情况是少数现象,也是不可接受的。那些被抱走“调剂”的孩子去了哪里?真的像全州县卫健局对申诉夫妇的回应那样“没留存任何记录”吗?即使没有记录,当事人也都找不到了吗?舆论有这些怀疑,我认为是正当的。广西自治区和桂林市应当把那些孩子的去向尽量搞清楚,这对寻找骨肉的相关家庭很重要,对公众的情感也是一个交代。现在还有人怀疑,那些被“调剂”的孩子被外国人领养走了,而且地方政府还获得了很大的社会抚养费,如果官方调查不触及这个问题,这样的质疑就会长期流传下去。
第四,全州市的这件旧事成为舆论的新爆点,除了全州当年搞“社会调剂”超生小孩政策的荒谬,还因为该县卫健局的回应态度让人无法接受。不能不说,该县卫健局的回函过于冷漠,那不应是基层政府机构对历史错误和其造成伤害的态度。
客观说,中国不久之前还很穷,回头看基层治理的问题相当多,一些让人难过的事情已经发生,未必全能改变得了,公众对此是有基本了解的。但基层官员对那些问题的态度如果不当,往往能够构建人们看那些事情的新视角,从而形成引爆公众情绪的特殊刺激。
所以我想说,遇到围绕旧事的争议时,涉事的基层政府需要勇于面对问题,正视有过的伤害,设身处地地安抚相关群众,帮他们尽量解决问题、减少痛苦,这也是任何公职人员面对复杂问题时应有的基本态度和初心。能做到什么程度是另一回事,但是同理心会让人温暖,权力的冷漠和高高在上则永远是舆论场的千夫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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