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超生人口社会调剂”简单归咎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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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广西全州一对夫妇上访。
诉求是要求对全州县安和乡原副乡长黄某某、原计生站站长高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立案侦查。
可能是因为思子心切,这对夫妇试图通过信访,找回上世纪90年代被乡计生办强行抱走的孩子,而抱走他们孩子的,正是当时的副乡长黄某某、计生站站长高某某。
他们先是报警,派出所建议找信访局,他们找到信访局,信访局又将信访件转到了卫健局办理。
3天后的7月1日,正是建党101周年。这么严肃的一天,全州县卫健局却出了一个非常不严肃的告知书,明确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红头文件,大红印章,特别权威。
看到这份告知书在网络广为流传,我开始也以为是假的,因为这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认知,或者说文明限制了我对愚昧的想象力,直到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官媒的报道,我才大为震憾。
告知书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主要是其中的两句话触动公众神经:
第一句: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
是第七孩还是第八孩,这个重要吗?虽然在20多年前的90年代,能一口气生下七个孩子的也够厉害,但这并不是本案中最核心的问题,关键的问题是被社会调剂了。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没有听说过超生人口社会调剂的说法。听说过工作调剂的,也听说过专业调剂的,但人口调剂,该是人类文字史上最卑鄙的发明罢。
毕竟,超生的孩子也是人,不是一个科目,更不是一件物资,他有父有母有来处,岂能统一抱走按需调剂?
关键是,调剂到哪儿了?既然不存在拐卖儿童行为,孩子呢?
第二句: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
这才是真正让人绝望的地方。孩子抱走了,却没留下任何记录,也就是说下落不明死无对证,现在想找,肯定找不到了。
是送给不能生育的家庭了?还是被国外爱心人士收养了?或者是送到福利院,甚至是直接“处理”了?没有去向,也没有人给出答案。
这样的一个人伦惨剧,当地卫健部门竟然回复的如此轻描淡写,好像丢的不是孩子,而一个年代久远的物品一样,一句“无可查证”便草草打发了。
问题是,这些孩子去向不明,没有留下任何记录,这背后是否存在某种产业链?要知道,上世纪90年代,也正是拐卖儿童最猖獗的时候。
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什么社会调剂,说的这么道貌岸然,就是直接没收了呗。按这个逻辑,现在农村光棍这么多,是不是也从城里调剂点白富美到农村做媳妇?
确确实实,看到这个新词儿的时候,我大为震憾。但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却发现这并非孤例。早在2014年,中国青年报就曾以《被“调剂”了23年的人生》对这一现象作出报道。而2011年的另一篇报道《邵氏“弃儿”》中,也披露了湖南龙辉县的疯狂之举。
但翻遍了那个年代的所有计生政策,也没有发现超生人口社会调剂的表述,显然这是当地为完成计划生育任务而自行出台的加码土政策,悲哀的是,这样的土政策在很多地方真真实实地发生过。
当然,我们也不能把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去想。四川达州一位23岁谢姓女子,因父母交不起8500元超生罚款,就被当地计生委“调剂”了,后来通过努力成功找回了亲生父母。
全州的问题并不在如何调剂上,而是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诉求看在眼里放在心上,更没有高高举过头顶,而是用一句没有记录便草草打发,可以说是很不人道。
相关法律专家对此指出,如果情况属实,就涉嫌违反行政法律,如果是部分工作人员真的抱走了小孩子,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滥用职权,轻则应行政处分,重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好消息是,在舆论关注下,桂林方面已经作出反应,派出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到全州县进行调查,全州县卫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多人已被停职。
而根据桂林市卫健委回应称,在上世纪80年代确实是有过这个政策,由当时的桂林地区下发。因为年代久远,现在正在查阅档案找具体的政策内容。
我想说的是,这是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短暂出现的个别现象,也是个别地方发展过程中的一种Bug,但这不是我们回避或者搪塞的理由。这才是舆论所不能接受的。
在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上,同样考验我们基层治理和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不能总是拿历史当挡箭牌,正视历史,正视事实,也是一种进步,同样能赢得掌声。
不要把什么锅都甩给历史,也不要把什么问题都归咎于时代。
时代犯了什么错?历史还不都是人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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