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别人孩子的她,是怎么免于被秋后算账、抄家灭族的历史2022-07-07 11:07 物有本末,事有始终,做亏心事时好歹存个档,就是给自己留条后路。一说起“社会调剂”孩子这事儿,我就想起一个历史段子:北宋仁宗年间做太后的刘娥,在中国古代史上其实非常出名,后世史家称赞她“有吕武(吕后、武则天)之才,无吕武之恶”——虽然是女主临朝,却没有用她们那样的狠辣手腕犯下恶行。所以,与《包青天》里那个“狸猫换太子”的后宫终极大boss不同,历史上的刘娥名声还是不错的。可是刘娥到了晚年曾经犯过一次糊涂——有一日,宫中传来消息,说刚刚被册立为宸妃的前朝妃子李氏死了。按说死了个前朝妃子,也不算太大事儿,刘太后就吩咐按一般宫人的礼仪给其治丧。可是这个时候宰相吕夷简正好在旁边,他极力建议要厚葬——最好是参照太后的礼仪,把丧事搞的尽量隆重有一些。刘太后一听就不愿意了,招到近前,问他。吕卿,你这是何意啊?!你想要离间我与皇上的母子亲情不成?吕夷简回答说:“臣不敢,太后如果不想您家人在您百年后有好日子过,您尽可以不听臣的话;可如果您为自己的族人考虑,那么这个李妃一定要厚葬。”这对君臣在这儿说什么聊斋呢?原来,当时当朝天子宋仁宗,其实并非刘娥所亲生,刘娥年轻的时候曾经得真宗皇帝的专宠,但可惜生了个儿子也早早夭折了,倒是她宫中的宫女李氏,有一次真宗来的时候一时兴起,顺手就把她给“幸”了,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李氏就这么怀孕,并生下了后来的仁宗皇帝。按照宋朝宫廷的礼法,加上真宗对刘娥的专宠,仁宗被“调剂”到了刘娥的名下,成了她的儿子。这么多年来,这事儿一直是个宫闱秘闻,大臣们讳莫如深,而仁宗本人则干脆不知情,一直以为刘娥是他亲妈。于是当这位李妃死的时候,才有了刘太后与吕夷简的这番“黑话”般的奏对。此后刘太后虽然按着吕夷简的建议厚葬了李妃,但时人一时也是不明其意。直到转过年来。刘太后自己也死了,仁宗正为丧母而伤心时,有人就给他打小报告了,说这个刘太后不是你亲妈,你亲妈是去年死的那个李宸妃,刘太后为了隔绝你们母子相认,下毒把她毒死了!你可以想见,仁宗皇帝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多么五雷轰顶,他立刻下令派兵包围了刘府,同时开棺验尸,要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显然,如果仁宗查出谣言属实,或者差不清楚,那刘娥的家族立刻就被抄家灭族了。但当宋仁宗哭着打开生母的棺材时,他看到生母穿着皇太后的冠服,在水银的养护下肤色如生,丝毫没有毒杀和谋害的痕迹。于是才明白了刘娥毒杀李妃的传言是假。仁宗这才稍得宽慰,转念想到刘娥生前确实对自己视如己出。虽然隔绝与生母的亲情着实可恶,却也并没有做的太过分。于是他才下令撤去包围刘府的兵丁,并且亲自到刘太后灵前焚香祭拜,此后刘娥的族人一直被善待。人们这才明白,吕夷简当年的说的,其实是有道理的。大学有云: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源流,其近道矣。梳理吕夷简对刘娥的劝谏,你会发现这位吕相非常聪明的提醒了太后一点:权势这东西只是一时的, 你刘娥一时得了专宠,把仁宗“调剂”到自己名下。可是这事儿瞒得住一时,瞒不住一世。母子亲情,这么大的真相,,迟早要大白于天下。到时候如果事情不明不白,说不清楚,只会招致当事人更大的怨怼。所以,做事,尤其是做亏心事时,把真相记清楚,存个档,这就是给你自己的将来留个后路。说到这里,你大概猜出我想讲什么了。近日,一张“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唐某某、邓某某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的网传图片引发热议。告知书称,“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为便于和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因此,我局对你们提出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这张告知书,引发了全国网友的愤怒声讨和强烈质疑。不可否认的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执行计划生育这项国策,一些地方所采取的措施不仅今天看来是非常不妥的,甚至以当时的法律法规来看,也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比如全州这个所谓的“对违反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行超生的子女中选择一个进行社会调剂”的做法,如果是属实的,那么就符合“拐卖儿童罪”的定罪标准,当年制定和执行该政策的相关责任人,就应当被严肃追责,接受国法的处分。而不能允许有一些地方打着执行政策的幌子肆意妄为。因为任何年头的正规计划生育政策中,都没有骇人听闻的“社会调剂”内容。毕竟孩子不是商品,又岂能调剂?人为强行让制造骨肉分离,以任何名义执行,都是丧尽天良的。而且,这样的调剂,焉知其中没有猫腻?最近有网友扒出2014年中青报曾报道某地1991年计生办办公室“调剂”的情景。甚至有七八个单身汉想“领养”被“调剂”的女婴。如果这种现象属实且被执行,那就是相当于当地政府把女婴往火坑里推。我们不敢设想这些女孩将遭遇什么。可是你若追查这些“超生调剂”的线索,得到的答案往往如出一辙,跟全州那纸“告知书”是一样的,告诉你“超生孩子去向没有留存任何记录。”这就让人更加愤怒、而匪夷所思了。即便是货物运输,尚且有记录,知道很多人贩子在被抓起来交代罪行的时候,还能说清楚几个被拐孩子被卖到那里去了呢!全州当地有关部门,既然号称“超生调剂”是在“执行政策”,那这么官方的事情,怎么可以连个档都不存?连记录都不记?显然,这个不予记录的做法本身,就说明了当地政府的亏心,如果真的是正规执行国家政策,有什么不能记录不能存档的呢?不记录、不存档,指望这事儿被时代所掩盖,这么黑不提白不提的敷衍过去了,显然就是当时制定和执行这项政策的人所耍的恶毒心思。但我们要问的是,我们应该让耍这种心思得逞吗?一个“未留记录”,就可以让当年执行这项“土政策”的人免罪脱罪么?一个“不记录”就能遮百丑?这种“未留记录”,从人情上讲,是隔绝天伦,丧尽天良。从犯罪的角度上讲,是销毁罪证。无论哪一种,都不是脱罪的理由。想象一下,刘太后当年如果没有听从吕夷简的建议,厚葬李氏。那后来闹起“刘娥毒杀李氏”的谣言时,仁宗会怎么办?我相信,即便仁宗皇帝再好脾气,他也会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他的这位养母——因为是你自己刻意不存档的,你不存档,就说明你心虚。同样的道理,既然全州以“超生孩子去向没有留存任何记录。”回复上访者,那么当地也就无法、无力更无权澄清眼下网上流传的对孩子去向的各种揣测——因为是你自己放弃了记录真相的方式来澄清谣言的权力。你本来可记、应记甚至必须记,可是你却不记,今天的说不清,就是当日玩忽职守、肆意妄为的报应。“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是宋太宗所题写的《戒石铭》。是的,上天难欺,你可以在一段时间里欺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所以时间里欺骗少部分人,可你终究无法永远欺骗所有人。在此我特别想跟那些“借酒撒疯”的人商量一下——至少,在你干对刚出生的婴儿进行“社会调剂”这种行为的时候,你能否至少留个底?存个档?以便以后世殊时异之时,被“调剂”的孩子好歹可以回家。你自己也可免于招来最严重的指控?物有本末,事有始终,做亏心事时,请枪口抬高一寸,或者好歹存个档,就是给自己将来留条后路。全文完本文3000字,感谢读完,发声不易,喜欢请给个三连,多谢。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